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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限,為一個偉大的目標而獻身。

夜深了,我關上燈,在劈啪作響的壁爐旁坐下,開啟瓶紅葡萄酒,品酒聽風聲看熊熊烈火。這是我一天最放鬆的時候。

酒文化因種族而異,一箇中國隱士和一個法國貴族對酒的看###完全不同。當酒溶入血液,陽光土壤果實統統轉換成文化密碼。比如,漢語中描述白酒的詞,如“醇厚”、“綿”,根本甭想找到對應的英文。反之亦然。我跟兩個美國酒鬼到加州的葡萄酒產酒區那帕(Napa)品酒,他們透過陽光虔誠舉杯,抿一口,搖唇鼓舌,吐掉,跟著吐出一大堆英文術語。我估摸這多半來自法文,在轉換過程中被清教徒粗野的飲食習慣簡化了。可譯不可譯,恐怕跟理性非理性有關。一般來說非理性的部分不可譯,比如酒,比如幽默。

有人把古文明分成兩大型別:“酒神型”和“日神型”。漢文化本來算“酒神型”的。夏商就是醉生夢死的朝代——“酒池肉林”。君王喝,老百姓也跟著喝,喝死算。據說那時候燈油昂貴,黑燈瞎火,不喝酒幹嘛去?後來必然敗給了一個比較清醒的國家——周。周公提出“制禮作樂”。一戒酒,中國人的文化基因就跟著變了。

我酒量不大,但貪杯,說起來這和早年的飢餓有關。一年困難時期,我常去我家附近的酒鋪買冷盤。食品短缺,酒鋪改了規矩:賣一盤冷盤必須得搭杯啤酒。那年我十歲。至今還記得那個位於北京平安里丁字路口的小酒鋪,門窗塗成淺藍色,髒兮兮的,店裡只有兩張小桌几把方凳,玻璃櫃又高又大,擺著幾盤冷盤。我把一卷揉皺的紙幣遞上去,接過冷盤,倒進鋁飯盒,再小心翼翼端著酒杯,站在門口看過往車輛。啤酒涼颼颼的,有一股黴味。回家路上我兩腿發軟,怎麼也走不成直線。當時並沒體會到酒的好處,以為那是免於飢餓的必要代價。

頭一次喝醉是在文化革命初。我和同學們到北京周口店附近爬山,在山坳背風處露宿。那是四月夜,冷,“羅衾不耐五更寒”。睡不著,大家圍坐在月亮下,瑟瑟發抖。有人拿出兩瓶劣等葡萄酒,轉圈傳遞。我空腹喝得又猛,很快就醉了,那一醉終生難忘。山野間,暮色激盪,星星迸裂,我飄飄欲仙,豪情萬丈。我猜想,所謂革命者的激情正基於這種沉醉,欲擺脫塵世的猥瑣生命的侷限,為一個偉大的目標而獻身。

如果說沉醉是上天堂的話,爛醉就是下地獄。我爛醉的次數不多,原因是還沒等到爛醉,我先睡著了。這恐怕是一種本能的自我保護。我有自知之明,喝酒前,先勘測地形,只要有床或沙發我就放心了。

1986年春我和邵飛去內蒙,朋友帶我們到草原上作客。那裡民風淳樸,唯一的待客方式就是飲酒唱歌。輪流唱歌喝酒,唱了喝,喝了唱,直到躺下為止。蒙古包比較方便,往後一仰,就睡進大地的懷抱。醒了也賴在那兒裝死,免得又被灌倒。蒙古人實在,不會像美國警察測試酒精度,倒了就算了。我發現他們唱歌方式特別,酒精隨高頻率振盪的聲帶揮發而去,不易醉。如法炮製,我們大唱革命歌曲,驢叫似的,竟把陪酒的生產隊長給灌倒了。這在當地可算得奇恥大辱。第二天中午我們剛要出發,隊長帶來七八個壯小夥子,估摸是全隊選拔來的。他們扛著好幾箱白酒啤酒,連推帶搡,把我們湧進一家小飯館。我的幾個朋友雖是漢人,但土生土長,這陣式見多了。杯盤狼藉方顯英雄本色,雙方磕平。隊長只好作罷,揮揮手,帶眾人磕磕絆絆為我們送行。而我早就鑽進吉普車,是水平方向。

車過東勝市。市長沒鬧清我何許人,設宴招待。那小鎮地處邊疆,竟有燕窩鮑魚之美味,吃了好幾天手扒羊肉,不禁暗喜。誰知道按當地風俗,市長大人先斟滿三杯白酒,用托盤託到我跟前,逼我一飲而盡。我審時度勢,自知“量小非君子”,人家“無毒不丈夫”,這酒非喝不可,否則人家不管飯。坐陪的朋友和當地幹部眼巴巴盯著我。我心一橫,掃了一眼旁邊的沙發,連幹了三杯,頓時天旋地轉,連筷子都沒動就一頭栽進沙發。醒來,好歹趕上喝了口湯。

中國人講“敬酒不吃吃罰酒”,古已有之。“敬酒”是一種禮數,一種儀式,點到為止。“罰酒”是照死了灌,讓你在大庭廣眾之下丟人現眼。“敬酒”在京劇中還能看得到:“酒宴擺下”——其實什麼都沒有。如今只剩下“罰酒”了,這古老的懲戒如此普及,大到官商,小到平頭百姓,無一例外。說來那是門斗爭藝術,真假虛實,攻防兼備,樂也在其中了。好在猜拳行令也弘揚了中國文化。我女兒剛學說話時,就從她姥爺那兒學會了行酒令:“螃蟹一、爪八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