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3部分

危及銀行貸款,使信貸資金遭受損失。

(4)遵守政策法規和銀行信貸、結算管理制度,並按規定在銀行開立基本賬戶和一般存款賬戶。

(5)產品有市場。企業所生產經營的產品必須是市場需要的、適銷對路的短線產品,不能是長線產品,以加快資金的週轉。

(6)生產經營有效益。企業使用銀行貸款投資的專案必須能給社會和企業帶來效益,從而提高信貸資金的使用效率。

(7)不擠佔挪用信貸資金。企業應按借款合同中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得隨便改變用途或擠佔挪用信貸資金。

(8)恪守信用。企業取得貸款後,還必須嚴格履行貸款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如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利率還本付息等。

除上述基本條件外,企業申請貸款,還應符合以下要求: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清償,沒有清償的已經做了貸款人認可的償還計劃;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經工商部門核准登記的事業法人外,應當已在工商部門辦理了年檢手續;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除國務院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累計額未超過其淨資產總額的50%;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率符合貸款的要求;申請中期、長期貸款的新建專案的企業法人所有者權益與專案所需總投資的比例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投資專案的資本金比例。

(三)流動資金貸款

中小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