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資源介紹,同時還標識了交通方式,以及移民鼓勵政策,主要是為了方便商人前去經商,並吸引百姓移民。
五月初,趙家堡正式發行《崇禎十一年大明地圖冊》,同時透過和公佈了《遠洋貿易管理條例》。
條例規定,大明商船可前往日本、朝鮮、定東省、臺灣、香山群島進行貿易,臺灣將作為與西夷貿易的集中地,不得私自於其他地點與西夷通商。
一般不受限制的商品和不在鼓勵出口的商品,一律收取20%,日本收取40%的進出口稅。
凡大明商船,皆受此條例約束,偷漏稅者將斬首。
就稅收徵收上,除了每個港口都設立徵稅點外,海上還有盤查。
每艘商船首先必須登記詳細資料,船主叫什麼,幾歲,哪裡人,住什麼地方,什麼模樣。
出海時先在港口進行貨物登記。
然後海上盤查,近海艦隊將在各個航道進行盤查,所有被盤查的商船,都必須出示貨物清單和繳稅票據。
票據和貨物清單是可以造假的,所以近海艦隊在盤查時必須把船上的貨物數量弄清楚,然後記錄下來。
每年將記錄匯總,誰造假一眼就能看出來,然後按照登記資訊抓人就可以了,並且誰偷稅,砍誰的頭,抄沒全部家產。
稅收這東西,乃是一個國家的命脈。
嚴查+嚴懲,就能嚇住大部分人。
商人可以為了300%的利潤踐踏一切東西,這句話有些太過絕對,之所以有300%的利潤,那也是因為的部分商人都被嚇住的原因。
並不是所有商人都願意在嚴查的風勢下去冒險,而且這個危險是非常大的,一旦被抓到就是萬事休矣。
法律有沒有是一回事,嚴查不嚴查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若是有法律不查,那基本上是有等於無。
那些願意冒險的人還是有的,但那並不能說是很正式的商人,很多可能是那些資本不多,想一夜暴富的亡命之徒。
同時條例中規定,凡是舉報船主走私偷稅者,分給抄沒家產的五分之一,船主在貿易時,船員有權力知曉貿易細節。
後世抓販毒,是給十分之一。
販毒集團大多比較掩蔽,警察根本抓不到,以那些警察的酒囊飯袋程度,想要抓到販毒集團幾乎不可能。
那些販毒集團藏毒的方式可謂是花樣百出,連外國警察擁有先進的檢查裝置都能從眼皮低下弄過去,中國警察想抓住?
會被抓住的都是內鬼舉報。
接到舉報後再去抓起來,然後馬上叫來電視臺記者,說自己有多麼多麼厲害,全是扯淡。
販毒靠舉報是無法完全抓住的,因為販毒集團很嚴密,很難打入他們內部。
而遠洋貿易就不同了,一艘商船必須有一定數量的水手,這些水手只要在出海時注意有沒有在港**過稅,或者商船在中途有沒有在某出裝上事先藏匿的貨物,亦或者進港時沒有交稅,就能直接去舉報。
舉報後,舉報人可以改名換姓,想去什麼地方都可以,亦或者永遠處於警察保護之中生活,沒有任何後顧之憂。
當然,若是商船遭遇意外,例如遭遇風暴登陸在某處,那是另說的,只要船員一致作證就行了。
在這樣的雙管齊下方式下,一般不會有人商船不進港交稅。
只要進港交稅,大部分的稅收都跑不了。想要偷稅的方式只有把值錢的東西藏在船上的某處,這就需要仔細的檢查,以及號召船員時刻盯緊了。
同時船員必須有一半以上是‘航海技術學院’培訓畢業的,因為從技校裡出來的水手,對舉報事項都是很瞭解的,同時在應對一些突發*況也有處理手段。
除了舉報走私外,還可以舉報禁止出口的貨物和物品,只要關乎到可能提高異族科技水品的東西,都在禁止出口的行列。
就是有關科技類的書籍都禁止出口。
凡是那些書籍,需要登記後再帶上船,船員也要對書籍的去向進行監督。
技術封鎖已經到達了這種嚴格到變態的地步。
遠洋貿易的關稅,是一個很有利潤的收入環節,就英國來說,目前一年的稅收大概在將近三千萬兩白銀左右,比大明的稅收還要高。
雖然說西方的白銀不太值錢,真正的稅收還是比不上大明,但那也是一筆很可觀的財政收入了,而那三千萬兩大部分都是靠海洋貿易的稅收。
西方人沒什麼能匹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