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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為妻我姓宵名章。”

“什麼?”我以為自己聽錯了。

“宵章。”美人嬌滴滴的聲音再次響起。

“啊————”

桃陽縣唯一的客棧裡傳出了前所未聞的慘烈叫聲!

《“囂張”的愛人》番外《處處有干戈?》

開文前先說句廢話,也許這個番外比正篇還長,大家不會反對吧?

“七月天,孩兒臉”這句話一點也沒說錯。出門時還下著大雨,轉眼間就天開雲散,金光萬道了。可惜這樣的天氣對於趕路的人來說並沒有什麼好處,反而將地表的雨水蒸發到空中,變得更加溼熱難耐。官道上一絲風也沒有,兩旁零落生長著的桑樹上,傳來長長的幾聲蟬鳴。

遠遠地行來兩個人,應該說是兩人騎著兩匹馬。可以看到黑馬上的年輕人身材很高,長得劍眉星目,俊郎不凡。可是此刻他寬寬的肩無力地垂著,一副不堪忍受這毒辣陽光的樣子。另一位和他相比起來就瘦小許多,而且雖然穿著男子的長衫,但春花般俏麗的臉實在讓人難辨雌雄。

現在你該知道這兩個人是誰了吧?

對,就是我——柳四水,還有我的“老婆”大人——宵章。

你問我不是該在桃陽縣享受安樂日子的嗎?

這其間的的曲折真是一言難盡:

在一個“夕陽無限好”的傍晚,我躺在院子(宵章用從山寨裡帶來的銀票買的)裡的竹椅上吃著毛豆,正感嘆著人生的美妙。我美麗的老婆大人無聲無息地來到我身邊。

“相公,你最近看起來很開心。”

“那當然,想到前天趙達那小子成親,讓我白吃了幾頓好的,我能不開心嗎?”

“我聽說今天趙達還沒上差?”

“他陪他媳婦兒回孃家鄉下見親戚去了。”

“相公,你明天起也別去衙門了。”

“幹什麼?”

“你也陪我回孃家一趟吧。”

“嗚——”我把毛豆塞我鼻孔裡了!

簡言之,我今天之所以在這裡,就是被宵章拉著去他家。

“相……四水哥,天太熱了,我們抄小路走吧,林子裡也涼快些!”宵章一手拿著摺扇擋陽光,一手拿著香巾拼命擦著。

“你說了算。”我已經熱得話都不願意多說,再著,我又不認識去他家的路,他說往哪兒我們就往哪兒唄。

走進樹林才稍微好過點,在一棵大樹旁,宵章跳下馬。“我們休息一下吧……呀……水袋裡都沒水了!”

我晃了晃自己的袋子,還有點聲音,便把它取下來:“我這裡還有點。小小,你拿去喝吧。”雖然我也很渴,不過,怎麼著也得先顧著媳婦吧。

“四水哥對小小真好!不過水還是你自己喝吧,我去找找,我記得這附近是有條小河的。那麼點水我們兩人也不夠。”宵章衝我甜甜一笑,飛身竄上樹梢。

“你自己小……”我話還沒說完,他的身影已經消失在樹林間了。

在這種人生地不熟的林子裡,我當然也不敢亂跑,只好靠著大樹乖乖坐下。

你問我我們怎麼這麼稱呼對方,其實這是我在出門前對他約法三章:

一、不準男扮女裝。宵章的女裝實在太能招來橫禍,可事實證明他穿男裝也好不到哪兒去。就拿在昨天投宿的客棧裡說吧,就因為有幾個“武林中人”說宵章“女扮男裝和情人私奔”,宵章一怒之下和他們大打出手,最後非逼著人家承認我們這是“夫妻雙雙把家還”。看來這條我是白定了。

二、不準叫我相公。你想,兩個男人同吃同住(宵章死活不要分房睡),其中一個“相公相公”地叫,成何體統!(其實大多數人都把他們看作是一男一女扮男裝,根本不會覺得怎麼樣啦!)

三、不準自稱宵章。這一條主要是怕宵章惡名在外,引來他的仇家。出門在外,安全第一嘛!

“那你叫人傢什麼呢?不如叫我的小名吧。人家很早就想聽相公叫人家的小名了!”宵章對以上約法完全沒有意見。他整個人都沉浸在外出的喜悅中。

“也好,你小名叫什麼?”

“小小!是不是很可愛,和我很配?”宵章在我懷裡扭來扭去。

“小小就小小吧”小小,我看宵章張牙舞爪天不怕地不怕的樣子,根本就是隻大老虎嘛!

基於我出門前的周詳安排,使得我們能一路走來有驚無險——如果沒有那些每天一小架,隔天一大架,投宿就砸爛客棧,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