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論壇上神會與過招。如果說愛情定則的討論最終無疾而終,而魯迅與許廣平同壇論劍,則是一道動人的風景。
三個半月後的1923 年10 月,魯迅與許廣平相識於北京女子高等師範學校。魯迅在該校兼任國文系講師,每週講授一小時中國小說史,而許廣平是該校國文系二年級學生。1926 年10 月,魯迅與許廣平已經相愛得如火如荼,許廣平在給魯迅的信中寫道:“記得張競生之流發過一套偉論,說是人都提高程度,則對於一切,皆如鮮花美畫一般,欣賞之,願顯示於眾,而自然私有之念消,你何妨體驗一下。”魯迅在回信中是這樣回應許廣平的:“至於張先生的偉論,我也很佩服,我若作文,也許這樣說的。但事實怕很難,我若有公之於眾的東西,那是自己所不要的,否則不願意。以己之心,度人之心,知道私有之念之消除,大約當在25 世紀。”
魯迅與許廣平因為愛情定則討論而結下的奇緣,至此已修成正果。
1923 年5 月,愛情定則的討論正是風生水起的時候,有一天,張競生在《晨報副刊》上讀到一篇作者為褚松雪的文章,大意是她不接受包辦婚姻,憤而脫離家庭關係,隻身從遙遠的南方到山西教書以避禍與謀生。文章末尾嘆惜自己的婚姻由於粗暴而自私的兄命牽累到這個不堪的境地,並誓願今後要為社會的公平正義而奮鬥和犧牲等語。
褚松雪的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