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朝雲新聞社,1969年增印,第419~420頁。'
日本的一個僑民,不知何故被何人所殺,日本政府和軍部卻掀起軒然大波,決心向中國政府興師問罪。日本法西斯政府明目張膽地以最後通碟的形式,勒令一個主權國家接受其無理的要求,如遭拒絕就以全面戰爭相威脅。竟然要以“神速機敏”的行動,給中國“閃電般打擊”,佔領華北、華中、華南的青島、上海、南京、海南島等各要地,並對華中、華南實施海上封鎖和空中轟炸,一舉滅亡中國。
這就是侵略成性的日本法西斯政府和軍部,利令智昏躍躍欲試的真實寫照。
1936年下半年,日本沒有實現這一侵華計劃,只是因為侵略者想選擇更為有利的時機而已。
日本1937年度的侵華計劃,是在1936年就準備付諸實施的計劃上修改而成的。這個計劃的主要內容如下:
“當以中國為敵時,依下列要領進行作戰。根據華北、華中以及華南地區形勢,以擊潰必要方面的敵人,並佔領各要地為目的。為此陸軍應協同海軍擊潰必要地區之敵,並佔領各要地。海軍消滅敵艦隊,並控制中國沿海以及揚子江水域,協助陸軍佔領必要之要地。”
“因此,決定在對華北作戰時,除過去的兩個集團軍(5個師)外,根據情況再增加3個師,必要時還可能在華北5省進行作戰。”
“對華中方面原來計劃以第9集團軍(3個師)佔領上海附近,但是這方面的中國軍隊增加了兵力,構築了堅固的陣地線,考慮到作戰規模將會因此而擴大時,限定在這一狹小地區,對我戰略態勢顯然不利,因此,計劃調新編第10集團軍(2個師)從杭州灣登陸,從太湖南面前進,兩集團軍策應向南京作戰,佔領和確保包括上海、杭州、南京在內的三角地帶。”
“對華南的作戰計劃,同去年度一樣,計劃大致用1個師的兵力。如此,按去年度計劃充作對華作戰的兵力為9個師,而昭和12(1937)年度增加到14個師。”
日本海軍方面認為,限定區域性作戰可能是不現實的,“必所作出全面戰爭的計劃。海軍用兵不能固定在一個地方,它富於機動性,所以一開始就是準備去全中國所需要的地方,用必要的兵力,迅速達到目的。”'〔日〕防衛廳防衛研究所戰史室:《中國事變陸軍作戰》〈l〉,朝雲新聞社,1983年增印,第102~104頁。'
為了貫徹1937年度侵華作戰計劃,便於侵華日軍各兵團制定具體作戰方案,日本陸軍參謀部又發出《昭和十二年度帝國陸軍作戰計劃要領》,訓令規定如下:
1。日本陸軍在華北方面作戰的作戰要領,大體規定如下:
(1)河北方面軍(中國駐屯軍司令官屬下部隊以外,還包括關東軍司令官及朝鮮軍司令官派遣的部隊,以及從國內派來的部隊),以主力沿平漢鐵路地區作戰,擊潰河北省南部方面之敵,並佔領黃河以北的各要地。此時,可根據需要以一部自津浦鐵路方面協助山東方面作戰軍作戰,也可根據情況,向山西及綏東方面進行作戰。
(2)山東方面作戰軍,在青島或其它地點登陸擊潰敵人,並佔領山東省各要地。
2。帝國陸軍在華北作戰時,中國駐屯軍司令官之任務如下:
作戰初期要以原有的屬下部隊確保天津、北平、張家口,可能的話包括濟南等各要地,為在華北方面的陸軍初期作戰創造有利條件,爾後的任務隨機而確定。
3。於上述場合作戰初期之中國駐屯軍作戰地域是,獨石口以東滿華國境以南的地域,至於和山東方面作戰軍的分界線臨時決定。”'〔日〕防衛廳防衛研究所戰史室:《中國事變陸軍作戰》〈1〉,朝雲新聞社,1983年增印,第139~140頁。'
日本帝國主義歷來是把中國作為首先要侵吞的假想敵國,照例編制年度對華作戰的計劃,而且對作戰方針、原則與入侵戰略方向,以及作戰兵力的編成和部署,軍事與外交如何配合等等,謀劃得愈來愈具體和周密。
第二編 救亡高潮(1933。1~1937。7。6)
第十章 日本法西斯發動全面侵華戰爭的準備
第四節 擴充軍備,加強部署,頻繁演練
一、增加軍費
日本為了擴大侵略,把增加軍費、擴軍備戰作為歷屆內閣的重要任務。
從1931年12月“非常時期財政”的高橋(是清)的財政,到1936年“二·二六”事件以後的準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