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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合夥人

“什麼什麼,你要去京城工作了?”

“個體戶執照是上面的領導幫你弄到的?”

“開個飯館要花不少錢呢,你家裡能不能拿得出來?”

“什麼,給我20%的乾股,不不不,我不要,我真的不要……”

陳抒涵感覺自己就像是插隊的時候坐在鄉下的竹排上,整個人隨著江水起起落落,腦子暈暈乎乎的,無數的資訊讓她應接不暇。

要開飯館,當然不能赤手空拳,租房子,買桌椅板凳、廚具、柴米油鹽,都是要花錢的。馮嘯辰不想讓馮凌宇開一個簡陋的路邊攤,他希望有一定的營業面積,廳堂裡要有簡單的裝飾,餐具看起來略有點檔次,這樣粗算起來,差不多就要七八百塊錢了,這筆錢對於陳抒涵來說,簡直就是一個天文數字。

可馮家卻是拿得出這筆錢的,這件事,還得從馮維仁那裡說起。馮維仁在運動之前,就是冶金廳的高階工程師,工資有200多塊錢。運動中,他被打成反動權威,工資減了一半,當然,在那年代裡仍然算是高薪一族。這也是一個挺有趣的現象,許多被打倒的官員、專家等,經濟上依然是很富足的,有些官員甚至還享受著原來的政治待遇,可以看符合自己級別的內部檔案。

運動結束之後,國家落實政策,其中有一條就是要補發當年被扣減掉的工資。馮維仁一次拿到了1萬多塊錢的補償,成為最早的一批萬元戶。馮維仁把補發工資的零頭,其實也有幾千塊錢的樣子,拿去送給了當年照顧過他的一些人,餘下的整1萬塊錢等分成兩份,分給了在新嶺工作的大兒子馮立,以及早年就到西部軍工企業去工作的小兒子馮飛。把浮財都散盡之後沒多久,他就撒手而去了。

馮立兩口子拿到父親給的5000塊錢,先抽出不到1000塊錢給自己的小家添置了黑白電視、電風扇和手錶等用品,餘下4000塊錢則存入了銀行。用何雪珍的話說,家裡有兩個大小子,未來都是要娶媳婦的。這年頭,姑娘的眼界越來越高,胃口越來越大,平均一個孩子留2000塊錢的結婚費用,還遠遠不夠呢。

這一回,馮嘯辰要離家北上,臨走還丟擲一個讓馮凌宇開飯館的主意。何雪珍再捨不得,也只能忍痛到銀行取出了1200塊錢,一半用於給大兒子置辦行裝,加上必要的盤纏,另外一半,就用來支援小兒子開飯館了。但願這個飯館真的能像大兒子說的那樣,一年之內就把投進去的錢翻著倍地賺回來。

馮嘯辰前一世花錢,都是以“億”為單位的,百億、千億級別的專案,他也經手過。在開飯館這件事情上,他顯得非常大氣,而且也深信這種大氣是不會有問題的。他給陳抒涵開出的條件,是包一日三餐,每月30塊錢的工資,除此之外,還有飯館的20%乾股,能夠參與年底的分紅。

開出這個條件,其中有報恩的成分,更主要的是出於穩住陳抒涵這樣一個核心員工的需要。馮嘯辰未來想做的事情遠遠不止一個小飯館,他必須要有幾個自己信得過而且有足夠能力的人作為自己的幫手。陳抒涵是與他共過患難的,她現在正處於最困難的時候,馮嘯辰拉她一把,不怕她未來不會投桃報李,還之以百倍的忠誠。

“姐,你這樣說,就是見外了。”馮嘯辰道,“你想想看,當初在知青點的時候,我吃過你多少東西,我說過一個‘不’字嗎?你說過把我當成親弟弟的,難道親弟弟的企業,給你20%的乾股,還算什麼事嗎?”

“我不是這個意思。”陳抒涵著急地辯白著,說完之後才發現,其實她想說的正是這個意思,那就是她絕對不能要股份,另外,工資也太高了,包吃飯的情況下,給20塊錢一個月就很不錯了,她可不認為當初自己對馮嘯辰的照顧算是什麼恩情,那不就是兩個離家孩子的互相幫助嗎?在自己最孤單、最痛苦的那段時間裡,十幾歲的馮嘯辰那天真的笑聲,給了她多少慰藉啊。

“姐,你幫我分析一下,飯館選在什麼地方比較合適,還有,我們應當如何經營,是以早點為主,還是以正餐為主。小宇沒什麼經驗,我又馬上要去京城,飯館能不能撐下去,就看姐姐你的了。”馮嘯辰把話題引到了飯館的經營方面,避開了與陳抒涵爭論待遇問題的尷尬。

陳抒涵也知道現在這樣互相謙讓是沒個結果的,等到具體分紅的時候,她再推辭也就罷了。聽到馮嘯辰向自己問計,她把長辮子拖到胸前,一邊玩弄著辮梢,一邊照著自己過去無數次的盤算侃侃而談:

“飯館一定要找一個人比較多,而且周圍的人比較有錢的地方。其實,我覺得琴山路這一帶就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