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本質上的東西。上述那種協調的範圍所及,只是使世界和世界的生物有繼續存在的可能,所以沒有那種協調,世界也早就完了。因此協調的範圍只及於物種的繼續存在和一般的生活條件,但不及於個體的繼續存在。因此,在物種和普遍自然力借那種協調與適應各自分別在有機界和無機界並存不悖,甚至互相支援的時候,同時與此相反,經過所有一切理念而容體化了的意志,它的內在矛盾也分別顯出於[每一〕物種個體之間無休止的毀滅戰中和自然力的現象之間相互不斷的搏鬥中,一如前文所述。這鬥爭的校場和物件就是物質;互相要從對方奪過來的就是物質以及空間和時間;而空間和時間由於因果性這形式而有的統一才真正是物質,這是在第一篇裡已闡明瞭的。
我在這裡結束這篇論述的第二個主要部分,我是抱有一種希望的,我希望在第一次傳達一個前所未有的思想的可能範圍內,——正因為前所未有,所以這思想不能全免於一種個性的痕跡,它原是由於這種個性才產生的——,我已成功地傳達了一個明顯的確的真理,就是說我們生活存在於其中的世界,按其全部本質說,徹頭徹尾是意志,同時又徹頭徹尾是表象,就是說這表象既是表象,就已假定了一個形式,亦即客體和主體這形式,所以表象是相對的。如果我們問,在取消了這個形式和所有由根據律表出的一切從屬形式之後還剩下什麼,那麼,這個在種類上不同於表象的東西,除了是意志之外,就不能再是別的什麼了。因此,意志就是真正的自在之物。任何人都能看到自己就是這意志,世界的內在本質就在這意志中。同時,任何人也能看到自己就是認識著的主體,主體'所有'的表象即整個世界,而表象只是在人的意識作為表象不可少的支往這一點上,才有它的存在。所以在這兩重觀點之下,每人自己就是這全世界,就是小宇宙,並看到這世界的兩方面都完整無遺地皆備於我。而每人這樣認作自己固有的本質的東西,這東西也就囊括了整個世界的,大宇宙的本質。所以世界和人自己一樣,徹頭徹尾是意志,又徹頭徹尾是表象,此外再沒有剩下什麼東西了。所以我們在這裡看到泰勒靳考察大宇宙的哲學和蘇格拉底考察小宇宙的哲學,由於兩種哲學的物件相同而在這一點上契合一致了。——在本書前兩篇中所傳達的一切見解將由於下續兩篇獲得更大的完整性,並且由於更完整也就會有更大的妥當性。在我們前此考察中還曾或隱或現地提出過一些問題,希望這些問題也能在後兩篇中得到充分的答覆。
目前還可以單獨談談這樣一個問題,因為這本來只是在人們尚未透徹瞭解前此的論述的意義時才能提出的問題,所以也只在這種情況下才能有助於闡明前此的論述。這是這樣一個問題:任何意志既是一個欲求什麼東西的意志,既有一個物件,有它欲求的一個目標,那麼,在我們作為世界的本質自身淪的那意志究竟是欲求什麼或追求什麼呢?——這個問題和許多其他問題一樣,是由於混淆了自在之物和現象而發生的。根據律只管後者,不管前者,而動機律也是根據律的一形態。任何地方都只能給現象,道地的現象,只能給個別事物指出一個根據或理由,而決不能給意志自身,也不能給意志恰如其分地客體化於其中的理念指出什麼根據或理由。所以每一項個別的動作,或自然界的一切變化部有一個原因可尋,而原因也就是必然要引起這些變化的一個情況;唯獨自然力本身,它是在這一現象和無數類似現象中把自己顯露出來的東西,那就決無理由或原因可尋了。所以如果要追問重力、電等等的原因,那就是由於真正的不智,由於缺乏思考而產生的。只有在人們證明了重力、電等等不是原始的固有的自然力,而只是一個更普遍的,已為人所知道的自然力的一些顯現方式之後,才可以問原因,問那個在這裡使那些自然力產生重力、電等等現象的原因。這一切都在前面詳細申論過了。同樣,一個認識著的個體(這個體自身只是意志作為自在之物而顯出的現象),他的每一個別意志活動都必然的有一動機,沒有動機那意志活動就決不能出現;但是和物質的原因只包含著這個或那個自然力的表出必然要在此時此地,在此一物質上出現的規定一樣,動機也只是把一個認識著的生物在此時此地,在某些情況之下的意志活動作為完全單獨的,個別的東西來規定,而決不是規定這一生物它根本欲求和在這一方式下欲求。這種欲求是生物的悟知性格的表出,而悟知性格,作為意志自身,作為臼在之物,是沒有根據或理由的,是在根據律的範圍之外的。因此,每人也 經常有目的和動機,他按目的和動機指導他的行為;無論什麼時候,他都能為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