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開口說話。一時間滿城拽文,酸氣熏天,吃餃子都不用醋哉。
這時候舉行的文會,規模自然大了很多,也有一些曾經取得極高名次的老前輩,會應巡撫、提學之邀,來登臺授課,聽課士子竟達前人之多,蔚為壯觀。
當然這不是講什麼微言大義的時候,這種文會實際上是那些過來人,向考生傳授經驗的場所。從該如何準備赴考,到應試時的心得經驗,都是深受考生歡迎的話題。
關於考試內容的討論,自然是文會的重中之重。較之於童生試和歲考、科考,鄉試的試題量和考試科目都大有拓展,許多第一次參加鄉試的考生,往往不能適應其考試強度,身心崩潰,自此神神叨叨,終身再無中式希望。
所以考前一定要對考試的科目與形式充分了解,並做好完全的準備。其考試持續九天,共分三場,每場三天。其中八月初九日第一場,十二日第二場,十五日第三場。
第一場試《四書》義三道,每道二百字以上。《五經》義四道,每道三百字以上。要是答不完,允許各減一道,但也別指望會有好名次了。
第二場試論一道,三百字以上。判語五條,誥、表、內、科一道。
第三場試經、史、策五道,三百字以上。未能者,許減二道。
很顯然,第一場四書五經,是為了測試考生對儒家經典的熟悉及認識程度。第二場是為了考察生員判別是非,撰寫各種公文行政的能力。第三場,是為了考察生員們在古今政事方面的見識。
這一套考試內容及規定,從洪武十七年復開科,便一直沿用至今。如果考官能嚴格對待三場的試卷,全面考察生員,無疑選拔出的舉人,大都是有文化、有見識、有能力的行政人才。為了避免選出徒具文采之徒,太祖皇帝還將唐宋都十分重視的‘試帖詩’取消,明確虧定只靠應用文,不考詩詞歌賦,可見太祖皇帝和劉伯溫制定科舉細則時,確實是想為國家選出真正的實用之才。
但可惜的是,在實際閱卷過程中,這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鄉試閱卷是出了名的時間短,任務重,神人也不能保質保量的完成工作。
大明律規定,從八月十二頭場試畢,便由主考官掣房籤分卷,然後各房開始分頭閱卷。而錄取放榜的時間,不得晚於八月底,距開始閱卷時間不過十來日。再扣除中間酒席談笑,真正閱卷時間不過三四日。
再加上兩位主考官並不直接批卷,他們只是為六位同考官推薦上來的試卷把關,決定取與不取。所以全部的閱卷任務,都壓在幾位同考官身上。這在明初還勉強可以勝任,因為經過多年的戰亂,人口銳減,讀書人更少,比如說洪武四年,只有一千二百餘人應浙江鄉試,而時至今日,這個數字已經達到四千餘人。
而且閱卷的工作量,不僅由試卷的數量決定,還需要看試卷的答題量。生平均在第一場要答兩千兩百多字,第二場三千五,第三場三千多字,三場共計近萬字。
四千多萬字的閱卷重任,全壓在幾位同考官身上,且對於這些試卷,他們必須做到字斟句酌,絕對不能像童生試與科考那樣,一目十行、走馬觀花的批完了事。
因為鄉試是國家的掄才大典,取中的舉人便有資格做官了,其重要性便是提到國家興亡的程度也不為過。所以為了保證閱卷質量,在公佈錄取名單之後,各省還需將取中舉人的試卷解送到禮部複查考卷,這個步驟叫做‘磨勘’。
‘磨勘’一般由禮部會同翰林院完成,那些清貴無聊的官員們,會審閱每一份試卷,檢查考官在閱卷過程中是否舞弊,以及考官閱卷是否認真,比如試卷中有錯別字,語句不通等等問題,同考官是否標明瞭。對於同考官閱卷過程中的錯漏,一經磨勘查出,都必須進行嚴厲的處罰。按照規定,同考官閱卷過程中,沒有通篇‘句讀’的,會有降一級的處罰,如果同考官‘句讀’有誤,則會罰俸一年。情節嚴重的,還會降幾級,罰數年俸。那些同考官本就是些六七品的小官,誰能受得了?
在‘句讀’上做文章,來讓同考官們好生閱卷,這主意簡直變態到極點了。因為這時候寫文章是不用標點的,同考官閱卷時,必須仔細讀過每一篇文章的每一句話,否則根本無法斷句圈點。
所以閱卷者根本不可能一目十行,他們必須逐字逐句的閱過,不僅要注意文字通順與否,還要給每份試卷寫評語,並陳述是否薦卷的理由。
想想吧,試卷時如此之繁多,時間是如此之緊迫,閱卷者又是如此之少,出了紕漏還要受彈劾,降級罰俸。而考試內容又是如此複雜,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