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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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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世界作為表象初論

服從充分根據律的表象

經驗和科學的客體

跳出童年時代吧,朋友,覺醒呵!

——J。J。盧梭

§1

“世界是我的表象”:這是一個真理,是對於任何一個生活著和認識著的生物都有效的真理;不過只有人能夠將它納入反省的,抽象的意識罷了。並且,要是人真的這樣做了,那麼,在他那兒就出現了哲學的思考。於是,他就會清楚而確切地明白,他不認識什麼太陽,什麼地球,而永遠只是眼睛,是眼睛看見太陽;永遠只是手,是手感觸著地球;就會明白圍繞著他的這世界只是作為表象而存在著的,也就是說這世界的存在完全只是就它對一個其他事物的,一個進行“表象者”,的關係來說的。這個進行“表象者”就是人自己。如果有一真理可以先驗地說將出來,那就是這一真理了,因為這真理就是一切可能的、可想得到的經驗所同具的那一形式的陳述。它比一切,比時間、空間、因果性等更為普遍,因為所有這些都要以這一真理為前提。我們既已把這些形式都認作根據律的一些特殊構成形態,如果其中每一形式只是對一特殊型別的表象有效,那麼,與此相反,客體和主體的分立則是所有那些型別的共同形式。客體主體分立是這樣一個形式:任何一個表象,不論是哪一種,抽象的或直觀的,純粹的或經驗的,都只有在這一共同形式下,根本才有可能,才可想象。因此,再沒有一個比這更確切,更不依賴其他真理,更不需要一個證明的真理了;即是說:對於“認識”而存在著的一切,也就是全世界,都只是同主體相關聯著的客體,直觀者的直觀;一句話,都只是表象。當然,這裡所說的對於現在,也對於任何過去,任何將來,對於最遠的和近的都有效;因為這裡所說的對於時間和空間本身就有效;而又只有在時間、空間中,所有這些'過去、現在、未來、遠和近' 才能區別出來。一切一切,凡已屬於和能屬於這世界的一切,都無可避免地帶有以主體為條件'的性質' ,並且也僅僅只是為主體而存在。世界即是表象。

這個真理決不新穎。它已包含在笛卡兒所從出發的懷疑論觀點中。不過貝克萊是斷然把它說出來的第一人;儘管他那哲學的其餘部分站不住腳,在這一點上,他卻為哲學作出了不朽的貢獻。康德首先一個缺點就是對這一命題的忽略,這在本書附錄中將有詳盡的交代。與此相反,吠檀多哲學被認為是毗耶舍的作品,這裡所談的基本原理在那裡就已作為根本命題出現了,因此印度智者們很早就認識這一真理了。威廉·瓊斯在他最近《論亞洲哲學》(《亞洲研究》,第四卷第164頁)一文中為此作了證,他說:“吠檀多學派的基本教義不在於否認物質的存在,不在否認它的堅實性、不可入性、廣延的形狀(否認這些,將意味著瘋狂),而是在於糾正世俗對於物質的觀念,在於主張物質沒有獨立於心的知覺以外的本質,主張存在和可知覺性是可以互相換用的術語。”這些話已充分地表出了經驗的實在性和先驗的觀念性兩者的共存。

在這第一篇裡,我們只從上述的這一方面,即僅僅是作為表象的一面來考察這世界。至於這一考察,雖無損於其為真理,究竟是片面的,從而也是由於某種任意的抽象作用引出來的,它宣告了每一個人內心的矛盾,他帶著這一矛盾去假定這世界只是他的表象,另一方面他又再也不能擺脫這一假定。不過這一考察的片面性就會從下一篇得到補充,由另一真理得到補充。這一真理,可不如我們這裡所從出發的那一個,是那麼直接明確的,而是隻有透過更深入的探討,更艱難的抽象和“別異綜同”的功夫才能達35到的。它必然是很嚴肅的,對於每一個人縱不是可怕的,也必然是要加以鄭重考慮的。這另一真理就是每人,他自己也能說並且必須說的:“世界是我的意志。”

在作這個補充之前,也就是在這第一篇裡,我們必須堅定不移地考察世界的這一面,即我們所從出發的一面。“可知性”的一面:因此,也必須毫無牴觸心情地將當前現成的客體,甚至自己的身體(我們就要進一步談到這點)都僅僅作為表象看,並且也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