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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蘭,要是在農村,咱們孩子都生了好幾個了。你提出‘五年不嫁’,我說‘三年不婚’,時間都超過了。我們也應該成婚了,經濟條件差點不要緊,我們結婚以後再創造。你是不是嫌我窮呢?”

她笑盈盈地搖搖手,緊接著說:“不對。我要是嫌你窮,今天就不會坐在這裡了。別看在臺灣,我孤身一人,模樣不算好,追我的人多著呢。其中不少公子哥和官少爺,要住房有住房,要錢有錢。我這個人就是看不起那些官少爺。那些人不學無術,只會尋花問柳,情不專一。我看得起你,主要是你老實忠厚,甘心奉獻,志向遠大。我又何嘗不想有個家啊!可是,也得等到畢業,找著工作。其實,我這個人安貧守拙,出身小康,能屈能伸,戰亂中受苦,隻身闖臺灣,嘗夠了人間冷暖,品味了生活的酸甜苦辣。我幾乎看破紅塵,遁入空門,是你匯錢,買的小棉襖溫暖了我的心;是你那“神童”的光環,像是太陽的光輝,照亮了我的心;是你充滿陽光的語言,打動了我的心。結婚時,我也沒有什麼奢望,有一室可以容身,有一床可以安睡,就很可以了。” 電子書 分享網站

第四章 婚姻殿堂(5)

正民告訴她,將來沿著這條成材之路,繼續前進,要當專家教授,積存些錢財,出國移民,去大陸探親,享受天倫之樂。佩蘭很是同意,與他的想法不謀而合,贊成他繼續學習。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