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千萬不能落到太平軍手裡,然而他所寫的,都是家喻戶曉的內容,只是別人無法簡單模仿罷了,因為優良的營制要發揮優越性,還必須訓練軍士。
湘軍的建立,本來是為了消除綠營常規軍的弊端。曾國藩統帥湘軍,最終成就了功業,卻從來不以精通軍事自詡。他引以為自豪的事情,就是擅長訓練部隊。湘軍自建立以後,一直服從上級,遵紀守法,熱愛百姓,就是訓練的結果。
曾國藩說,考察一名將領治軍是否有方,其實很簡單。只要在列隊時,軍號吹響三遍,看看軍士們是否神情嚴肅,成群結隊地跑出來,就知道這支部隊能否打勝仗。這就是營制與訓練相結合的好處。
湘軍的營制,借鑑了羅澤南、王錱和朱孫貽的經驗。湘鄉勇的營制規定一個營的人數為三百六十人,後來大舉出徵時,有些營的人數增加到五百人,多了一百四十人。湘軍把五百人的營稱為大營,把三百六十人的營稱為小營。
湘軍陸師的一個營,下轄四哨和六個親兵隊。每哨又轄八個隊。隊就是基本單位,由十人編成。每隊還設有一名斯養,加上隊長,就是十二人,屬於正常編制。
每哨的八個隊,軍械武器的配備,不是完全相同的。分別如下:第一隊和第五隊配備抬槍,第二隊、第四隊、第六隊和第八隊配備刀矛,第三隊和第七隊配備小槍。抬槍隊中,如果抬槍很重,就增加兩人。所以八個隊共有一百零六人,由哨長指揮,因此一哨的人數,加上哨長,就有一百零七人,委任哨官率領。
每營有六隊親兵,隊長和斯養的設定,按照哨的編制,每隊十二人。親兵的軍械武器裝備如下:第一隊和第三隊以炮為主,第二隊、第四隊和第六隊都配備刀矛,第五隊配備小槍。六隊親兵總共七十二人,不設哨長。這些親兵,和四哨的四百二十八人,都由營官統領,所以說一個營共有五百人,而哨長和營官沒有計算在內。書記和醫匠,或有或無,由營官決定,費用在公費中開支。
1853年,咸豐三年(30)
湘軍各隊武器的配備,已經包含著陣法和戰法的考慮。在作戰中,持不同武器的單位將各司其職。
每營的用具,由哨和隊來預備。軍用物資,在建營時就會配給,舊了或壞了,由營官修理,修理費在公費中開支。鉛彈、藥品、繩子和帳篷,卻可以隨時領取。
帳篷的配給是定量的。營官配給十頂帳篷,八頂夾層的,兩頂單層的。哨官配給三頂帳篷,一頂夾層的,兩頂單層的。親兵隊配給兩頂帳篷,一夾一單。每哨的各隊,也是配給兩頂帳篷,但都是單層的。每個營配給的帳篷,共有八十頂單層的,十八頂夾層的。
湘軍中隨軍配備了搬運工,叫做長夫。所以,湘軍所到之處,不許徵用民夫。輜重、軍裝和行軍糧草,都由長夫運輸,每一百名軍士配備三十六名長夫。按此計算,每營五百名軍士,配備的長夫不能超過一百八十名,也不能人數不足。如果在行軍時去拉夫,便是犯了死罪。
部隊開拔時,由三百五十名軍士準備兵器,另外的一百五十名軍士監督長夫,保護軍用物資。行軍時,前面有探馬,後面有押幫,都是以營為單位,不會交錯。
曾國藩規定,湘軍每天行軍的路程為三四十里,不能超過里程。部隊黎明出發,天黑前休息。行軍不能太快,休息時不可懈怠。他說,行軍速度太快,軍士就會得病;休息時懈怠,部隊就會散漫。曾國藩認為,部隊雖強,但久不作戰,必然荒廢。他說,他寧可指揮老百姓,也不願率領一支陳腐的部隊。養兵千日,無異於自找麻煩。
曾國藩規定每天行軍的里程,經過了較為精確的計算。軍人步行,大約兩個小時行軍十五里。天冷時,白晝較短,行軍比較輕鬆。天熱時,白晝較長,行軍就比較困難。按照白晝為十一個半小時來計算,用四個小時行軍三十里,用四個小時修築營壘,再過三個小時之後,才到黃昏。這樣一來,軍士們還蓄養著精神,身體也很壯健,可以警惕敵人的進攻。如果部隊急行軍,百里奔襲,一定會累倒,會打敗仗,這是兵家大忌。
部隊到了目的地,就修築壁壘。營官選擇地點,用繩子標示出來,在四面挖壕。壕的寬度為一丈五尺,把從壕溝裡面挖出來的泥土堆壘起來,就是土牆,厚度為一丈,高度為八尺。牆與壕之間相距二丈,其餘的土都運到遠處。
挖壕的辦法,設定兩重,分外壕與內壕。外壕寬六尺,深八尺,內壕的寬度和深度,是外壕的一半。挖掘一道環形的壕溝,必然要有橫路,橫路之間相距兩丈。壁壘修成以後,挖掉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