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著酒杯的手指,微微發白,小心地問:“生氣了嗎?”
姜九笙搖了搖頭:“沒有。”
她只是訝異,秦家那樣的狼窩,怎麼能養出時瑾這樣子的貴族,她兄長程會不止一次說過,秦家的人,連血都是冷的,是天生的狩獵者。
她不禁想起了時瑾打架時的模樣,確實,與平時溫文爾雅的他大相徑庭。
沉默了片刻,時瑾將杯中的半杯紅酒吞下,緩緩語速:“我母親是被秦行強佔的,她是個很普通的人,只是生得過於漂亮了。”
這是姜九笙第一次聽時瑾說他的家事,像在說他人的事,無波無瀾,眼眸深處只有一片濃重的墨色。
像千帆過盡,磨平了稜角。
“八歲的時候我被接回了秦家,母親帶著我逃跑的時候出了意外。”時瑾停頓了一下,“她去世的時候還很年輕,才只有二十六歲。”
三言兩語,他說得很簡單,語氣裡甚至沒有起伏。
姜九笙張張嘴,想安慰,卻一句話都說不出來,因為沒辦法設身處地,她想象不出來,一個八歲的孩子,沒有母親的庇佑,要如何生存,要怎麼隱忍,要吃多少苦頭才能在秦家那樣的龍潭虎穴裡守自己的一隅之地。
宇文說過,秦家原本不止十一個孩子,而是十四個,另外三個都沒有活過成年,事情原委,宇文總結得很簡單,只有四個字,弱肉強食。
原來,時瑾是這麼一路走過來的,在腥風血雨裡,長成了如今讓她歡喜的樣子。
姜九笙始終不說話,端了一杯紅酒,聽時瑾停停歇歇地說著。
“我在秦家待了十年,從八歲到十八歲,學了格鬥,學了禮儀,學了所有秦家人該會的東西。”
他把她手裡的酒杯接了過去,晃了晃,飲下:“十八歲後,就離開了那裡。”
“為什麼離開?”她好奇他所有的事情,想刨根究底,又戰戰兢兢,怕觸碰到不該碰的東西。
時瑾似乎看出了她的小心,將杯中剩下的小半杯酒遞給了她。
姜九笙一口喝下去,儘量平靜。
時瑾這才回了她的問題:“人一般久留於一個地方,要麼因為習慣,要麼因為牽絆。”他斂了斂眸,遮住眼底的情緒,低聲地說,“那個黑吃黑的地方,沒有任何讓我留戀的東西。”
姜九笙總覺得,不會那麼簡單。
時瑾不說,她也不再問,只是越發擔心:“你走了他們會善罷甘休嗎?剛才那個秦家老二跟你說了什麼?他是不是——”
時瑾打斷她一個接一個的問題,安撫她:“別擔心,秦家人忙著爭權奪勢,顧不上我。”
姜九笙鬆了一口氣。
“笙笙。”時瑾看著她問,“你會介意嗎?”
秦家是什麼樣的家庭,姜九笙自然也聽說過,毫不誇張地說,秦家的男人,十個裡有九個沾過血的,不是別人的,就是自己的。
可若是時瑾……
姜九笙沒有猶豫:“我不介意。”她說得理所當然,“你只是時瑾,是個醫生。”
何況,介意有什麼用,姜九笙想,就算時瑾是個販夫走卒,或者窮兇惡極之人,她可能也管不了那麼多了。
簡而言之,一句話,鬼迷了心竅。
時瑾大概是喜歡她的回答的,眼裡盈了笑。
“時瑾。”姜九笙問,“你是隨母姓嗎?”
時瑾點頭:“嗯,我母親叫時秋,是個膽小卻很善良的女人。”說起他母親時,時瑾眼裡很溫和,很柔軟。
姜九笙心頭也軟得不像話,支著下巴看時瑾:“你一定很像她。”
時瑾否認了:“我不膽小。”
當然,更不會善良。
“我是說長相。”姜九笙莞爾,“你不是說你母親生得過分漂亮嗎?”
時瑾也是如此,過分漂亮。
他不置可否,說:“我不太記得她的樣貌了,只是聽人說,我長得很像她。”
姜九笙聽著心疼,把碗裡的肉都夾給他吃。
時瑾笑,眼裡融有微光。
樓上左數第二間,同樣是貴賓間,溫詩好晚一步回來,一進門,便看見她那萬年都沒有一個表情的弟弟,皺著眉對著姜九笙寫給他的那張便籤紙,似乎在糾結。
她坐過去:“媽,能幫我續杯咖啡嗎?我有話問錦禹。”
這是支開她呢。
溫書華的性子軟,也沒什麼主見,平時對女兒多半時候都很順從,只是不大放心,走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