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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

,嫁妝和彩禮絕對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很多時候就是因為嫁妝和彩禮談不攏,最終一樁千好萬好的婚事就告吹了!

男方的想法當然是女方帶的嫁妝越多越好,雖然除了個別格外混賬的人家,沒有人會侵佔媳婦的嫁妝——或者說想侵佔而侵佔不了,當人家孃家是死的嗎?當社會風俗是死的嗎?當公堂是死的嗎?關於嫁妝怎麼判斷歸屬,這可是寫進國家律例裡了的。

女子的嫁妝會在嫁人的時候寫成文契,主婚人也就是文契的見證人。這份嫁妝是屬於這個女子的私產,男子可以支配自己的妻子,卻不能支配自己妻子的嫁妝,這是絕對的。

乃至於妻子死了,有孩子的,這財產只能歸她子女繼承。沒有子女的,這份嫁妝就要送還孃家,沒有婆家一點事兒。

但是,結親的時候都是抱著媳婦給自家開枝散葉的想法呢。將來生了孩子,這些財物最終還是要歸自家的。而且就算不看以後看眼前,媳婦有錢總歸是好事,規定是夫家不能動女子的嫁妝,但要是女子賢惠,要補貼丈夫呢?

至於說彩禮,這就更直接了。

對於那些豪門大戶來說,嫁女兒比娶媳婦花錢,辦嫁妝也比辦婚禮隆重繁瑣。對於他們那種人家,嫁女兒絕對是厚嫁。拿出煊赫的十里紅妝,風風光光,引得滿城人議論豔羨。

但是對於窮人家,娶媳婦更加花錢,因為彩禮比嫁妝厚。實在是窮的很了,女孩子的嫁妝可以一文沒有,只光溜溜一個人去夫家。反正最後不至於嫁不出去,等著成親的窮漢鰥夫好多呢!

但是沒有錢,那是絕對娶不到媳婦的——除了一種特殊的情況,換親!

也就是把兩家各自的女孩子嫁到對方家裡,兩邊各自都不收錢。不過這也是變相的把嫁女兒的彩禮補貼成兒子娶媳婦的花銷。本質上是沒什麼不同的。

趙鶯鶯家如今也算殷實,姑且是個中等人家。那邊小二巷的羅家也是個中等人家,兩邊雖不至於一根線一雙鞋地計較嫁妝和彩禮,可是這件事還是要認真商量的。

王氏答應的很乾脆:“我家的境況您知道,現在是沒什麼錢的。不過蓉姐兒也才十四歲,等她出嫁還有三四年哩,到那時候一份厚厚的嫁妝跑不掉。”

又保證:“至少一樣我現在就敢說,到時候羅家送來的彩禮,我家必定一文錢都不留,全放在蓉姐兒的嫁妝裡。”

張婆婆心裡有了算計,按照羅家的境況,那份彩禮必定不會薄了去。就算蓉姐兒只有這個做嫁妝那也很不壞了,何況她還算了解趙吉和王氏兩個。兩個人說要給蓉姐兒準備厚厚的嫁妝,那就是來真的,絕不是哄人的。

於是知道該怎麼說話,點頭應下來。問她:“那羅家的彩禮怎麼說?”

王氏這一次更加乾脆:“我家既然打算把彩禮都給蓉姐兒做嫁妝,那就是全不指著蓉姐兒嫁人賺一筆了。既然是這樣,羅家只要按照時下中上等人家的風俗來就是——無非就是點心酒水布匹銀子這些東西。我之所以還講究這些東西,那也是為了蓉姐兒的臉面。”

按理來說,王氏既然不在意錢財,那就不應該對彩禮有任何要求了。其實不然,這涉及到一個臉面的問題。趙蓉蓉一分彩禮都沒有,人家該怎麼想她,那是顯得不尊貴了!

說不定羅家的人也會看不起她,想法很簡單:反正這個媳婦沒花錢的,要是不喜歡就不要了吧!

張婆婆點頭稱是,她就喜歡這種親事。兩邊都有好處拿,事還不多。沒的她為一卷線、兩塊尺頭的事情兩邊跑,跑的鞋子都能壞掉兩雙。

只不過這樣輕鬆的差事實在是太少了,她向王氏告辭:“別留,侄媳婦別留,我去你對門二嫂家。她前些日子託我給蕙姐兒尋一門親事來著,這時候有些眉目了,我去和她說一說。”

王氏有些奇怪,不過也沒當回事——趙蕙蕙比趙蓉蓉還大一歲,今年都十五了,正是尋摸親事的好時候,孫氏找媒婆是很正常的事情。唯一讓王氏覺得有些奇怪的是正好和自己一樣找了張婆婆,可是想到張婆婆在附近的名聲之大,又覺得很正常了。

“那是要去,就不留張婆婆。”王氏笑著道。

張婆婆進了西廂房,孫氏早就等著了,見她進來立刻問道:“怎麼樣,成沒成?”

張婆婆坐下,一改在王氏那裡的熱絡,臉上淡淡的:“侄媳婦,這事情嘛,我肯定是盡力的。只不過你要要想一想,我不可能冒著砸招牌的風險做這件事沒個好處罷!”

孫氏皺眉,覺得這個老婆子實在不好應付,冷聲道:“您還要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