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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個角度出發,人們才給善和惡下了如下定義:善和惡就是客體的事實屬性對於主體的需要、慾望、目的的效用性。

從這個定義,我們可以得到如下資訊:誰發出善惡的評價,誰就是主體,你在評價別人時,你就是主體,你被人評價時,你又成了客體。主體的需要慾望目的是善惡的標準,客體的事實屬性是否為善取決於主體的需要慾望目的。同一客體的同一事實屬性面對同一主體的不同需要慾望目的就會有不同的評價。

自然界中、社會中一切現象都可進行善惡評價,這種善惡評價是寬泛的,不具有倫理道德的意義。人類崇尚的善單指人的品質和行為帶給主體的滿足其需要慾望目的的效用性。這種善才是人類廣泛追求的善,即道德善(本文以後沒有特別說明,善都指道德善)。在這個定義中,善惡的客體只是指人,善惡的內容就是行為和品質,即什麼行為什麼品德是能滿足主體需要慾望目的的。

主體不確定,善惡內容就無從談起。以他人為主體,偷盜是一件壞事,從偷盜者的眼光看,卻能滿足其需要及慾望、達到其目的,就是一件好事。所以,想確定一個行為是否為善,就必須先確定主體。只要主體確定,什麼行為好、什麼品質壞,自然也就明瞭了。

主體看起來也是顯而易見的。對一個確定的社會環境來說,善惡評價的主體只能是社會。全體人的利益所在,也就是社會的利益所在,全體人的共同的需要慾望目的,就是社會的需要慾望與目的。這一理解是有著廣泛共識的。是至今為止人們談到善惡主體時所共同的假設。這一觀點已成為各家各派最終證明自己正確的公認標準,無論各家各派之間有多矛盾,但都是從這同一個出發點推出來的。

善惡的主體歸結到社會這個整體,對不對呢?當然對。但這種正確的認識不是帶來問題的解決,帶來的是麻煩、是紛爭,讓複雜的問題更復雜了。有人指著孔子問:這個穿長衫的行為謹慎的大個子是誰?有人答:二千年前春秋時期魯國人,姓孔名丘,大教育家,儒家代表人物;有人不認識他,為了保證正確,就推測地說:是一個古代中國人;有人為了更保險起見,肯定地說:他是地球這個星球上的一個高階動物。這三個判斷哪個也沒有錯,但一個比一個沒用,一個比一個空洞,離目的越來越遠。越確定越有用,越不確定,錯誤越少。

社會作為一個整體,它的需要慾望是什麼?及作為需要與慾望的化身的目的是什麼?誰能給出一個確定的答案?

如果以社會的發展、人民越來越幸福為最終目的,那麼,

請問:若每個人的品德都高尚,對這個社會目的的實現有沒有好處?是否符合社會的希望?答案是肯定的。人類不一直以全社會每個人都品德高尚為最終目標嗎?大同世界不是一個人人想往的美麗神話嗎?如果社會上只有好人沒有壞人,社會將是多麼美滿與和諧。什麼監獄、警察、保安、法律等都將失去用武之地,社會也就沒了矛盾,人民將是何等幸福啊!由此觀之,人人品德高尚,無私利他,就是美德就是善,自私自利、功利主義不能引導人們向善、不能避免勾心鬥角、爾虞我詐、坑蒙拐騙等醜惡行徑,理所當然,它們就是惡的。

再問:若每個人的行為都能增進社會每個人的利益,對社會有沒有好處?對這個目的有沒有好處?當然有好處,還有比這種人更高尚的嗎?無私利他,在利別人的同時往往犧牲了自己的利益,所以說,這種行為永遠做不到利人人,只能做到利他人不利自己。若能即利他人又利自己,從而利天下每個人,豈不是妙上加妙?好上加好?這是一種什麼行為呢?肯定不是功利主義,也不是無私利他,只能是為己利他。據說,為己利他就能做到這一點,即利自己又利別人。與此相對比,無私利他、功利主義就都漏洞百出,成為下下之選,成為惡了。

再問:若每個人的行為都能增進社會的整體利益,有利於社會中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善否?惡否?從社會的發展角度從人民的幸福角度考慮,有兩個大多數這樣的效果,絕不是一件壞事,對社會的發展絕對是一件好事。從這個角度看,功利主義行為就是善。一些剝削、一些自私自利的行為在不利於一小部分人的情況下,卻有利於整個社會的發展進步,有利於社會中絕大部分人的利益,符合社會主體的目的,能說不善嗎?如果功利主義是善的話,首當其衝受到排斥的就是無私利他精神,因為這種行為從來不考慮合算不合算,從不會站在整個社會利益的角度上決定如何作為,總是冒傻氣,不計成本效益。為一個行將就木的八十歲老朽心甘情願丟掉一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