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墨香味很重,而且老先生似乎有焚香的習慣,書桌上的爐子冒著青煙,室內的感覺顯得雲霧繚繞,如真如幻。書房裡除了各種書籍,還有古玩字畫。在書桌後的牆上掛著一幅橫幅,上面寫著:進退兩難。
老先生看見老王,便開口道:“王先生可是貴客啊,今天不知又帶來了什麼好故事啊?這是上次故事的酬勞。”說著,從書桌裡掏出一疊錢,放在了桌子上。老王拿起錢來,數了數,說道:“三千,這次的故事有這麼值錢嗎?”
“不值錢,比起你上次那十萬的故事差遠了。可是確實是真事,確實是異事。你知道我這裡的規矩,只要是真實的異聞我都收錄,底金都是三千。但是根據對我的有用程度,會開不同的價格,說句實在話,你上次的那個故事裡其實也就有兩個資訊點值得推敲,其中一個還只是個偶然,但是另一個確實離‘真相’不遠了,就為這花十萬都是值得的。”說著老人看向我,“請問這位是?”
老王從背後推了我一把,我一上前,便習慣性的伸手,“您好,我只是一名記者,和王鎮磊是老同學。我叫文芒。”老先生也禮貌的向我握了握手,就在手指接觸的一霎那間,我似乎看到了老先生的表情發生了某種變化,但是隻是一瞬間,不知道會不會是因為這濃厚的煙霧讓我看走了眼。
“您好,鄙人莫言良。這間STORYBAR的店主。綽號,老鬼。這間STORYBAR可不是一般人能輕易進來的哦。呵呵,既然是記者同志,那一定有許多奇聞異事,有時間不妨常來,我們說一說。”
之後我們並沒有多做閒談,僅僅是打了個招呼,老王就帶我出來了。老王說,這老鬼的來頭他當警察都摸不清。對這老傢伙來說,錢似乎多的花不完,可他的興趣卻不是花錢,而是買故事和說故事。所以如果手頭緊的話,不妨去說說那些奇聞。想寫什麼東西也不妨去聽聽那些異事。雖然我和老鬼的第一次見面顯得很正式或者說有點過場戲的感覺,但是那個握手卻似乎在我和他的心裡都留下了什麼,回頭望著越來越遠的STORYBAR。感覺飄渺不定,彷彿就是一個迷夢,裡面是無盡的故事與幻想。
然而世俗的我,只能將這些記憶寫成文稿,發給雜誌社,渴望換取一些小錢,以達到我可以不被房東太太掃地出門的目的。
初入酒吧篇 第二話 謊言
編輯長已經看了我的稿子有二十幾分鍾了,按照往常審稿子的時間來看,一般都不超過五分鐘,然後立刻誇誇其談,告訴我哪裡需要改動,哪裡需要重寫,批評我錯別字太多或者語句不通順,指責我自我感想太少等等之類的。但是今天卻一反常態,安靜,並且緊皺眉頭,不時面露疑惑的神色或者陷入沉思。而我,由於可能太久沒吃飯的緣故,雙腿實在撐不住了,竟然“砰”的一聲跪倒在地,這一聲,響徹了整個編輯部,從正在審視文章的編輯長,到各位正在打電話約稿或者埋頭於文字書稿的眾編輯,甚至掃地的大媽也抬起那一直低下的頭,觀望發生了什麼事。頭一次發生這樣的圍觀,而本人還是肇事者,我真有心一頭撞死在書桌前。編輯長連忙起身,一邊伸手攙扶,一邊詢問道:“你這是要幹嘛?審批你的稿子不用受這麼大的禮吧。”
我用手撐著編輯長的桌子,總算站了起來,趕忙回覆道:“不,不是,最近一直寫不出好稿子,這是這個月的第十二篇了吧,要是再寫不好,房東太太也得替我擔心了。”我這話說得不明也不暗,反正也跪了,不如藉著這個“跪”賣個可憐。編輯長自然聽得出我這話外音。於是拍了拍我的肩膀說道,“你呢,還是個新人,東西寫得生疏是自然地。這當然要慢慢來學,不過你要記著,現在是商業時代,也就是說不是你想寫什麼就寫什麼的時代了,文章必須要有趣,而且不僅僅是有趣,還要符合讀者胃口。讀者說你好,你才是真的好。你這個故事寫的有點虛,是真實的嗎?我怎麼覺得有點像是編小說啊。”編輯長的話是不無道理,但是這最後一句可是得讓我和他理論理論,“我說,編輯長,咱這故事不是編的。包括這故事裡的故事也都是真實的,那老爺子我可是親眼見過的,就是這麼傳奇的一個人。不信,您和我走一趟。”說起來我們編輯長也是個人才,的的確確,我最初的文章寫的確實狗屁不通,畢竟高中逃學,又在社會上摸爬滾打了這麼多年,提筆忘字不說,文采自然不如昔日,而且昔日也是不怎麼樣的。但是這位編輯長的幾篇稿子的點撥下來,好歹現在也能偶爾出現在雜誌的一角。這自然得誇獎這編輯長經驗豐富,學富五車,確實有這一把手的能耐。聽我這麼一說,編輯長可是雷厲風行,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