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山中人跡罕至,被魔神信徒找到的可能性,總會小的多。
安格斯目前受制於自己,但論實力,和林安目前這半桶水比起來,仍擁有壓倒性力量,他如果要翻臉,到不到他熟悉的地盤上,並不是必要條件。
其實林安挺捉摸不清安格斯在想什麼。
她甚至做好了安格斯趁機以其人之道還治其身的準備。說不定半夜醒來,看見床邊一個人影,然後她被灌藥什麼的,但安格斯一直沒有動靜,吃著林安給的解藥。也看不出他內心想法。
離開狼牙部落很順利——
按照安格斯的說法,“這個部落的最強者,只是一個一階的狼魂武士,相當於在我們主位面的元素開化,就算你不記得怎麼施法,只憑精神力壓制,這個部落沒有傷得了你的魔族。”
所謂狼魂武士。是獸魂武士中的一種,而後者,則是魔界特有的一種戰鬥職業。
魔族將親手殺死的最強獵物獻祭,經過聖火融合的獸魂融入祭品的血液中,魔神的祭司們以這樣融合獸魂的血液做主材,製作染料。經特殊儀式在獻祭者身上繪製獸魂圖騰,圖騰繪製時痛苦的魔族如果能在儀式過程中激發血脈,就成為獸魂武士。
獸魂武士在魔界最普遍的一種戰鬥職業,魔神祭司們把持其中關鍵,也是魔神祭司地位格外尊崇的原因之一。
其中當然還有種種講究。如狼牙部落這個最強者融合的是狼魂,說明其血脈最契合的獸魂之一應當就是狼魂,祖上可能出現過狼魂武士,為此部落名為狼牙,想必也是這個原因。
魔族重視血脈,正是因為純粹的高階血脈,便代表著力量和等階之間的差距。
所以盧克斯得知林安血脈,才會甘願去死。
魔族皇族血脈,說到底也是一種高階血脈。
安格斯潛進來時使用了一種能讓身體光化的神術,帶林安出去的時候,也是這種。
林安第一次親身體驗……好吧,可能不是第一次。
總之,感覺新奇中帶有一種說不出的熟悉感,似乎曾有多次類似的體會,自己的身體連同衣物一起漸漸融進光線中,慢慢升高,然後飛快掠過,視線內的事物全部拉成線條,再停下時,已經出現在距離狼牙部落十幾裡外的一個小山頭。
奔騰的獸潮從山坡下繞過,狼牙部落和湖泊都拋在遠處。
但林安現在的視力出乎意料的銳利,即使隔著遙遠距離,仍能隱約看到湖泊兩邊獸潮衝擊部落的情形。
最醒目的是一頭黑毛白領的巨狼,巨犀牛大小,威風凜凜,並不像麾下統御的魔獸般失去了理智,趴在一片略高的山坡上方,正對著俯視部落方向,它背上有一頭毛色淺一些、體型更小的魔狼,不時發出呼嘯聲,衝擊部落的獸潮也隨著呼嘯聲變動,隱隱彷彿在指揮。
兩頭巨狼在這幾天中,不時會跳下戰場,加入衝擊部落木寨的獸潮裡,巨吻和狼爪一撲一咬之間,往往將體質強悍的魔族勇士開膛破肚。
即使出動魔狼騎士牽制,三次中也有兩次被它衝得人仰馬翻,撲到木寨前,靠祭司們施法才抵禦住,也依舊無法殺死巨狼,因為這時往往有魔狼奮不顧身地幫巨狼抵擋。
林安和安格斯兩人遠眺巨狼時,巨狼正站起來,似乎準備衝進戰場,卻停住腳步,如有所覺地側頭往林安兩人所在的山坡看來。
安格斯有些驚奇地說:“這頭魔狼靈魂天生強大,靈性十足,可惜,如果不是在獸潮中間,抓來做坐騎正好。”
安格斯之前使用的光化神術法力消耗巨大,而且條件苛刻,必須起落點之間必須毫無實物阻礙,不適合在深山峻嶺中用於跋涉,所以林安自然知道安格斯這麼說的原因。
林安道:“我之前還奇怪。這片草海這麼大,獸潮為什麼非從這條路走。”
但知道獸潮後有巨狼在統御和驅使後,就明白了,同樣是在這片草海中逐獵繁衍的兩大種群。一山不容二虎,本就是自然的法則。
兩人旁觀戰局,說了會話。
他們所在的山坡相對巨狼那邊,恰好是上風口,安格斯拿出了一個小瓶子,開啟瓶口,林安看出安格斯大概是想把那對巨狼勾引過來。
然而,伏在雄狼背上的巨狼幾次跳下雄狼的狼背,都被另一頭巨狼咬脖子揮爪子摔了回去,粗大拖地的狼尾煩躁的騷動。卻終究沒有上鉤。
安格斯等了兩刻鐘,收回那瓶藥,袖手旁觀的林安這時倒有些惋惜起來,俘獲那兩頭巨狼做坐騎,能讓他們的機動能力增強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