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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部分

沈黎陰沉著臉,說道:“她竟然,她,這個賤人竟然嫁給了你叔叔!你說她是不是專程來報復我的!”

穆雲翔道:“也不盡然吧。我的叔叔長得又胖又醜,興許是衝著穆深的錢去的!”

這話也有道理。穆深的財產還真的是可以;令所有人羨慕嫉妒,包括已經成為公司總裁的穆雲翔。

“只是……”

“你還有何顧慮?反正她再怎麼說也是個女人,無法跟我抗衡的!”

沈黎瞭然,仔細一想,也確實如此!

穆雲翔趁機將佳人擁入懷中,安慰道:“好了,休息會。還有正事要辦!”

“什麼正事?”

穆雲翔壞笑道:“當然是要生個孩子了!”

“誰要跟你生孩子!”縱使如此說著,沈黎也羞紅了臉,直往穆雲翔的懷裡鑽。穆雲翔笑著揉了揉她的頭髮。“你且安心,我答應你一生一世一雙人的!”

“嗯!”她重重的點了點頭,能夠跟男神修成正果,那絕對比鬥到陶君妍還開心。人生最幸福的是就是一生一世一雙人了!

“明日,我要去欣欣出版社一趟!”她有稿子需要投遞給欣欣出版社出版!

“我陪你去!”

這次沈黎沒有拒絕,她非常珍惜跟穆雲翔相處的每一秒鐘,時至今日,仍無法忘懷。幸好當日她鼓足勇氣告白了,否則還真不一定是她的!

穆雲翔洞悉了她的想法,將人緊緊抱住,什麼都沒說。兩人相依相偎,日子過得太平無事。

而君妍那邊,得知沈黎的知名度慢慢上漲,要成為女頻大神後,她會心一笑,將自己準備好的素材給抖露了出去。

正文 第652章 閨蜜,來戰(28)

現在有微信,天涯,微博這類的東西,只要稍稍一點風一吹啊,可以引起很多人的關注。

沈黎的目標是星辰大海,而君妍的目標則是消滅沈黎。兩者並不衝突!

鋪天蓋地的抄襲事件鬧得沸沸揚揚,女頻大神小初抄襲數十位知名作者的作品,有些片段甚至不屑於中譯中,而是大段的複製黏貼。

曾有作者戲言,如果摘抄也是個賺錢的手段,那什麼人都可以不務正業,去抄襲別人的東西了;。

即便文學的界限要比其他行業寬的多,可作者無法容忍的就是自己的作品被人抄襲。

這就相當於自己的娃被別人給偷了,而且那人還蓋頭換面繼續用來掙錢。

所以,當事情曝光出來後,有嫉惡如仇的直接上了律師函。

沈黎從欣欣出版社回來,看到編輯遞給她的書信後,傻眼了。

她的的確確抄襲了很多位作者的作品,不過是她未出名前的,網路作品不會寫,就需要借鑑。

這句話是君妍說的,她也照做了。可在沒有拿到君妍底稿之前,她只是個默默的小透明啊。沒理由會被那麼多人追究的!

這些人完全是嫉妒她紅了,所以才會肆無忌憚的來告到她!

反正她現在不缺錢,不就是告狀麼!誰不會啊!

她也聘請了律師替她作偽證。

雙方開庭期間,君妍作為被害者之一,隨著眾多作者上了法庭。

法庭是她熟悉的地方,以前作為律師經常在法庭上站著。只不過後來玩遊戲去了,所以法庭也接觸的不多了。

君妍聽法官講完一系列的步驟後,開始讓自己的律師呈遞訴狀。

律師是非常專業的,他從憲法當中提取了一部分,然後結合自己的理解,有憑有據的將整件事說了出來。而且證據準備的相當的充分,這一點光是憑藉著對方律師還真是無法辯駁。

可對方的律師也有一定手段,他先說明,在場的作者未必不是抄襲者。文學作品都是這樣,這個抄那個,那個想著抄別人的。要是每個都要定罪,那麼幹脆不要寫文章了,改行去吧!

而且法律尚有空隙可鑽,對方律師就憑藉著這一點,開始打辯論賽。

而受害最深的一名作者,叫做鮫珠的淚的美女說道:“如果依照你所說,是不是我們被人抄襲就是活該!我們辛辛苦苦原創,到頭來不但不屬於自己,別人還依賴著自己的名義賺錢,這樣的我們,豈不是無辜?”

律師說道:“這位女士,您過於激動了。我的意思是小初女士所寫的片段,在其他文中也出現過,並非在您的一本書中出現。而在古代,這種方式叫做引用。而且小初女士也在片段的最後標註了引用,因此不算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