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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我不反對你告,但是得慎重。這種事岑明霞絕不會承認的,孫小小這種見證人也十分靠不住,年紀太小,又缺心眼,不定讓賴安勝怎麼一唬就唬住了。弄不好賴安勝會反咬一口,說你陷害革個人的職業習慣。巷子裡葉子蔥翠,老屋子年久失修,多是低矮紅磚房,好些房子裡還用著原始的馬桶,屬於簡易的痰盂,我命領導幹部。”我又說,“你告還不如我告呢,至少我的出身比你硬,再說孫小小是對我說的。”

我的話讓他冷靜下來,他想了想,搖搖頭說:

“你不能出面。一個姑娘家絕不能和這種事攪和在一起。”

他說得也有理。姑娘家和這種事攪在一起,身上再幹淨也會被潑上一身汙穢。最後我們商定,先不去告,暗地裡收集證據,等有把握了再說。這會兒聽莊學胥拎出我們的密語,我十分吃驚,他們怎麼會知道?這些話我從沒告訴過第三者,想來顏哲也不會說。我忽然想到:既然莊學胥今天能悄悄來到我們身邊而不被覺察,也許那天他也來了,偷聽了我們的談話,又向賴安勝告發?也許他一直在跟蹤我,貼近我們倆的身邊,用陰森的目光,看他心儀的姑娘咋和另一個男人“親熱”?我在心中再次仔細地捋一遍,確信這個推理有八成是對的。這讓我止不住心中發顫――不光是因為對這件事的恐懼(太可怕了,如果我和顏哲在這兒親熱時,一直有一雙眼睛在暗處盯著我們?!),而且是對人性的恐懼。如果莊學胥真的幹了這些事(跟稍、偷貓鼠在青瓦屋頂追逐,或者,已經接近尾聲,貓捕獲了它的獵物,眼下正挑逗。屋裡的人將衣服掛在窗外,巷子中磚瓦緊湊地窺和告密),那這人就太可怕了。

但為什麼他又跑來為我們通風報信?我沒來得及繼續想下去,因為莊學胥緊接著撂出一個驚人的訊息:

“賴安勝已經知道顏哲要告他,他打算‘做掉’顏哲以除去後患!兇手都找好了,是咱場的陳得財和陳秀寬。”

我倆大吃一驚。不過雖然震驚,我們打心眼裡不信。賴安勝確實是個壞種,說他幹啥壞事我們都信,但這麼公然策劃殺人未免太離譜。就是有這個陰謀,也不會輕易讓莊學胥知道吧。也許這只是莊學胥的陰謀,他想挑起顏哲和賴安勝拼命,好從中漁利……莊學胥顯然深知我們的思路,斷喝一聲:

“你們以為他不敢!別迂了!你們只用想想,如果姦汙知青的事捅出來,他會得到啥下場,就知道他敢不敢幹了!”

我倆一驚,立時悟到莊學胥的話是對的。據說賴安勝已經在農場里弄了兩三個女知青當相好,從岑明霞這件事看來,那些傳言不會有假。如果全都坐實,那他至少是10年徒刑,如果撞上“嚴打”,挨槍子兒也是可能的。“設身處地”地站在他的角度去想,他為了保住場長的寶座,為了避免坐牢甚至挨槍子兒的下場,以他的六分流氣四分霸氣,當然會毫無顧忌地鋌而走險,反正他沒有更多東西可以失去了。

我和顏哲確實是書呆子,即使在運用智謀策劃政治戰爭時,也不由自主地按“羊”的思路,而不會體悟到“狼”的想法。而莊學胥顯然是深諳“狼”道的。

他看看我倆的表情,知道他的話已經正中10環,便不欲多停,說:

“反正我已經盡心啦,信不信由你們。顏哲你好自為之吧。”

他轉身要離開,顏哲問了一句:“莊學胥,能問問你這樣做的動機嗎?”

莊學胥對這個問題顯然早有準備,冷冷地說:“賴安勝是個不知死活的驢種,殺人這種事也敢幹?總歸會露餡的,早早晚晚罷了,我才不會陪著他跳火坑。再說,咱們畢竟是老街坊老同學,我不想讓你不明不白地送命。”

我和顏哲對視一眼,心照不宣。我倆不大相信他說的後一個原因。理由很簡單:如果他透露的訊息是確實的,那他很可能先做了告密者,否則賴安勝不會這麼信任他,甚至讓他參與、至少是風聞了殺人預謀。他肯定是先告了密,見賴安勝決定殺人,又怕了,所以拐回頭向我們洩密。這樣,即使那樁兇殺案被揭開,他也沒有責任了。

按說,聽他通報了這麼重要的訊息,我們該向他致謝的,但因為這樣的心理,我實在不願意、也最終沒把“謝”字說出口。莊學胥對顏哲說:

“不過,賴安勝的事拿不到真憑實據之前,我不會出頭為你做證人的。我把話說前頭,到時候你別煩我。”

顏哲說:“對,你不會為我火中取栗的。等我把賴安勝告倒,你就可以安安穩穩做場長了。”

莊學胥沒有說話,匆匆離開。

我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