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我的秘書長陳經綬先生一時疏忽,竟將此電譯作明碼發出。王汝勤接到我的電報,很是詫異,以為軍隊行動,當如何機密,怎麼不用密碼,倒用明碼。因此判斷我一定不會真的走津市,並未電問此真相。陳先生髮覺此事,難過的不得了,連說“該死!該死!”立刻向我引咎辭職。我知道他是一時疏忽,不是有心之過,百般安慰他。我說:“這不是你一個人的錯,我自己也應當分擔的。”他一面還是十分抱愧,一面辦事卻更細心,更發奮了。陳先生為前清的老拔貢,瘦瘦的,個兒不高,學問深到,為人誠實義氣,在十六混成旅與我相處頗久,給我的幫助很多。我至今想起他來,還覺得慊慊不能自釋。
趙炎午和譚組菴兩位先生聽說我將開拔,先打電報來,繼又派代表帶著信,送來幾艘輪船,許多湘繡,並由常德商會撥交十萬元,以為慰勞我們全體官兵的盤費。我只留下輪船和湘繡,將十萬的川資完全璧還,我和那代表說:
“這個錢我不能受,我們是國家的軍隊,目前雖不能按月關餉,但正經餉項還是有的。我若受了這個錢,我的良心不會寬饒我。而且若是十年八年後,和趙先生、譚先生見了面,他們必定指我脊領,和人家說,這就是那年在常德刮錢的那位馮玉祥……”
那代表姓劉,很是會說,說出許多道理來,再三再四地要我收受。我說無論你怎麼說,我也不能從命。後來民國十六年我在鄭州和譚先生見面,譚即談及此事,說:“那時不收錢,你要留下以後見面的餘地,今天可真的見面了!”說了許多過獎的話。又後來和趙炎午先生見面,他亦談到這事。我以為“臨財毋苟得”是古人留給我們的立身處世的大教訓。北方有句俗話說:“非分吃了人家的,嘴軟;非分拿了人家的,手軟。”這話真有意思。民國以來,我看見官場中的人,許多不免濫抓錢的毛病。他們抓了幾把之後,有的蓋洋房,住租界,不敢自由行動,時刻擔心著有人綁他們票;有的抽大煙,娶姨太太,賭博上三十萬、五十萬的輸去;有的自己縱能緊手穩步的過日子,可是到了兒子孫子身上,又像泥土似的把財產傾蕩了。無論怎樣,結果都是毀了自己,毀了兒孫,危害社會,危害國家。我聽見的真能廉潔自持的官吏,第一個當數王鐵珊先生。他為大吏數年,不只是普普通通的廉潔,即一文錢,亦無不分明清白。他生前清苦一世,到老尤為寒素。但死後,國家褒揚他,家屬發與卹金,最要緊的是社會上對於他的稱譽,即此一件,鐵老就夠不朽的了。我曾和鐵老談過這類問題。鐵老說:
第二十六章在常德(7)
“人家都說我不要錢,是矯情,是假的。確確實實是假的!錢,我確實也是歡喜的。但我讀過書,我懂得為人的道理,所以我能夠咬牙不要。要緊的是要做一輩子,直到我死了才止。”
這是真情摯意的話,極值得我們深思一番。我以為若是富有的人,明達事理,必定急公好義,錢越多,助益於國家社會者亦越大,那也是不朽的。否則,於自己,則濫抓浪費,於公於國,一毛不拔,那不但國家社會蒙其禍害,即自己亦必沉淪不復。
在中國,社會一般的落後,國家機構沒上軌道,而舊有傳統又太腐敗,此等立身處世之道,必當自己嚴格講究。若在政治清明,社會進步的國家,那“臨財毋苟得”的一條,是每個官,每個人的本分,有什麼稀奇處?而且你縱慾“苟得”,又豈容你苟得呢?所以我上面這番話,不過是對中國的畸形社會而發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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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飢困線上(1)
我們離開常德的這一天,先是下著小雨,接著便成大雨。正在滂沱傾盆的時候,我們的隊伍開始出發。一則因為我們平素注重行軍訓練,二則由常德到津市,我們已修有康莊的大道,所以雖然在大雨之中,我們全旅官兵分作五路行進,人馬車炮,肅靜整齊,完全照著預定計劃,平平安安到達目的地。雖不敢說雞犬不驚,但一草一木都未驚動百姓,那是真的。後來連年遇見常德各界紳商,談到那次我們開拔,地方百姓都不知道,還以為是平常的行軍演習。口口聲聲地誇獎,以為在那時的軍隊中是難有的。我覺得國家養軍隊,責任就在保護人民。不驚擾百姓,只是守了本分而已,有什麼可誇的?若竟以此自傲自滿,就可笑得很了。試問國家法令,幾曾叫軍隊騷擾百姓來著?可見那是中國百姓的可憐。軍隊能守個本分,他們就看著稀奇不得了的事了。還有一層,我要贅說:就是軍隊駐在一地,平時當有戰時的辦法,每時每刻都須有開拔的準備和作戰的準備,平時養成了習慣,一旦有事,要走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