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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兒童心理學家基·諾特把父母表達感情的方式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以簡短的語句警告孩子:“你這樣吵鬧令人心煩!”或者:“不要吵!”如果這樣一警告,孩子就聽了。那就再好不過了。如果沒有效果,孩子照樣吵鬧或頑皮,父母就應生氣地說:“媽要發脾氣了廣這是第二階段。有的孩子是怕父母真正發脾氣的。因就而也可能停止吵鬧。如果仍然無效,那就只有採用第三階段的方式了。“父母正在想事情,要你保持安靜,你都不聽!”或者“你再惹我生氣,我就要拿東西打你了!”這樣可以把自己的盛怒的心情全都表露出來,讓孩子知道,但又不損及孩子的人格。

我很贊同基·諾特的看法。責罵孩子時應把自己焦急、生氣的心情直接表白出來,讓孩子們知道。因為這樣有助於彼此的瞭解、溝通感情。

我曾經到過歐洲一些國家,在地鐵或電梯裡,我同他們雖然不認識,但對方總會報以微笑。連小孩都很有禮貌,總是“早安”,“你好!”“對不起”,“謝謝!”聽來令人舒服。

我國素有文明古國之稱,父母也常教育子女要同左鄰右舍打招呼。但是有些內向的孩子卻不願招呼別人。父母看了認為不禮貌,有時便會催促幾句。而孩子一緊張就更說不出話來了。

教育孩子講禮貌是應該的,教孩子對左鄰右舍打招呼也就教育了孩子待人。待客之道;但是要記住一點:就是不能用強迫的手段。尤其是當著客人的面,更不要強迫。因為孩子也有他自己的自尊心。

個性內向的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