酒也進不來,而肉……
老天!他們已經幾個年頭,幾個年頭沒有吃肉了!這些可都是血族中的青壯年!就算平時,說起肉,也絕對能勾起他們的饞蟲,而幾年不見葷腥?
差一點,就能要了他們的命!
而德古拉斯這僅一次的網開一面,對他們來說,已經算是莫大的恩惠。理由其實很簡單:
軍中嚴令,行軍途中,禁止奢靡!無論酒,還是肉,都是十分罕見的東西——就算是將軍,行軍途中,也絕不允許喝酒的!而肉,也是偶爾才有。
將軍都沒有的東西,士兵哪裡來?
邊境苦寒,一些低等士兵,只能啃草根了。而草,甚至幾乎沒有!他們還得去啃樹皮!
(在此宣告,本書中的“血族”屬雜食動物,幾乎什麼都吃。)
德古拉斯走上瞭望臺,使得上面計程車兵倉皇至極,連忙下跪行禮,德古拉斯卻笑著說:“真是我血族的好兒郎!好了,不必多禮,快起來吧,我知道你們辛苦。”
一句話暖到了士兵的心底,這名士兵立即兩眼放光,直立起來向德古拉斯敬禮,喊道:“為了血王!”——自從德古拉斯在營中大設酒宴,吃肉喝酒整整一夜後,士兵們的口號就從“為了血族”變成了“為了血王!”
德古拉斯笑著點了點頭,“很好!報上你的姓名,然後執行你的公務!士兵!”
士兵一隻手保持敬禮的姿勢,一邊大聲報告道:
“三等兵雷米!夜鷹軍團斥候!職務——哨兵!將軍閣下!”
德古拉斯依然微笑道:“好吧雷米。叫我凱撒!這樣顯得親近。”
這名士兵——說是士兵,其實還是個半大的孩子,他的頭上,就連那頂通用制式的頭盔,都歪歪斜斜,無法套緊。一身鎧甲也顯然打了好幾號,明顯完全不合身。而孩子的天性還是頑皮的,讓他做這哨兵的工作實在是有些委屈了。德古拉斯突發奇想,就喊兩聲,叫了一名士兵上來。
“報上你的名字、職務!士兵。”
……
總之,在聽了報告後,德古拉斯隨便地,下達了一個命令:
“從今天開始,你就是這裡的哨兵!雷米提升兩級,晉升為一等兵!從此就在我的大帳裡服侍我吧。記住!好好履行你的職責!還有高呼你的口號!”
士兵當即立正敬禮,高呼道:“是!為了血王!”
德古拉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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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
某年,某月,某時。
在某個地方。
有一大一小兩個忙碌的人影。他們如蜜蜂般忙碌,卻又如華農一般快樂;無比貧窮,卻無比富有;無比孤獨,卻又無比幸福。
丈夫叫博勒,妻子叫莫爾。他們,是名為“努比島”的孤島上,唯一的兩個人類居民。永遠的人間天堂,永世的二人世界。
也許是因為遠離世俗的關係,這裡,是世界上唯一沒有戰爭的人類居住地。而奇怪的是,這裡除了美麗的潔白海灘外,盡是焦土!
至於到底發生過什麼?
沒人知道。
儘管如此,這個地方,自從他們出生,便是這樣了。因此環境並沒有改變夫妻倆的歡樂日常。
可是,有一天,有一隻從天而降的“天使”,打亂了夫妻二人的和平生活。
美其名曰是“天使”,可在夫妻倆的眼裡,不過就是一隻人形的大鳥罷了。儘管如此,善良的莫爾發現了“它”,並大叫道:
“嘿!快看!博勒,那是什麼?”
丈夫正要回答“別管它”的時候,卻已經被妻子打斷了。
“等等,它好像受傷了,有好多血!”說著,莫爾跑了出去。
博勒搖著頭,無奈地嘆了口氣。這,大概算是夫妻倆唯一的分歧點了。雖是兩口之家,妻子極度喜愛各種小動物,對於大大小小的“毛球”也毫無抵抗力,因此幾乎天天撿回一些莫名其妙的大小“毛球”,讓丈夫苦不堪言。而看這情況,今天又是註定會帶一隻不知哪來的巨大未知生物回家了。
由此,博勒嘆氣。
正當這時,岸邊,傳來了莫爾的驚呼聲。
“呀!”
這一聲中,飽含了不曾有過的驚恐,一時間,他以為妻子遇到了危險。
英雄的博勒當即挺身而出,大吼:“怎麼了?!”卻聽到妻子安然無恙的回答:
“我,我不知道,它,它傷得好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