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跟王蕾站在一塊兒,終於沒有那種我是她媽的感覺了。
真好,可以平衡一下我這麼多年來在觀眾心目中的形象。
他過來問我:蕾蕾說你才從成都回來?
我點點頭。
他飛快地拿手指彈了一下菸灰,說成都是個好地方,有機會我要去逛逛。
我說是,樂隊在那邊很受歡迎,那邊的酒吧娛樂裡少不了樂隊。
王蕾這時插話說你丫要是去了肯定就不回來了,準累死在那裡,那裡美女如雲一個個兒像華清池裡泡著的仙女,你還能回來麼你?
他男朋友大笑,說那我還真得去去。(欲知結局,請關注本書)
第四部分 生活了四年的城市 第49節 後記
寫完這部長篇小說的時候,風小了,雪停了,我剛好過完了一個索然寡味的冬天。之所以說冬天是索然寡味的,是因為我不太喜歡冬天,冬天在我的印象中總是慘淡和蒼白的,像塊用舊了的溼抹布。
我一直都十分感嘆自己的青春,我感嘆得叫自己去珍惜它,甚至有一種捨不得離別的情緒。在這點上我父母和我身邊的很多朋友跟我有著同樣的感受,我媽就常常在我面前回憶她的那些知青歲月,儘管當時很苦,可過後想起來是甜的。而回憶的感覺又是如此的美好,像在細細的吃著點心,慢慢的品著咖啡,耳邊迴旋著一段輕柔舒緩的音樂。
我的好朋友就跟我說過,過往了的,都是雲煙,你得慢慢把它看淡或者看透。每個人的青春都只會有一次,但是每個人都有一次,所以沒什麼大不了的。
寫作的過程十分痛苦,常常會遇到大腦處於空白停頓的時候,每當這個時候我就會變得煩躁。為了緩解這種煩躁的情緒,我總是把電腦音響的聲音調到最大,重低音把家裡的地板都震了起來,我才能慢慢進入狀態。只有這樣了,才能調動我的情緒,否則我無法繼續。
我是一個比較極端的人,要麼在最吵鬧的環境下寫,要麼在最安靜的情況下寫。最愛的仍然是老狼的歌聲,喜歡《流浪歌手的情人》。我幾乎是以每天一萬字的速度來寫這部小說的,前後大概連續寫了20來天,寫完後發現食指都被鍵盤磨破了皮。由於時間的倉促,我也沒去仔細修改,肯定其間會有漏洞的地方,甚至會漏洞百出,所以我企求每一個讀我作品的人原諒,同時也十分感謝每一個讀我這部小說的人,你們的閱讀就是對我最大的讚賞和鼓勵。
寫這部小說的過程是傷感的,沒有人願意去提及那些曾經屬於自己的傷感歲月,更別說把它敘述出來了,很多時候我都懷疑自己寫不下去了。我喝了無數的咖啡,聽了很多的音樂,笑了,又哭了。哭了,又笑了,瘋瘋癲癲的,才寫完了它。這樣的情緒也讓我久久難以釋懷,叫我莫名痴狂。其實我也很無奈,我現在最大的等待,就是希望春暖花開,讓寒冷的季節早點過去。
回想那些無知和天真的歲月,看到自己敲在電腦螢幕上的文字,竟然有種雙眼朦朧的感覺。人的感動只是一瞬間的,就在那一瞬間,心很痛。
最後,還是藉著我最喜歡的一句歌詞,來表達我對這部小說的總結:
說著付出生命的誓言,回頭看看繁華的世界,愛你的每個瞬間,像飛馳而過的地鐵
餘可
2005年3月於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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