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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凡從歐洲大陸運到英國的貨物,必須由英國船隻或原商品生產國的船隻運送;在歐洲以外各地生產的商品,必須用英國船隻運入;運入英國的魚類必須為英國漁船所捕,且只有英國船隻才能運魚出口。這樣,荷蘭就無法從轉口貿易中賺取暴利了。

百足之蟲,死而不僵,荷蘭貿易與金融中心的地位一直維持到18世紀初期。有趣的是,1693~1694年,法國小麥歉收,饑荒在全國蔓延,國家岌岌可危。當時的法國在軍事上仍然與荷蘭進行著直接的對抗。可荷蘭人卻仍然使用瑞典和丹麥的船隻繼續和法國人做生意,荷蘭人只為利潤而來,從不將對手置於死地。100年後,當法國的軍隊侵入荷蘭後,荷蘭人就沒有這麼幸運了。法軍的鐵蹄徹底結束了阿姆斯特丹的金融強勢地位,荷蘭才最終蛻變成無足輕重的歐洲小國。

歐洲人的政治思維:均勢策略

分裂的歐洲,分裂的政治,歐洲人的政治思維一向講究均勢策略。在歐洲歷史上,一旦一個大國的實力遠遠超出其他國家時,次等的大國就會相互結盟對抗並削弱最強大的國家。這樣就可以保持一個均勢的歐洲格局,防止某一個超級強大的國家將其他國家吞併。這種與中國人不同的獨特思維方式只是為了維持一個分裂的歐洲。17世紀末的歐洲也不例外。

早先的英國是法國的被保護國。英王詹姆斯二世獲得法國勢力的支援,荷蘭總督奧蘭治親王是他的女婿。國與國之間沒有永久的友情,只有赤裸裸的利益結合。人與人之間亦然。親情、愛情與友情一旦與利益有瓜葛,就會被擊為齏粉。1688年,詹姆斯二世被英國人廢黜,他的女兒瑪麗成為英王,並毫不留情地將父親趕走了。1689年,奧蘭治親王就任英王,成為了日後著名的威廉三世,瑪麗則成為女王。1690年,威廉三世打敗了得到法國人資助的詹姆斯二世的軍隊。詹姆斯二世無奈之下只有逃到法國避難。當時的蘇格蘭在法律上是獨立的,到了1707年,威廉三世合併了英格蘭和蘇格蘭,建立了大不列顛聯合王國,為未來“日不落”的大英帝國打下了基礎。

表面上看,威廉三世與詹姆斯二世的紛爭僅僅是為了爭奪王位,實質上是英法兩國爭奪霸權的較量。在《尼姆維根條約》簽訂之後,法國成為歐洲最為強大的國家,它的人口是英國的4倍多,是西班牙的兩倍多,面積是英國的兩倍多。相比於其他歐洲國家,法國還擁有豐富的自然資源、優良的港口和海軍基地。最令歐洲鄰國感到恐懼的是,路易十四還在持續不斷地擴張他的勢力範圍。四處樹敵的法國成為歐洲國家的眾矢之的。

1686年7月9日,荷蘭總督、奧地利和德意志皇帝、西班牙國王、瑞典國王和勃蘭登堡君主、巴伐利亞君主等歐洲大大小小的首腦在德意志的奧格斯堡秘密簽訂協議,組成了奧格斯堡反法聯盟。勃蘭登堡、巴伐利亞都屬於德意志神聖羅馬帝國。1688年,威廉三世的英國也加入進來,英國和荷蘭成為奧格斯堡反法聯盟的核心力量,威廉三世成為了聯盟領袖。

1688年9月24日,路易十四對德意志宣戰,奧格斯堡反法聯盟戰爭爆發。同年10月30日,威廉三世的英國遠征軍從荷蘭起航,入侵法國。路易十四立刻對荷蘭宣戰。當時的法國海軍比聯合起來的英荷兩國的海軍還要強大,陸軍在歐洲大陸也無人能敵。法國軍隊在海洋中、在陸地上都節節勝利。1692年,路易十四糾集法國、愛爾蘭聯軍趁勝準備入侵英國本土,結果在拉烏格被英國打敗,法國獲取全面勝利的希望化為泡影。1697年,路易十四與威廉三世講和,簽訂了《里斯維克條約》。該條約讓法國遭受重大損失,卻對英國、西班牙和荷蘭十分有利,尤其有助於英國在不斷擴大自己的海上力量的同時,也不斷地削弱法國的海上力量。

戰爭快結束時,法國軍隊並未被打敗,依然是強大無比,獲得了一個又一個的勝利。1697年,當法國求和卻被西班牙拒絕時,路易十四迅速攻佔了巴塞羅那。同時,法國遠征軍成功侵佔了一塊西班牙重要的南美殖民地。遭到兩次嚴重打擊之後,西班牙被迫求和。

法國之敗,敗在金融

法國的實力那麼強大,可為什麼還是遭受到重大的損失呢?原因在於,英國在1694年建立了英格蘭銀行並逐漸建立了健全而穩定的貨幣制度。與英國相比,法國國家信用低很多,借款利率要高很多,因此法國無法得到繼續維持戰爭所需要的金錢。儘管法國的國力與軍事實力遠強於英荷聯盟,但終因財政上的捉襟見肘,只有暫時休戰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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