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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我:“=_=”

美女你好,美女再見。

我把飯放在她手上,推著我的小綿羊就走。

“帥哥,你忘記拿飯錢了。”

我:“……”悶著頭轉身回去取錢,拿起就走。

“帥哥,”聲音陰沉沉的提醒我“你沒找我錢。”

我:“……”

美女:“……”

我錯了,耶穌,把我釘在十字架上吧,我的出生即是原罪,這麼蠢,出來幹嘛?我禍害了社會,對不起馬克思,對不起恩格斯,雖然人家不知道我是誰,但是我知道人家是誰啊。人要忠誠於自己的信仰,要相信只要堅持下去,事情就一定有變壞的可能性。

我把兜兜翻了個遍,沒有找到錢,最後找到了一個洞。

美女:“……”

相信我,憋笑是一件很不好的事情,傷害自己的身體,傷害對方的心靈,我給人家說了一聲對不起,又把錢塞給了對方,“下次再給我吧。”然後推著我的小綿羊,走在沉沉夕陽之下,感到了無限的窒息和淒涼,彷彿一切都將離我遠去,包括淮寶可能又找這個藉口剋扣我的工資我都沒有怎麼去思考,兩權相害取其輕,自我的深刻反思遠遠要比那麼一咪咪極有可能被淮寶剋扣的工資要重要的多。

老闆最大,自己最輕,在沒有老闆的地方,我就是最大。

山中無老虎,猴子稱大王。

我試圖用自己盛滿漿糊的腦袋思考這些深刻的問題,人為什麼自由又為什麼不自由。《生活在別處》說最糟糕的不在於這個世界不夠自由,而是在於人類已經忘記自由。我之所以不自由,我之所以要出來送外賣,都是為什麼?

這個鋪墊真長,我只是想說我為什麼要來鎮淮之寶。

這話要從三個月前說起。

一個月黑風高夜,正是殺人放火時,我走在無人的小路上,看到了旁邊一位白衣飄飄的人,從身段看是真是讓人怦然心動,面容若遠若近,氣質若即若離,本著好奇心殺死貓,人生何處不相逢,豔|遇永遠在路上的原則,我大膽的走過去,不期望像瑪蓮娜夢露一般裙襬飛揚,至少應該露個臉吧,飽一飽眼福總是應該的吧。

然後可以裝作不經意的問一句:

“美人,你這麼晚出來,你麻麻知道嗎?”

作者有話要說: 請叫我“快手木”,支下巴,少年你寫耽美,你家裡知道嗎?

☆、003

那一瞥的溫柔奠定了我一生的苦逼時光,所謂的“溫柔了時光驚豔了歲月”完全可以替換成為“上了時光強了生活”上和強就是動詞,活生生的東西。

對你猜的沒錯,那個白衣服像是從古代穿越過來的人就是淮寶,他當時用一種“終於找到你了”的眼神看著我,然後我的身體不由自主的往他那邊飄啊飄,他自己從衣襟裡掏出一塊看起來蠻不錯的古玉,然後在我碰到他的時候手一抖,扔到了地上。

我:“……”

遇到碰瓷的了嗚嗚嗚。

那個白衣人笑了,我傻了,被他好看的笑容嚇傻了。

“這玉很貴的。”他說了一句然後沉默。

我點頭,嗯,一看就知道很貴。

“被你碰碎了。”之後一會補上了這句話。

我先是點了一下頭後來猛地覺得不對,冤枉我這不是我碰碎的是你故意的!我試圖用可憐兮兮的眼神看著他求他饒恕我,可惜他不為所動,所謂劍眉星目,神色淡然,彷彿錯的不是他,而是我。

可是,你即便這麼冤枉我,能不能把我放下來呢?我這樣飄在空中不降落下來踩到地上,會飄飄然而不知所以的。

我離地面近十五厘米懸浮,這樣下來才跟白衣人差不多高,對於身高我很早以前對自己做了無數次心理建設,沒想到現在還是要經受這樣的打擊,我知道作為一個男人一米七五真的有些殘,但是……你不需要用這種方式告訴我呀,我才十六歲,我馬上要高考,我還是會長高的,不是嗎?

那人想了半天好像終於知道下一句該說什麼,連個開場白都要思考的人,你不在X點看種馬文嗎?這樣的你,怎麼去搭訕別人啊?

不搭訕的人生不是完整的人生……我錯了,你這麼好看,總歸是要被別人搭訕的。

我應該學會換位思考,這樣每次在思考的時候不會在想了一半才發現事情的關鍵之處,做事情半途而廢真的不好,我這種不得不半途而廢的,只能淚汪汪的看著自己的成果被自己扼殺在搖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