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午一點鐘的時候,孟狂刀終於抵達淺水灣。
而今,孟狂刀上位,統馭三合會,整個人的氣度也與從前截然不同,穿著一身黑色中山裝,是那種立領青年裝,比較復古風的黑皮鞋擦的鋥亮,就連頭髮都背到了後腦勺,帶著一副墨鏡,前呼後擁,老大風範十足!
這才僅僅一個晚上而已,他的行頭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換!
在洪四的指引下,一行人徑自穿過別墅前的花草園子,總算見到了正在修剪花花草草的洪門雪狐。老人穿著一身薄薄的白色唐裝,一手拿著修剪枝椏的剪刀,一手負在背後,時不時的還拿起旁邊桌子上的茶品上一口,倒是悠閒到了極點,哪裡像是一個稱霸地下世界的大梟?
“你來了?”
雪狐用餘光瞟了孟狂刀一眼,不過也僅僅是在那張很顯然經過刻意修飾的臉上停留了一秒鐘,便將目光投到其腳上。
只見,孟狂刀的皮鞋上非常乾淨,乾淨的簡直就是剛剛從鞋盒裡拿出來的新鞋!
在進入別墅之前的地方,可是一片供遊人休息娛樂的沙灘!若是走著進來,鞋子上怎麼可能不沾泥沙?很顯然,這一行人,是直接開車穿過沙灘來的!
行車穿過一片不該有車輛存在遊人的休息區,這種作為……可以說是沒素質到了極點!
瞬間,雪狐便收回了自己的目光,不尷不尬的把孟狂刀晾到了一邊,一直到修剪完一枝花苗的時候,才放下剪刀,幽幽嘆道:“你知道這裡是什麼地方嗎?”
孟狂刀也倒是好脾氣,一直等了足足十幾分鐘的時間而不惱怒,聞言笑道:“不知,什麼地方?”
“十年前,我被華夏政府打敗,淪為喪家之犬,滿天下的逃亡,這裡,就是當時我避難的場所,在這地方,我整整躲了將近一年的時間,才敢返回大陸北方,可我回去之後,面對的卻是一切的殘酷!我那位比我小十七歲的妻子跟了我當年的一個親信,只為了能保住她的榮華富貴,我誕下的兒子也是認賊作父,喊那人父親!你可知,當時我心裡是個什麼滋味麼?一怒之下,我也不管洪門是不是元氣大傷了,讓我麾下八虎召集舊部,悍然發動了一場內亂,用了三個月的時間才復辟成功,你知道,當我重新坐到那虎皮椅子上的時候做的第一件事情是什麼嗎?我把我那個親信千刀萬剮了,凌遲三千刃,他慘叫了三天三夜踩死,至於那婆娘,我親手剜除了她的心,看了看顏色後,一腳跺碎了,還有我那認賊作父的孩子,竟然為那對狗男女哭泣,於是我把他關進了大牢,足足關了一個月,關到他跪下跟我說‘父親,我錯了’的時候,我才把他放了出來。”
從始至終,雪狐的語氣都很平淡,平淡的沒有一絲感情波動,似乎在說發生在別人的事情一樣,拼了口茶,淡淡道:“可在承受這人生大悲之前,卻是我人生最得意的時候,一口氣打過長江,飲馬秦淮河,眼看就能兼併地下世界了!從那以後,我就明白了一個道理……這人啊,不管什麼時候,不管站在怎樣的位置,最好收斂起那點兒可笑的膨脹心理和成就感,不到蓋棺時,人永遠都沒囂張的資格的。尤其是做我們這行的,最忌諱囂張跋扈,欺負老百姓,橫行世道當中的事情也是萬萬要不得的,否則,難逃一個死字!三合會的甘尚武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啊,若非他太過囂張跋扈,又怎麼會踢到葉無雙那塊鐵板上,引來殺僧禍?”
這話,明著似乎在說自己,可實則……卻暗指孟狂刀,在變相的說——孟狂刀,你過了,太得意忘形了!
語落,那個始終跟在孟狂刀後面跟條影子一樣的黑衣男子一步站了出來,冷冷喝道:“夠了,刀哥是三合會的龍頭,用不著你來數落!”
話一出口,一道黑影從花草從裡走了出來,一瘸一拐的,直接走到黑衣男子面前後,才停了下來,面無表情,眼神淡漠的沒有半點兒感情波動!
這是一個穿著打扮非常古怪的老瘸子!
身上穿的居然是清朝人才穿的淡藍色馬褂,一個黑白交錯的頭髮紮成了一條大辮子披在腦後,手裡拿著一把彎刀。
孟狂刀當時就微微眯起了眼睛,上下打量著這個老瘸子,臉上漸漸閃爍出一絲凝重!
在道上混的人,都知道在雪狐身邊跟著個滿遺老瘸子,據說祖上是清王室的死忠,因此,一直保持著清人的穿著打扮,是個狠人,玩的一手快刀,從跟在雪狐身邊至今,從未出現一個能接住他三刀的人,成了一個傳奇人物!
這……應該就是那個老瘸子!
“回來吧,雪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