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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新時代 第57章 新策略

向實業界提供融資,同時儘可能的幫助實業界實業巧妙的融資擴張。現在西北財團所控制的大銀行、大企業的資產總額佔當時國內各大財團總資產的50%以上,一定程度上甚至於中央政府都不得不依靠西儲銀行融資,而這正是西北財團影響國家決策的根本。

在眾人的交頭接耳聲中,幾乎末出這間屋子,1。5億元銀行新股就已經被口頭認購一空,之所以會如此的迅速實際上是因為利益,國投資本從來只會考慮大型財團的,而除了大型財團之外,沒有任何人有能力收購那些動輒上千萬的大中型國有企業,花千萬購買數千萬的資產,沒有任何一個商人會錯過這種生意,前提是有足夠的能力。

與那些興奮的大亨們不同,在他們離開之後,還不到三十歲的張學良臉上略帶著些許愁容。

“董事長,您在擔心?”

與老闆的擔心不同王永江更顯得興奮,1。5億元足夠自己做太多的事,不僅僅只是收購銀行那麼簡單。

“我當然要擔心!他們想成立的財團的出發點是為了從國投企業中多分上一杯,但即便是咱們成立了東北財團又能如何,東北除了兩會議員之外,幾乎沒有太多的政府高官,更沒有政黨勢力。西北財團當然不用說,中央政府有一半都是他們的人,華北有以前的北方政府的老底子,共和黨更是他們直接代言人,而且和西北財團是打斷骨頭聯著筋,華東財團靠的國民黨,華南財團選擇的是革命黨,至於華中財團,雖然他們沒有直接選擇黨派作代言人,但是兩湖、江西各省在中央都有官員幫襯,我們東北有什麼?”

在提到這些是張學良的臉上帶著明顯的憂鬱,與那些不居官場的老闆的樂觀不同,儘管自己從未涉足官場,但卻因為在西大上學時,經常參加一些政黨活動,和政客、官員、財團代表多少打過一些交道,多少知道現在的中國和過去的完全不同,過去是官府管商人,而現在卻是財團管政府。

“你看看現在無論是國會或是省市議會的議員本身就有許多是財團的人,而且國內各大政黨經費均由各自的利益財團負擔。而如果遇到重大議案,財團也會派人到議院去遊說、拉攏。省長、市長、議員競選,也大都是依靠財團資助,現在中國政治與其說是黨派政治,到不如說是財團左右下的政治,一個財團如果沒大的政黨作為利益代言人,他對政府的影響力就非常有限,為什麼華中財團影響力最小?還不是因為他們沒有合適的政治代言人!你看看華中財團這麼多年,他們從國投企業中獲利多少?”

“董事長,至少有了東北財團,我們可以左右東北省籍的各黨議員,有時候並不見得一定要選擇那一個政黨,選擇政黨帶有片面性,最佳的投資物件是人!當年胡雪巖選擇可不是黨派,而是選擇的有發展潛力的人!只要是競選,他們就需要競選經費,無論是國會議員或是省議會議員更多是依賴本地籌集競選經費!”

王永林在說話時面上帶著一絲特有的表情,現在的中國早已經不再是過去那個千百年來人們習慣的中國,就像老闆說的那樣,黨派左右國會、政府,而財團左右政黨,一切的根源就是錢!各黨的之間的政治競爭永遠都離不開錢,即便是擁有龐大而惹人注目黨產的復興黨在一年前國會大選、總理競選時,亦需要西北財團的捐助,競選一定程度是拼民望,而在民望的背後是資金。

在國內,國會議員競選經費的來源,一是候選人本人及其家族;公民個人捐款;公司和特殊利益集團捐款;本黨資助。聯邦選舉競選法規定,國會議員候選人及其家族為本人提供競選經費的總額不受限制;國會議員候選人的競選開支不受限制;個人、政治行動委員會和團體為支援或反對某候選人而進行的“獨立”活動開支不受限制。

但是,法律上對向國會議員候選人提供經費的個人、政治行動委員會、團體捐款和政黨資助的數額給予明確的限制。根據聯邦競選法規定,任何個人在同一年內,對同一競選人的捐款不得超過200元,對所有候選人的捐款不得超過5000元,對同一政治行動委員會的捐款不得超過1000元,對同一政黨的全國委員會捐款不得超過元。任何政治行動委員會在一年內對同一候選人的捐款不得超過1000元,對同一政黨的全國委員會捐款不得超過3000元,參議院的各政黨參議員選舉委員會對同一候選人的捐款不得超過5000元。

雖然表面上看來選舉法對競選經費進行了嚴格的控制,但實際中還是存在著很大的漏洞,或者說根本就是刻意留下的漏洞。捐贈者往往透過捐錢的方式規避法律的約束。每個候選人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