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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部分

可是,沈臨瑾才不會給她這個機會讓她笑話自己呢。

直接抬起她的下巴,逼著她直視自己的眼睛:“你想要拋家棄夫?”

“什麼亂七八糟的,我就出去一下午而已。”

安千千沒好氣的拍了一下他的狼爪,然後就開始穿鞋:“你自己乖乖吃午餐,我出門了。”

說著,轉頭拍了拍沈臨瑾的臉蛋,“我會給你帶禮物的。”

看著安千千毫不留戀,沈臨瑾更心塞了。

一把抓住自家老婆的手腕,然後吻了上去。

不對,是啃了上去。

五分鐘後,看著自家老婆紅紅的唇瓣,這才舔了舔唇,滿足的開口:“離別吻,路上小心。”

“你……”

擦了擦嘴,安千千差點仰天長嘯,她怎麼會有這麼無恥的老公。

更無恥的是,沈臨瑾看著安千千一臉懵逼的樣子,涼涼的倚在鞋櫃上:“怎麼,食髓知味了?”

“你走開!”

推了沈臨瑾一把,安千千有些慌亂的開門:“不跟你胡說八道了,我要遲到了。”

要知道作為哈默大學哲學系的教授,莫林可是非常重時間的人。

“去吧。”

看著自家老婆的身影,沈臨瑾下意識的摸了摸自己的唇,那溫軟香甜的感覺似乎還在其中,他還真的是一點都不想讓她離開自己身邊。

不過,她也有她的交際,他不會妨礙她。

只是保證安全就可以了。

未免自己忍不住跟著她出門把她帶回家,沈臨瑾重新進了書房,開始處理工作。

只有工作起來,才能讓他忘記這些兒女情長的東西。

這邊,安千千開了沈臨瑾的車出門。

即便是不經常在這個別墅住,這棟別墅外面還是停了兩輛跑車,一輛越野。

安千千想了想,反正在這裡也沒有人能認出自己,就選了顏色特別不低調的寶藍色瑪莎拉蒂跑車,要是在S市,安千千這麼低調的人肯定是不會開這種跑車的。

但是,不知道為什麼,最近她的心情可能是開闊了許多,也喜歡上了這種高調的東西。

可想而知,當莫林看到安千千開著這輛跑車停在哈默大學門口的時候,唇角抽搐的多麼厲害。

“上車!”

安千千落下車窗,看著外面站著的蘿莉臉教授,嗓音飛揚。

帶著特別張揚的定製墨鏡,偏偏穿著一身特別清雅的白色連衣長裙。

莫林默默地開啟了副駕駛,坐了上去。

“明天學校的論壇我可能就會上榜了。”

這是莫林對安千千說的第一句話。

安千千一邊掉頭,一邊隨意的應了一句:“嗯?”

這是什麼意思。

莫林幽幽的回道:“我被開豪車的人包養。”

“噗,學校的人越來越八卦了。”安千千下意識的嘟了一下嘴,“記得我之前在學校的時候,也沒有這麼八卦啊。”

“長江後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灘上,跟何況是你這個前浪中的前浪了。”

莫林不急不慢的開口。

隨後繫上安全帶,“你開跑車是準備帶我一起兜風嗎?”

“沒有啊,我只是覺得這個車特別高調,試試。”安千千說的一派閒適。

聽著這話,莫林笑了:“不愧是嫁入豪門的女人,像我們這種女屌絲,別說是跑車了,就連普通代步車都開不起。”

“嘿,你這是在諷刺我!”

安千千一聽她這話,差點翻白眼:“要不是你是個超級大路痴,連人行道都不會走,所以才沒有買車,現在裝什麼大尾巴狼。”

“什麼大尾巴狼,我聽不懂你在說啥。”莫林一臉無辜。

“再裝,你現在身價,隨隨便便出去講學一個月,就能買輛豪車了。”

安千千鄙視的瞥了一眼坐在自己身邊的女人,沒好氣的說道。

“我不是不想出門嗎,所以窮啊。”

莫林理直氣壯。

“別解釋,你就是怕出門之後找不到回去的路而已!”

被拆穿的莫林絲毫沒有臉紅的意思,反駁道:“你忘記當初你剛來哈默大學的時候,是誰帶你逛校園了!”

“我沒忘,第一天來學校就迷路到半夜沒找到寢室在那裡,我永遠都忘不了!”

兩個老友就這麼在車上,你一句我一句的懟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