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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崇明曾經看到過的一枚鉑金戒指上的鑽石一樣。

陰天

我是個會在陰天裡仰望天空的好孩子,我真的是個好孩子。

——題記

1 這個世界上有種天氣叫陰天,陰天裡有種感受叫寂寞,陰天的寂寞裡,總會有個聽話的好孩子痴痴地仰望天空,那鉛灰色的長滿寂寞雲朵的天空。

這是我的一篇沒有完成的小說的開頭。我是個不善於寫小說的人,因為我從來不善於講一個完整的故事,我寫著寫著就會下意識地扯到自己身上去,將自己的一切的一切全部扯出來,丟在陽光下供人欣賞或者唾棄。我總是不厭其煩地使用著“我是什麼什麼”、“我要怎麼怎麼”的句型,直到把自己掏空的一瞬間,虛脫感攫住了我,我方肯罷手。我就像是一個金黃色的橘子,努力剝掉自己光滑閃亮的外衣,執著地讓別人看到我身體裡面纖細複雜的白色經絡一樣。我想我具有祥林嫂的神經質,頑強且頑固。

頑強且頑固,但我仍然是個好孩子。

我想很多時候我需要一個空氣溫柔的陰天,我想我需要一條兩邊長滿法國梧桐的寂寞長街,我想我需要一條漆黑但溫潤的柏油馬路,我想我需要一個人牽著我的手在上面走,大走特走,一直走,一直走到天昏地暗,走到日月無光,走到高考會考月考統統消失不見,走到我把所有的悲傷丟得徹底乾淨,走到我變成一個真真正正完完全全的好孩子。

走到三生石上開滿大朵大朵白色的藍色的花,走到那個人說下輩子還要陪我。

可是,可是,可是什麼叫夢想,什麼叫現實,什麼叫烏托邦,什麼叫刀劍場。

所以我只有蹲在馬路邊上,雙手抱著膝蓋,看著梧桐樹葉一片一片地紛亂下墜,掉在我腳邊悄悄地死去,看著太陽畫出山坡的輪廓,看著群嵐暗淡暮色四合,看著空氣裡開始佈滿白色斑點,如同恍恍惚惚的老膠片電影。

如果天冷,將腿抱緊一點,這是個好姿勢。

我一天一天習慣這個姿勢,像個寂寞的乖孩子。

陰天 / 在不開燈的房間 / 當所有思緒都一點一點沉澱。

莫文蔚。她是個瘋狂的女子,而我是個瘋狂的孩子。

我知道一個十七歲的人不應該再叫自己孩子,因為杜拉斯說:十八歲,我們就已經老了。很多很多的人告訴我我應該長大應該成熟應該開始培養一個男生最終要成為男人的理智,可是我還是任性地把自己叫做孩子,我不想長大,就像彼得·潘一樣,永遠當一個小孩子,所以我沿著時光的腳印退回來,抱著膝蓋蹲下來小聲唱歌。我是個小孩子,大家不要欺負我。

我總是喜歡一個人小聲地唱歌,唱一些難唱卻好聽的歌。比如麥田守望者的《英雄》,比如王菲的《新房客》。別人不知道我在唱什麼,可是我知道,這就夠了,夠我快樂的了。

可是,那天我去上學的時候,卻聽到前面的兩個女生在說:知道嗎,原來高二�三 班的那個郭敬明愛唱卡拉OK。

我告訴別人我討厭晴天,討厭眩目的陽光,因為每個人都在狼狽地流汗,空氣的味道像發黴的餅乾。

我告訴別人我喜歡陰天,喜歡風吹起我剛洗過的健康的頭髮,喜歡均勻柔和的白色天光從天幕漸漸浸染下來。

其實一切都反了。

事實上我害怕陰天裡那股陰冷的味道,因為我的激情會被屋外不痛不癢病怏怏的天氣吸收殆盡,陰天像是塊吸收生氣的超級大海綿。

我喜歡陽光明媚的日子,陽光照在面板上熱辣辣的感覺異常清晰,我可以一邊揮動羽毛球拍一邊幸福地流汗。這是所謂的平凡的幸福嗎?我不知道。我只記得海子,就是那個在黑夜中獨自高唱他的黑色夜歌的詩人也說過:我想有棟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開。

我小心翼翼地守護著自己內心深處的願望,像守護著一個佈滿裂痕的水晶杯子。我總是將自己真實的思想掩藏在深深的水裡,所以朋友說很多時候我的話不能全信。小A說他發現我在說“好,沒關係”的時候其實心裡很難過。

陰天(2)

我記得我最初告訴過朋友我不快樂,可是他們覺得不可思議。他們說如果一個被父母寵愛得連掃帚都不提一下的孩子,一個成績好得過頭的孩子,一個有著大把朋友的孩子,一個有著一大書架小說和一大衣櫃衣服的孩子如果說他不快樂那麼他就是不知足。

甚至還有人說:如果郭敬明不快樂,那麼除非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