黠慧,時與弼諸子相謔,言詞多滑稽。諸子或理屈,向有聲處擊之,月西大笑曰:“鬼無形,兄何必然,徒見其不智也。”凡八閱月,始寂寂無聲。
蕭總管求焚
戚南元為歸安知縣,有蕭總管祠甚靈,廟壯麗特甚。一日過之,值賽會之期,聚數千人,戚告於神曰:“天久不雨,若能禳神得雨則善;不爾,廟且毀,罪不赦也。”舁木偶於橋上,竟不雨,沉之水中。數日,舟行,忽木偶自水躍入舟中,侍者失色走報曰:“蕭總管來!蕭總管來!”戚笑曰:“是總管求焚也。”命系其舟側。顧岸傍有社祠,別遣黠隸易服入祠,戒之曰:“伺水中人出,械以來。”已而果然,蓋諸賽者賄沒人所為也。遂焚之,而杖作偽者。
全州兵書匣乃水怪奔雲之骨
乾隆丙辰,餘過廣西全州,見絕壁之上有匣,似木非木,其上無蓋,舟人云諸葛亮藏兵書處。甲辰,餘再過全州,已將五十年矣,仰而諦視,絲毫無損,疑世上焉得有此不朽之木。後廣西布政司奇公過其地,用千里鏡測之,的是木匣,非石匣也。其下江流迅急,舟難久停,心中終以為疑。
後閱《湧幢小品》雲:嘉靖皇帝常遣南昌姜御史往取兵書。姜架雲梯,募健卒緣梯而上,乃一木棺,厚尺許,黃黑色,其上有蓋。啟之,中有白骨,頭顱大如車輪,兩牙長一尺餘,鋒利如刃,遂取以下。御史據實奏聞,瘞其骨于山側。是夜,姜夢一虎頭人,長丈餘,撞門而入,瞪目怒曰:“餘,水神巫支祈之第三子奔雲是也,能出入風雲,吞齧虎豹。當禹治水時,我父子與之大戰。我敗伏山澤中,伯益來放火,幾為所燒,我咬傷伯益之指而逃。禹王大怒,命天將庚辰用神霄劍斬我,擲屍江中。其時我父尚在,命群水怪取陰沉木為棺,葬我於此。將來劫滿時,我尚想下世報仇,汝乃命某卒來剖棺戮屍耶?然汝貴人也,奉天子命而來,我不能害。彼破棺之卒,吾將取其命矣!”言畢而去。次日,卒果暴亡。
餘按陰沉木乃洪荒以前之木,經過劫灰者,萬年不壞,以故歷千百年巍然不朽。其蓋被姜御史所取,故今猶暴露也。餘丙午遊武夷山,見大藏山洞之虹橋板森森架立,恨無姜御史其人者,架雲梯取而視之。
卷四
帝流漿
方延濟善乩術,其主乩者每年必有一仙。戊子主乩者陳真人,字髯翁,善與眾談論。一日,眾人以溺鬼必帶羊臊氣,是何緣故,陳雲:“凡人魄入地,沾水即臊。河中皆淤泥,本多積穢,魄漬其中,七日即作羊臊氣。凡河水鬼帶羊臊氣者不能祟人,必五年之後無此氣便能禍人。”
又云:“焚死之鬼五體不全,必覓伴合併而後能成形,或二三人合併不等。其並法:老不併少,男不併女。”
又云:“凡草木成妖,必須受月華精氣,但非庚申夜月華不可。因庚申夜月華,其中有帝流漿,其形如無數橄欖,萬道金絲,累累貫串垂下。人間草木受其精氣即能成妖,狐狸鬼魅食之能顯神通。以草木有性無命,流漿有性,可以補命;狐狸鬼魅本自有命,故食之大有益也。”
討亡術
杭州陳以逵善討亡術,凡人死有未了之事者,其子孫欲問無由,必須以四金請陳作術。其術擇六歲以上童子一人與亡人素相識者,命其閉目趺坐,在童子背後書符於其頂,其符內有“果齋寢氣八埃臺戾”八字,其時命家人燒甲馬於門外。書畢,即瞑目睡去。見當方土地揹負一包裹,牽馬命騎,同至冥司尋亡過人,詢悉其生平未了之事畢即蘇。其術尤盛行於杭城。
布政司司房土地,相沿為漢蕭何。一日方作術時,童子忽瞪目大呼曰:“我乃漢丞相蕭何,陳以逵何等人,敢以邪術驅遣我為童子揹包牽馬!因汝誦《太上玄經》來教我,不敢不遵。此後如敢再爾,吾將訴之上帝,即加陰誅。”陳貪利不改。
一日行法,土地乃領童子經由枉死城中,見斷體殘肢猙面惡鬼提頭擲骸遍滿馬前,童子驚駭而寤,以後不敢再奉其法。陳不得已,復教以劍訣,命童子手中執一劍,仍誦前經。土地復領至前所,童子遵訣舞劍,斲殺數鬼,眾鬼號呼。忽見空中金光萬道,眾鬼喜曰:“關帝降矣!”見土地揖於帝馬前,喃喃不知作何語。有頃,牽童子馬至帝前,帝諭之曰:“我念以逵老奴才奉太上玄宗之教,故不忍即滅其法。汝可傳諭他,以後倘敢再行其術,我當即斬其首。”乃命周倉以青龍刀背擊童子一下。童子大叫而醒,嗣後遂絕志不復從陳受法。
陳久之益貧,無所得食,偷於他處復行其術。是年秋,夢至錢塘門外黑亭子灣,見一木榜上羅列其罪,當於九月十三日誅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