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採用鐵或者鉛做成,一般來說,因為鉛軟且易變形,所以在裝填時和命中目標時,都有相當的好處,否則的話,裝填彈丸時,需將鐵彈丸放到膛口,用木榔頭打送彈棍,推鐵彈進膛,非常的浪費時間。火繩槍發射時,可用手指將金屬彎鉤往火門裡推壓,使火繩引燃點火藥,繼續點燃發射藥。這樣,射手可以一邊瞄準一邊推火繩點火。在抵消後座力方面,火繩槍使用了滑膛技術。不過,由於其是前膛單發填裝且彈丸與推進藥分裝,所以其射速非常之慢,大約為30秒一發,而且是經過訓練的高階火槍手。再者,暴露在外的火繩非常容易被風吹滅或者雨澆滅,射擊非常容易失敗,槍手還需要用火摺子直接去點火繩,所以射擊失敗之後的重新射擊也非常的麻煩。
隨著技術的發展,‘需要火摺子直接去點火繩’的問題被圓滿解決,西歐的工匠們在槍的後部增加了一個由扳機所帶動的‘小火炬’,這個小火炬在戰鬥的時候一直燃燒著,當需要開槍的時候,就扣動扳機使小火炬向前運動,接觸到前面插著的火繩,而小火炬是用浸泡了蓖麻油的布團揉成,上面燃燒著的火不易熄滅。這樣一來,火繩槍手在射擊失敗之後就不必再重新打火摺子,殺起人來方便了許多。這種新式的扳機擊發式火繩槍的口徑一般為15~20毫米,管徑比一般為40到45,而最大射程一般為60~80米,它在1543年傳入了日本。“Musket”於1500年前後誕生於德國紐倫寶地區的螺旋式線膛的扳機擊發火繩槍,也稱“來復槍”(Rlife),由於內刻的膛線有效的加強了槍管的強度,導致槍管的長度有所提高,並能對彈藥受力運動進行較好的導引,也就是說,其最大射程有所提高,到達了200米之多!!!
而且,這種火繩槍還具備了由準星和照門組成的瞄準裝置,所以,準確度。總之,可謂是槍界一大革命也,不過,很可惜,由於種種原因,這種線膛火繩槍並沒有能夠廣泛的被採用,只有德意志聯邦中的普魯士,奧地利和巴伐利亞三個比較強大的邦國把它正式裝備了部隊,這也是德意志聯邦內這三個邦國能夠充分壓制漢諾威等小國,以及威懾義大利,法蘭西等大國的原因之一。不過很顯然,這種線膛式火繩槍並沒有傳入日本,直到以後的燧發槍誕生,日本才進行了火槍的換代。之後,火槍技術又在兩個領域中不斷的發生著革命,一是擊發技術,另一則是彈藥技術。前者的發展,先是在16世紀後期,歐洲發明了一種“火種點火”的方式。
技術原理是,在一個小管裡放一個“火種”或一節短火繩,槍手只是在用槍時才點燃火種,不至於因槍上都帶一條點燃的火繩而在夜間暴露目標。“火種”式火繩槍就是後來隧發槍的先驅。而燧發槍則在不久後的十七世紀由是法國人發明。它的基本結構如同打火槍,即利用擊錘上的燧石撞擊產生火花,引燃火藥。燧發槍的平均口徑大約為13。7毫米,由於還沒有發明後裝彈式火槍,所以這對當時的彈藥裝填技術做了很高的要求,按以前的裝填方法,裝填彈丸時,需將彈丸放到膛口,用木榔頭打送彈棍,推槍彈進膛,這是非常費時間的,在戰場上,就意味著浪費生命。
後來,美國賓夕法尼亞周的槍械師創造了一種加快裝填法,使用浸蘸油脂的亞麻布或鹿皮片包著彈丸,裝入膛口,減少了摩擦。這種方法不僅加快了裝填速度,而且起到了閉氣作用,精度隨之提高,射程也提高了。
1808年,法國機械工包利應用紙火帽,並使用了針尖發火,1821年,伯明翰的理查斯發明了一種使用紙火帽的“引爆彈”。後來,有人在長紙條或亞麻布上壓裝“爆彈”自動供彈,由擊錘擊發。這樣一來,擊發槍就更完善了,到了19世紀,針刺擊發槍也誕生了。其最早出現在1840年,是德國人德萊賽發明的,故又稱為德萊賽針刺擊發槍。其技術特徵是:彈藥從槍管後端裝入,並用針擊發火。這種武器首先由普魯士軍隊裝備,在普魯士的三次王國統一戰爭中,其大放異彩,令丹奧法三國騎兵聞槍色變。與擊發技術的發展同步的是裝彈技術的發展。
在1840年的鴉片戰爭中,英軍標準配備的是著名的BROWNBESS式前膛裝藥的滑膛燧石火槍,並非英軍上尉派垂克?佛格森CAPTAINPATRICKFERGUSON於1776年就發明成功的後膛裝彈來福槍,該“佛格森”式後膛裝彈來福槍是佛格森上尉在參加英軍鎮壓1776年的美國獨立戰爭中,在美國的前膛裝藥的肯塔基式線膛來福火繩槍的基礎之上研製成功的,英軍曾生產了100支這種新槍,裝備了由他本人率領的一支百人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