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我不露面,張世子可會對此事不盡力?”
榮嬌記得哥哥的囑咐,反問聞刀。
“那倒不會,他看的是與二少爺的情份,有二少爺的關照在,您出不出面,對世子爺的幫忙沒有影響。”
頂多是覺得你年紀小不懂事,求人辦事也沒個應有的姿態,但這份抱怨他會留到二少爺面前去嘮叨,賬是不會算到小樓公子身上的。
“那就暫時不見面了,明天你送些銀票過去……”
“銀票也不必送了,張世子那人傲氣得很,您若不露面,又讓小人帶銀子過去,恐他多心不悅,這人情還是花費,到時讓二少爺來算……”
聞刀比榮嬌更瞭解張津的為人,“小人明日過去把話帶到,要不,您找個什麼藉口,讓李明或誰的代筆寫封信?”
人不露面,感謝或拜託的信總應該有吧,不然總有藏頭藏尾之嫌,有失坦誠<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
榮嬌也知道自己現在的行為,不象是十分誠懇地想請人幫忙的正常樣子,可是找別人帶筆還不如不寫,待人家知曉那天,恐更引發誤會,以為自己連筆墨都不屑為之。
“……還是算了,你向他替我帶個不是,就說這幾日實在不方便,待日後必負荊請罪。”
聞刀聽得直咧嘴,大小姐這話更沒誠意,你能上門負荊請罪?
二少爺還不把張世子搓圓了揍扁了?
正說話間,李明李同幾個回來了,倉庫貨已出清,錢款兩訖,李明將賬本和銀票呈給榮嬌。還留了些米麵和炭柴自用。
李明回來時拉了一車,李勇幾個隨後還會陸續運來。
待把情況一介紹,他幾個也沒轍了:“……東家,那眼下是不是隻能等著張世子爺那邊的訊息?”
昨晚榮嬌就說過,一事不煩二主,請託的頭多了,反倒容易壞事。既然拜託給了安國公府世子。就請他全權操作。不再私下另找別人。
那我們自己要不要再做點什麼?還是就這樣等著?
關於這個問題。榮嬌也在想,信任張津的同時,她也不想將全部希望寄託在別人身上。自己在家坐以待斃。
“雖然有張世子幫忙奔走,我們也不能什麼也不做,至少準備些證據,為咱們自己多爭取些主動……”
不是舉報她的鋪子哄抬物價攪亂市場嗎?那他們就拿出證據來。證明自己與別家相比,既無過激之舉。亦無違法之處,甚至價格上,也是跟著別人走,隨行就市而已。定價上從來不是最高的,不曾有過哄抬之說。
若無張津的介入,準備這些所謂的證據是沒有用處的。衙門那裡根本不會給她說話的機會,可現在不同。就算他們想扣這個帽子,也得有真憑實據,不可能上下嘴皮子一動,就做實了罪名。
舉報不等於屬實,只憑海家一家之詞,是不足以定罪的。她完全可以反咬一口,說海家強取豪奪不成,就惡意誣告陷害!
“從明天起,你們所有人,除去必須要做的事情外,全都到外頭去搜集資訊,從天冷以來,每天都誰家開張賣貨,是什麼價格,大約銷量多少,儘可能詳細,特別是價格,每天是什麼價,一定要弄清楚,而且至少要查訪到兩到三個買家……不需要他們出庭做證,不要提前驚動,只需記清名字住址,以備查驗。”
“我們要有證據,有了這些東西,或許張世子行事就能更方便,更有說法。”
她們舉報,說我們不法,張世子說沒有,大家全都是紅口白牙,那我們就拿出確鑿的證據,證明我確實沒有,是你們亂講。
說實話,這也是個憋屈的主意,好比你正走在路上,忽然衝來一人揪住你不放,說你殺人了,於是官差來了,把你收押入獄,要定你的罪<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
你找人說情,說你沒殺人。好嘛,拿證據出來,證明你是清白的。不然你就是殺了!
這都是什麼鬼!
魂淡的!這都是些什麼鬼東西!
張津也在書房裡大罵,一個個的,上不能匡主,下不能益民,淨是些尸位素餐的東西!自己治家不嚴,生個女兒也不學好,長舌婦一般不說,還自詡正派,實則心思歹毒!
他沒想到自己居然連連碰壁!
本來就是自家女兒不辨是非,魯莽惹是,他這個苦主……好吧,也算不上苦主,苦主的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