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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秒、二十秒、三十秒,在所有人緊張注視下,即將要檢票走進車站的金濟哲卻突然離開了排隊檢票的人群。
金濟哲走出了客運站後,又乘坐公交車返回了冠嶽區大學洞。
聽到這份彙報後,金允浩攥緊了拳頭,砸了下桌面:“Yes。”
“金次席,恭喜你。你賭贏了。”崔承佑譏諷道:“可你有沒有想過,如果賭輸了怎麼辦。他要是在車內挾持了人質怎麼辦?”
金允浩手指敲打著桌面,不急不緩的解釋道:“他不會有那個機會。他乘坐的那班車,是我們的第三道防線,就是為他特意準備的。
一旦他靠近那輛客車,就證明我賭輸了。隨後周圍埋伏的人會立即將他擒拿。司機,、地勤人員,旅客中都有我們的人。”
“……”聽到這個辛秘,崔承佑久久無語。
妖孽啊!這都行!
想的如此周到,金濟哲輸的一點都不冤。
“我知道了。”崔承佑現在有些佩服金允浩了,不為別的,就這份縝密的心思,就值得他佩服。
——
金濟哲帶著尹國洪和崔承佑他們兜了一圈,晚上7點多又回到了大學洞的娛樂城。
他再次來到韓孝晶打工的那家烤肉店,點了兩人份的烤肉和許多燒酒,自顧自的享受起來,大有一種要喝通宵的架勢。
注意到這種情況,尹國洪建議道:“金次席,我看目標不會再移動了。他應該根本沒有想去珠寶藏秘地點的打算。
現在距離最後的訴訟時間還有4個小時,您應該做出決定了。”
公訴書中有四個主體:提起公訴者,也就是檢察官;犯罪事實;受害人;以及公訴的物件——嫌疑人。
這四個主體缺一不可。
所以,必須要先抓住金濟哲,然後對其正式詢問,之後根據已經掌握的情況和證據形成書面訴訟檔案,最後提交到法院。
如此,整個公訴流程才算完畢。
所以,現在的情況就如同尹國洪所說的那樣,是時候對金濟哲進行抓捕了,否則再晚,時間上就來不及了。
現在全韓國民眾都知道金允浩正在併案辦理這起珠寶搶劫案,如果要是錯過了最後4小時的公訴時限,那可真就是自己作死了。
“金次席,別再堅持了,能抓到金濟哲已經很好了。至於珠寶的下落,以後再想辦法吧。剩餘的功勞讓出去就讓出去吧。”尹國洪最後勸慰道。
金允浩知道尹國洪說的沒錯,可就是有些不甘心。
冒了這麼大風險陪金濟哲玩了一天,被當做猴子耍了一天,到頭來卻一無所獲。而沒找到珠寶下落,就沒進全功,就沒辦法讓他一舉成名。
這對於野心勃勃的金允浩是不能夠接受的。
一定是遺落了重要的信心,一定是這樣,今天他一定去過珠寶藏秘地點。
金允浩慢慢的冷靜下來,再次拿起那份金濟哲今天行動的路線圖看了起來。
赤白的燈管照射在他漆黑的短髮和白皙的臉龐上,彷彿有淡淡的光暈在流動。他專注的端詳著路線圖,目光悠遠而深邃。
漸漸的那雙眼睛恢復了明亮,變得神采奕奕。
他噙著淺淺的笑意,像湖水在太陽下反光,異常炫目:“找到了!”(未完待續……)
二百八十四章 **、落幕
金允浩噙著淺淺的笑意,嘴角微動,興奮而又堅定的說道:“找到了!”
他之前被金濟哲誤導了,以為金濟哲到娛樂城的烤肉店是吃飯,休息。
可是拋開眼前看到的,按照常理推測:
金允浩弄出這麼大動靜,故意打草驚蛇,為的就是給金濟哲造成巨大心裡壓力,同時造成一個假象:檢方很快就會找到線索,抓到珠寶搶劫犯。
所以,在這種壓力下,金濟哲很可能會去珠寶藏秘的地點調查一下情況,同時在珠寶藏秘地點附近逗留。
等到午夜12點公訴時效一過,他很可能立即起出珠寶,連夜逃離。
金濟哲上演將要逃離首爾的戲碼,就是最後的試探。那麼他試探結束後,最後可能去的地方就是珠寶藏秘地點。
除此之外,金允浩又想到之前的走訪結果。
那家烤肉店的老闆說:金濟哲經常去他那家店,點一些食物和酒,然後一直吃到深夜,像是在享受。
原來金允浩對此沒發現什麼,可是考慮現在的情況後,他猛然想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