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渠縣曾令全簽有用工合同,人員來自當地民政局收養所的“殘疾人自強隊”。他認為,自己的用工是合法的。
警方的調查顯示,在錫裡磚廠的工人分兩類。一類來自四川曾令全的殘疾人自強隊;一類來自雲南的健全工人,共20人,由翁梅龍管理。兩者的待遇相差甚遠。
後者因為是健全人,很少捱打,工資也按時發放。
而18名來自四川的流浪漢和精神不正常、痴呆的人則每天在皮鞭下度日,經常吃不飽肚子,連姓名都由老闆隨意指定。
翁秀清在與曾令全簽訂的合同中規定,流浪人員的工資大多為每月900元。但19個人的萬多元工資,全部由羅政領去,再匯給曾令全。現已拘押在耒陽市看守所的羅政承認,這也是事前雙方約定的條件。
在這個家族磚廠中,每個人的分工非常明確,老闆翁秀清負責全盤和銷售,其妻翁金英負責財務,弟弟翁秀雄、翁梅龍、親戚嚴發祥負責安全與生產,外來者羅政專門管理四川渠縣流浪人員。
由於流浪人員有先天缺陷,工作效率和質量常常讓管理者頭痛。廠方對應的管理辦法則是:捆綁,用鐵棍、竹片和機器皮帶抽打,甚至是電擊。磚廠機房裡專門安裝了插座和電線,對不聽話不做事的人,就捆起來,透過一種減壓的裝置電擊。
來自四川儀隴縣23歲的工人付海說,管事羅政要幹什麼就得幹什麼,否則就飽以拳腳。同樣來自四川的工人王川元說,只要工作沒做好或者做不動了,管理者就會拳腳相加。並且,習慣性的每天晚上睡覺前,他們都要遭受一次毒打。方式除了用三角皮帶抽,還有電擊。有時,甚至不給飯吃。
警方的調查記錄表明,對這些“工人”的毆打併非完全出於用工的需要。有時,管理者為宣洩情緒,也會採用此類方法。
來自渠縣的工人羅小平稱,羅政經常電擊他,以致手都被燒臭了。無論工作與否,老闆和其他管理者經常毆打他們,甚至命令部分工人隨意攻擊其他流浪者。
除了毆打,威脅成為磚廠管理的常用手段。有一次,付海被打急了,揚言報案。
羅政則詐稱,“告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