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36部分

菱就有角了!”

如此有趣的菱角,代表們頭一回品嚐。

飯罷,大船靠近湖心島,代表們漫步在煙雨樓,稍事休息。

接著,會議又在船裡繼續舉行。

第一個獲得正式透過的,便是後來分別從美國哥倫比亞大學以及從蘇聯轉來的共產國際檔案中發現的《中國共產黨第一個綱領》。從英文稿和從俄文稿還原譯成中文,並無太多的差異。尤其令人注意的是,英文稿和俄文稿都缺少了第十一條。

現據俄文稿,全文照錄於下:

一、我們的黨定名為“中國共產黨”。

二、我們黨的綱領如下:

(1)革命軍隊必須與無產階級一起推翻資本家階級的政權,必須援助工人階級,直到社會階級區分消除的時候;

(2)直到階級鬥爭結束為止,即直到社會的階級區分消滅的為止,承認無產階級專政;

(3)消滅資本傢俬有制,沒收機器、土地、廠房和半成品等生產資料;

(4)聯合第三國際(引者注:即共產國際)。

三、我們黨承認蘇維埃管理制度,要把工人、農民和士兵組織起來,並以社會革命為自己政策的主要目的。中國共產黨徹底斷絕與資產階級的黃色知識分子及與其類似的其他黨派的任何聯絡。

四、凡承認本黨黨綱和政策,並願成為忠實的黨員者,經黨員一人介紹,不分性別,不分國籍,都可以接收為黨員,成為我們的同志。但是在加入我們的隊伍以前,必須與那些與我們的綱領背道而馳的黨派和集團斷絕一切聯絡。

五、接受新黨員的手續如下:被介紹人必須接受其所在地的委員會的考察,考察期限至少為兩個月。考察期滿後,經大多數黨員同意,始得成為黨員。如果該地有執行委員會,必須經執行委員會批准。

六、在黨處於地下狀態時,黨的重要主張和黨員身分〔份〕應保守秘密。

七、每個地方,凡是有黨員五人以上的,必須成立委員會。

八、委員會的黨員經以前所在地的書記介紹,可以轉到另一個地方委員會。

九、凡是黨員不超過十人的地方委員會,應設書記一人;超過十人的應設財務委員、組織委員和宣傳委員各一人;超過三十人的,應由委員會的成員中選出一個執行委員會。關於執行委員會的規定下面將要說到。

十、工人、農民、士兵和學生等地方組織的人數很多時,可以派他們到其他地區去工作,但是一定要受當地執行委員會最嚴格的監督。

十一、(遺漏)。

十二、地方執行委員會的財政、活動和政策,必須受中央執行委員會的監督。

十三、委員會所管轄的黨員超過五百人或同一地區有五個委員會時,必須成立執行委員會。全國代表會議應委派十人參加該執行委員會,如果這些要求不能實現,必須成立臨時中央執行委員會。關於執行委員會的工作和組織,下面將要更加詳細地闡述。

十四、黨員如果不是由於法律的迫使和沒有得到黨的特別允許,不得擔任政府的委員或國會議員。士兵、警察和職員不在此例。

十五、這個綱領經三分之二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同意,始得修改。

這個黨綱,便是中國共產黨“一大”的最重要的成果。黨綱明確地申明瞭中國共產黨的政治主張,規定了中國共產黨的奮鬥目標、組織原則以及與其他政黨的關係。中國共產黨是依據馬克思主義學說為理論建立的。

看得出,在那樣緊張的環境中所透過的黨綱,存在著疏漏之處。除了第十一條空缺——很可能是因為引起爭論,一時相持不下而刪去,卻又來不及補上合適的文字,第九條、第十三條中所提及的“下面將要更加詳細地闡述”,實際上“下面”沒有提及。很可能也是因為引起爭論,刪去了“下面”的條文,以致造成前後文不銜接。

儘管倉促成文,但是這個黨綱是中國共產黨歷史性的重要文獻,表明了中國共產黨從一開始建立,便沿著馬克思主義的軌道執行,堅決摒棄了當時頗為盛行的無政府主義。

接著,在南湖的那艘畫舫裡,又透過了第二個檔案,即《中國共產黨的第一個決議》。決議分為六部分:一、工人組織;二、宣傳;三、工人學校;四、工會研究機構;五、對現有政黨的態度;六、黨與第三國際的聯絡。

其中第六部分全文如下:

“黨中央委員會每月應向第三國際提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