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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年紀事》載,1106年穆斯提斯拉夫·弗拉基米羅維奇分賜給親兵一些村落。12世紀時年長退役的親兵都在家裡經營土地。

隨著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確立,在羅斯社會上形成封建主和依附農民兩個對立的階級。上自王公貴戚,下至大中小波雅爾,都屬於封建貴族階級。大公的親兵在波雅爾貴族中佔有重要地位。封建主階級在社會上享有各種特權。《雅羅斯拉夫教會條例》規定,冒犯了各種人的妻室罰款不等。冒犯大波雅爾的妻室罰款數額相當冒犯鄉下人妻室的14倍。作為封建主階級的波雅爾貴族已成為社會上的特權階級。

除世俗貴族外,僧侶貴族也佔有大量土地。弗拉基米爾把佩雷雅斯拉夫裡封賜給第一任總主教。11—12世紀,教會和修院從各級封建主那裡得到大量的土地封賜和捐贈。1061—1062年,伊茲雅斯拉夫大公將大片土地和別列斯托沃田莊贈送給彼徹拉修院。圖羅夫公爵雅羅波克將三個鄉和基輔附近的土地也贈送給這個修院。12世紀前半期,諾夫哥羅德公爵將城郊大片草地贈給尤里耶夫修院。教會封建主的土地在不斷增長。

與封建主階級形成的同時也出現了為封建主耕種世襲領地、承擔封建義務的依附農民階級。羅斯建國之初,自由農民(斯美爾德)占主導地位。11—12世紀時,這些斯美爾德佔有一小塊土地和少量農具,必須向國家繳納貢賦,並服徭役,實際上變成國家的依附農民。隨著封建主世襲領地的形成,耕種這些土地的斯美爾德也就變成王公貴族和波雅爾的依附農民。《羅斯法典》規定,“殺死王公的斯美爾德,同殺死王公的好洛僕和里亞###奇一樣,只賠償5格里夫納”。這些斯美爾德的地位與世襲領地裡奴僕的地位等同。

古羅斯的依附農民還有兩個人數較多的階層:扎庫比和里亞###奇。扎庫比多來自破產的斯美爾德,因借貸封建主的金錢、糧食、牲畜等無力償還,由於債務而淪於依附地位的農民。如逃跑被捉回就要變成完全的好洛僕。里亞###奇多是因契約而淪落的依附農民,例如同奴隸結婚契約、作王公貴族管家契約等。古羅斯還長期儲存奴隸制殘餘;處於奴隸地位的勞動者是好洛僕。隨著封建關係的發展,好洛僕的地位逐漸與農奴或依附農民接近。殺死好洛僕的罰款與依附農民等同。在古羅斯的文獻裡,把世襲領地所有勞動者統稱為“切里亞季”,意為傭人或奴僕。

古羅斯對立的階級形成之後,階級矛盾和階級鬥爭日益發展。1024年,蘇茲達爾爆發了農民起義,揭開了羅斯農民起義的序幕。蘇茲達爾第一次起義被雅羅斯拉夫鎮壓下去,許多起義者被押或被殺,起義遭到失敗,餘波持續到1026年。半個世紀後,即1071年,這裡又爆發了第二次大規模農民起義。編年史上說,這次起義農民殺死許多貴族長者和貴族婦女。起義的導火線是欠收和饑荒。起義者殺死貴族和富人,奪取糧食,自行分配。

城市起義也時有發生。1068年爆發了基輔起義。起義市民燒燬官府。大公伊茲雅斯拉夫逃出首都,投向波蘭。郊區農民也參加起義,奪取貴族的財物。但起義很快被鎮壓下去。12世紀30年代,諾夫哥羅德的階級矛盾激化。1134年,諾夫哥羅德市民打死一個大貴族(穆日),把他從橋上扔下河去。全城群情激憤,1136年終於爆發起義,起義延續到1137年,鬥爭取得勝利。諾夫哥羅德脫離基輔獨立,建立一個封建共和國。

直到13世紀,羅斯的政治制度才形成以王公權利與本質上對其構成制約的韋徹並存,這種制度是由瓦利亞基人的軍事組織與羅斯土著的公社民主制結合而成的。諾夫哥羅德、基輔和其他城市的民眾經常舉行民眾大會,決定重大問題,拜占庭的一些作家稱這種制度為東斯拉夫人的“民主”制度。

每當洪亮的鐘聲響起,諾夫哥羅德的市民便積極地參加市民大會。為了限制王公的權利,免受殘暴的統治之苦,市民大會決定王公的權力僅限於軍事領導的範圍之內,而且把王公的駐地設在諾夫哥羅德城外的留里科夫。諾夫哥羅德的最高權力機構被稱為城市委員會,這個最高機構的首領,也是由市民們選舉產生的。

不過,那時的民主是無法與現在的民主相提並論的,被統治階級的權利,總會受到限制。隨著王公、貴族和客商等特權階級地位的鞏固,公社和韋徹制度逐漸形同虛設。與此同時,王公開始利用自己身邊諸多可靠的近臣,組成一個可以商討所有重要國務的機構——這就是最早的國家“杜馬”。每日清晨,王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召集這些由他的親信組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