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多部,幾本
短篇小說集和大量散文。他在美國文
學界享有很高的聲譽,被公認為自理
查德?賴特以來最有影響的黑人小說
家。
鮑德溫的作品大都致力於挖掘當
代美國黑人的心理,探查黑人在美國
社會中的真正地位,剖析黑人與白人
之間的微妙關係。因此,他的小說不
但筆力jing悍,情節引人,而且有相當
的思想深度。
這個短篇,寫的是一個二流黑人
演員的故事。他曾經藐視自己的種族,
企圖經過奮鬥在白人社會中佔據一席
之地,但由於缺乏“上等膚sè”這個
先決條件,處々受到歧視和冷遇,雖
有個別白人朋友相助,最終還是走投
無路,重又返回黑人社會,在生他養
他的哈萊姆黑人區找到歸宿。
——譯者
。
睡醒後,我發著抖,屋裡只我一人。我在冒汗,粘糊々,冷冰々的,連身下的床單和褥子都浸溼了。黑裡巴幾的床單扭成了一條繩子。我像賽跑似的喘著氣。
我翻動幾下就累了。只好四腳朝天,仰面躺著,凝視上方的天花板,傾聽從其他房間裡傳來的人們的起床聲:鬧鐘鈴響、自來水擰開、房門時啟時閉、腳步踏響樓梯。我能判斷人們什麼時候離家上班:這時,樓下門庭過道的大門嘎吱一聲拖著地開啟,又砰々連響兩下關上,聲音挺怪。一下輕,一下重,最後是咔噠一聲。門開時,街上的響聲都傳進來:馬蹄、郵車、行人、大卡車、小汽車,在柏油路上喧囂著。
我老愛做夢。夜裡做了夢,早上醒來就發抖,再記不得一個完整的夢,只記得在夢裡奔跑。也不知道這夢——或一個接一個的夢——是從何時開始做起的;已經很久了。一點兒夢不做的時候也有,大概可以持續幾天。但接著夢又捲土重來,一到晚上,我就遲々不敢上床,從睡著到醒後一直處於恐怖之中,第二天還覺得夢魘沒有離身,難受之極。現在,我走了背運,從芝加哥回到紐約,寄住在市中心朋友租的一間骯髒的配有傢俱的房間裡。我參加演出的那出戏在芝加哥砸了臺。說真話,那算不上個角sè——甚至也算不上一齣戲。我演一個稍微知識化了的湯姆叔々,一個為自己種族奮鬥的年輕大學生。估計,劇作者想以此證明他是ziyou主義者。但我剛才說了,這戲砸了臺,我已回到紐約,心灰意懶地待在這裡。我知道我該出去遛遛馬路,悠々轉々,另外再找個工作。但我沒有這樣做。實在沒臉見人。正值盛夏,我似乎被拖垮了。我天々恨自己。越想越恨。演戲是件苦差事,即使白人也不例外。我既不高又不漂亮,既不會唱又不會跳,也不是白人,所以,就是在最叫場的時候,我也排不上多少戲。
我住的房間,天花板很低、四々方々的,牆壁的顏sè像幹血痂一樣。猶太小夥子朱爾斯?韋斯曼為我定了這房間。他說,這房子可以睡在裡面,大概也可以死在裡面,只有上帝才知道這裡不是睡人的地方。這房子太可怕了,可能是屋裡有幾道固定不變的古怪光線的緣故:天花板上一道,左牆上一道,右牆上兩道,床邊桌子上還有一盞燈。床在窗前,窗戶流不進新鮮空氣,只進塵土。這是配傢俱的房間,可是他們把另外兩間屋的傢俱也塞到了這裡。兩把安樂椅,一張寫字檯,我睡的床和旁邊的桌子,一把直背椅,一個書架,一個紙板衣櫃,以及我的亂七八糟的書和衣箱;牆角里還掛著我的髒衣服。這種房子誰見了都搖頭。屋裡有個壁爐,有個厚々的大理石爐龕,爐龕上有面灰暗的大鏡子。很難在鏡子裡看清什麼東西——這樣反倒更好——壁爐裡的火恐怕從來沒有點著過。
我去的那天晚上,朱爾斯對我說:“哦,不會讓你老待在這裡的。”天黑之後,大家都睡了覺,朱爾斯才偷々將我帶進來,簡直像走私一般。
“老天爺,但願如此。”
朱爾斯說:“我快搬進大寓所了,你我就可以住在一起了。”他把幾隻燈全都開啟。“你看,這樣將就一段還可以吧?”他抱歉地說,好像這房間是他設計的似的。
“噢,當然。你是不是覺得我會遇到什麼麻煩?”
“不會的。房租已經付過。她不會把你攆出去的。”
我對此一言未發。
朱爾斯說:“你也看得出來,住在這裡得隱蔽著點兒。”
“好吧。”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