褐色披肩發,似有種仙家的飄然之氣。聽得身後的動靜,轉身面對我,晶亮的灰眸裡流淌著一江春水。
他看一下自己的裝扮,向我伸出手臂,笑意昭昭:“今日,沒有什麼高僧鳩摩羅什,只有陪妻逛街耍玩的一介俗客。”
我正眼冒紅心地看著這位卓然的仙人,聽他這麼說,不禁有些氣急:“我那可是工作,不是逛街耍玩。”
他失笑,微搖搖頭:“好,那我這俗人,今日便陪妻工作,以供驅使。”
難怪昨晚這麼神秘,想必早就盤算好了。他這樣把我的喜好放進心裡,讓我怎樣都忍不住咧嘴笑。手伸進他的臂彎,與他一起往外走。突然想起一件往事:“老實告訴我,那年蘇幕遮最後一日,你是不是來尋過我?”
腳步有點滯黏,臉上迅速飛過紅暈,一向口才極健的他竟然有些語結:“你,你怎知道?”
“因為十多年了,你扮俗世模樣的口味一點都沒變。”哈哈大笑,想起往事,不由滿懷感慨。停下來嚴肅地面對他,“上一次,我沒有來得及告訴你,這次我一定要說出來。”
他面色一凝,探向我雙眼,那惴惴的模樣讓我實在憋不住,笑得彎腰:“我要說的就是——你的這身打扮,真的很好看。”
停住笑,迎上他暖暖的目光,由衷地讚歎:“羅什,你是我見過的,最英俊最有味道的男人。”
他愣一下,隨即浮出的靦腆微笑將整個人染得灼灼生輝:“皮相如何,羅什從未在意。再說,都已三十六歲了,哪還有什麼英俊。”
我搖頭:“三十歲之前,長相由父母定。三十歲之後,便是由自己定了。俗話說:貌由心生。書卷氣質,曠達歷練,都是後天所得。心境開闊之人,面貌也同樣能反映出來。有些男人只是年輕時仗著父母先天饋贈,卻越長越無味。肚腩挺出也不禁飲食,只會謾罵命運怨天尤人。這樣的男子,就算長得再好,過不了幾年,便面目可憎了。但有些男人卻能如酒,越放越醇,歲月給他增加的是濃烈的酒香,額頭的皺紋添的是氣度與魅力,更有生活帶來的感悟與智慧。”
仔細打量他蘊華自成的清朗眉目:“羅什,你就是如醇酒般的男人。就算五十歲,六十歲,甚至更老,我也會依舊愛你的相貌。”
再看一下伸長手臂低頭看一看自己,努力吸一口氣,給自己鼓勁:“而我,也希望鍛鍊自己,修身養性。讓自己也能越老越有魅力,這樣才配得上站在你身旁。”
“你啊,就有本事讓羅什開懷。”他眼中閃著異樣的光彩,輕敲我的額頭,““肚子餓了麼?聽說交河的拉條子很好吃……”
“是麼?那我們趕緊去。”來不及搓額頭,拉著他的手加快腳步,“你請我吃。”
“你這個傻姑娘,怎麼還那麼性急……”
他陪著我在街上晃盪,因為穿著俗衣,我便肆無忌憚地當眾拉他的手。他剛開始還有些不適應,被我強制著牽手幾次,也就無奈地隨便我了。我們吃了特色的烤包子,不是通常意義上的包子,而是用薄皮子裹著羊肉餡,放進烤饢的饢坑裡。皮色黃亮時拿出,趁熱咬上一口,皮脆肉嫩,香而不膩。我一邊燙地直跳腳,一邊仍是不停嘴地吃,他在一旁不停搖頭嘆氣。
烤羊肉串自然也是不能少的。想起以前在蘇幕遮上想像過讓他陪我蹲在路邊吃羊肉串的情形,不懷好意地看向他。他看到我的奸笑,偷偷後退一步,想引誘我去吃拉條子,被我一把拉住。哈哈,現在羊入虎口,想逃?沒門。
最後的結果就是,一代名僧,俗塵不染之人,靦著臉跟我一起站在街角啃羊肉串。還好他以前沒來過交河,又改裝過,所以沒人認出他。不然,我估計打死他也不肯讓我這樣毀他的形象。
我找到一家小攤,坐下來要兩碗拉條子,他卻有些為難地看看沾了油漬的桌椅。我知道他從小被伺候慣了,很愛乾淨。笑著告訴他,要吃最正宗的小吃,一定得到這樣的小攤子上。我在外旅遊,就是如此尋味饕餮的。果真,這家的拉條子韌勁十足,非常有嚼頭。他看我吃得那麼歡,終於肯動筷了。吃到後來,他也忍不住點頭同意我的話。
那天我們逛到天快黑了才回去,幾乎把整個交河城都走了一遍,工作啥的早被我拋到九霄雲外去了。吃得太多,我一路揉著肚子。以前一直以為逛街要跟著弗沙提婆那樣會玩鬧的人才有意思,今天這個觀點徹底推翻。原來是因為我以前從不曾跟自己心愛之人逛過。就算他不會說笑話逗樂,就算他讓我拉著手都會四顧有沒有人看到,就算他動不動要管束我,不准我吃太多不准我亂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