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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可是我顧不得。我甚至來不及去想愛上他應不應該的問題,就已經愛上了他。每天一下班,便更衣補妝,來到他的“夢浮塵”酒吧苦守。要一杯店中招牌飲品“醉生夢死”,坐在角落裡青藤掛簾後面的雅座,痴痴地望著酒吧的門開開合合,等他走進來,等他看見我,等他對我說“hi”。酒吧五點開門,但鍾越多半在七點以後才到,有時更晚,有時則乾脆不來。那樣,我就會額外寂寞,而如果這天他跟我在打招呼之外多說了兩句話,我就會開心一整天,把他說的那句話,說話時的神情,眉毛眼睛,在腦子裡重複一百遍,直至生根。我想,到我化煙化灰的那天,到我白髮成霜得了老年痴呆症忘記自己叫什麼名字的時候,我也會記得鍾越的模樣。真正愛上一個人,就應該是這個樣子的吧?這樣苦苦地愛了一個月零三天後,我決心向鍾越表白。那天我比往常更早地來到“夢浮塵”,可喜的是,鍾越好像有心靈感應似的,也早早地來了。像往常一樣,他衝我溫和地笑,問:“來了。喝點什麼?”我鼓足勇氣,說:“今天是我的生日。”“是嗎?”他愣一下,說,“生日快樂。難怪打扮得這麼漂亮,這件衣裳很適合你。”其實我每天來穿的都是白襯衫,不留意看不出來,會以為是同一件,但是有品味的人眼中,就有另一番風采。我記得很清楚,第一次見他時,穿的是一件公主袖的胸上有蕾絲的洛可可式襯衣,第二天換了日式學生裝有領結的。而今天,今天是我的24歲生日,我特地換上了最心愛的窄袖小腰身的維多利亞式暗格長襯衫。難為鍾越竟然留意到,於是我知道兩件事:一,他的心思細密,品味奇高;二,他心中其實是在意我的。這讓我終於有勇氣表白。我從自己第一次走進“夢浮塵”,第一次見到他,第一次聽他彈吉它唱歌、為我調“醉生夢死”說起,一直說到這一個多月以來我對他的迷戀,對“夢浮塵”的依賴,對愛情的渴望與心願。“今天是我24歲生日,我可不可以請你,陪我度過24小時,那將是我一生中最快樂的日子,最珍貴的禮物。”“24小時?”他很吃驚,半晌說:“我已經結婚了,不能做對不起我太太的事。”“我知道。”我趕緊解釋:“你放心,我絕不會破壞你的家庭的。我從沒想過要做第三者,我只是想讓你陪我24小時,讓我覺得,自己得到了一生中最好的禮物。只要你太太不知道,也就不會受到傷害了,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