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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部分

鋼筆,一直默默地陪著他,不安慰,不教訓,不催促去殺人,像一個朋友忠實的陪伴,但更像一個理智的見證者。

然而今天,有了變化,這個變化讓癱坐地上,被上百個酒瓶包圍的秦白的散懶的目光有了一絲專注,他眼睛一眨不眨的盯著電視螢幕。

電視裡播放著這樣一則新聞。

h市,一個女記者站在鏡頭前,播報在她身後那條衚衕裡發生的命案。說兩天前的一個深夜,下著傾盆大雨,一個飯店女服務員下夜班回家,撐著扇路過那條衚衕的時候,突然一個驚雷打了下來,將那個女服務員當場打成了一具焦屍。

這本來是一件不幸的意外天災,可是在第二天中午,警方剛剛把女服務員的屍體帶走,也剛剛打掃完現場,一個瘋瘋癲癲的流浪漢就在這條衚衕裡,也在那女服務的同一個地方,被驚雷打成了一具焦屍。這令很多人感到奇怪和恐怖,然而更加恐怖的是,傍晚時分,又有一個老頭被驚雷打成了一具焦屍。

同一條衚衕,同一個地點,不同時間,連續三個人被雷擊身亡。這是巧合嗎?未免也太巧合了吧?難道驚雷長了眼睛?有定位功能?每一次都能準確的找準位置?還是說那三個人都幹了傷天害裡的事,被老天爺收了?

各大媒體都在報道這件離奇詭異的雷擊事件。

只是,秦白關心的不是這則新聞有多麼離奇,他不感興趣,他感興趣的是在電視畫面裡,在那女記者的身後不遠處的一個拐角出現了一個人,那個人大白天的被寬大的黑袍包裹著,頭上還帶著寬大的帽簷,都遮住了五官。雖然這個黑袍人在鏡頭裡只出現了那麼短短几秒就消失了,但秦白還是睜大了雙眼,認出了那個人是誰:殺人機器里昂。

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正愁找不到殺人目標,現在好了,正主出現了。

只是秦白也有點奇怪,奇怪這殺人機器怎麼會出現在h市?難道在h市還有一場殺人賽?可是看他還能出現在鏡頭裡看稀奇,不像殺手在比賽時候擁有的那種緊張氣氛,難道殺人賽結束了?他里昂在h市度假?

不管是在參加比賽,還是度假,秦白都決定去h市看看,反正現在自己也不知道去哪裡。頹廢了五日的秦白,從地上站了起來,轉身離開了酒店房間。

在離開a市之前,秦白步行去了一個地方。

這裡是一個小區,小區的馬路對面有一顆樹,樹下站著秦白,他靜靜地望著眼前這個小區裡面。他不想做什麼,就是想最後離開a市前最後看一眼她,因為他知道,這一次離開,是真的離開了,永遠不會在回a市,因為她不屬於自己了。

只是從中午一直站到傍晚,秦白都沒有見到她出來,就連她家的窗戶邊都沒有她一閃而過的身影。她是發現自己了嗎?所以故意不出現?還是她根本就不在家?

秦白有股衝動想直接去她家,但想想還是沒有實施,因為自己以什麼身份去她家呢?又以什麼理由去她家呢?相見無言還不如不見,要走的是自己,放棄她的也是自己,不捨的還是自己,自己到底想怎麼樣?為什麼自己在感情問題上這麼不乾脆?也許,五天前的那深夜,自己和她的緣分就徹底盡了吧。

天色越來越暗,一切都被黑夜所包圍。

終於,秦白苦澀的笑了,這笑帶著自嘲的味道。他目光似恨似痛似遺憾的穿透黑夜,最後看了一眼小區裡面九月家的窗戶,凝視中輕輕的說:“我多麼希望你能給我期限,十年嫌太長,八年也好,五年也可以,甚至兩年都行,起碼我有一個奮鬥的目標,我可以不擇手段以最短的時間完善我自己,可你……如此決然。也罷,從此以後我就不在有牽掛,想幹什麼就幹什麼了,我殺人不怕坐牢,不怕任何威脅,反正有鋼筆在,我還怕什麼?想死都死不了。你說對嗎。”說著話,目光垂下投向了胸口的鋼筆。

鋼筆無言。

“擁有無所不能的你,我竟然過得如此平凡,還幾番身死,你是不是在鄙視我?呵,其實我都有點鄙視我自己,看不起我自己,我擁有世上最強大的超前科技,擁有最強大的力量,卻沒有把自己過好,沒有擁有自己想要的,是我的問題?還是你的問題?我想是我的吧,我得改變自己了。”

鋼筆依舊無言。

“誰惹我,我將他碎屍萬段;誰違我,我讓他後悔做人。走吧,去殺他個天翻地覆,殺出我的路!”

目光變了,秦白的目光變得冰冷且無情。

夜色中,繁星滿天掛在頭頂,閃爍著,和地上的燈光交相輝映。四下裡微有夜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