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麼事嗎?”姓張的人說:“沒什麼大事,我們想請你協助調查一個案子,說清楚了你就可以回來了。上車吧。”
浩祿上了他們的吉普車,一路無言。這時是晚上,看不清車外的景緻,但浩祿感覺已經離開縣境了,在往西陵市城區的方向開。吉普車在街道上轉來轉去,他本來對西陵市街道陌生,不知道是到了哪條街道。在一家賓館門前下了車,他抬頭一看門牌,叫什麼“天緣賓館”。然後他被帶到了三樓最裡面的一個標準間。那兩個紀委幹部給他找來了紙和筆,對他說:“從現在起,你就住在這裡,不能外出,把關於範勇的問題寫清楚,簽了字,才算完事。我們現在只是向你調查取證,你要積極配合,支援我們工作。否則,我們大家都不方便。”浩祿說:“我明天還要上班哩。”另一位我不知道姓名的紀委幹部笑笑說:“你太天真了吧,不交待清楚問題還想回去上班?”浩祿說:“我哪裡知道範勇有什麼問題?不讓我上班怎麼行?”那人說:“你不交待清楚範勇的問題,便是包庇腐敗分子。包庇罪是不是罪?我聽說你是一個才子,不會不知道其中的利害吧?”
這一刻浩祿腦子裡翻江倒海,權衡利弊,想得很多很遠。他現在是一個很關鍵的人了,他很“重要”。如果“識時務”寫範勇收了人家兩萬元,他便死定了。如果堅持真理,如實寫兩千元,他不知道等待他自己的是什麼結局。他知道跟他們作對是沒有好處的,也許他的一切前途包括他媽的非農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