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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部分

藥房才買到的,“買這個幹什麼?”

鐘樂岑緊捏著裝幹葉片的袋子:“我現在也拿不準,試試看。”

張琳已經被推進了單人病房,正昏睡著,盧緯趴在床邊上也快睡著了。鐘樂岑走到床邊,把手裡的蘘荷葉悄悄塞在了床單下面。張琳動了一下,喃喃叫了一聲:“哥——”

盧緯一下子醒了,趕緊湊過去:“琳琳,琳琳你醒了?”

但是張琳並沒有醒,仍然緊閉著眼睛在病床上翻騰,又叫了一聲:“張琛!”

盧緯轉身就想去找護士,鐘樂岑一手拉住了他:“沒事了。”

盧緯愣了一下,果然張琳安靜下來,稍微動了動,又睡沉了。鐘樂岑沉思地看了一下張琳,又看了一下盧緯,然後向沈固招招手,兩人悄悄退出了病房。

走廊裡靜悄悄的,已經是深夜了,一個人也沒有。沈固關上了病房的門才問:“怎麼回事?那個葉子是做什麼用的?”他看得很清楚,鐘樂岑拿出了床單下面的蘘荷葉後,張琳就安靜了下來。

鐘樂岑表情嚴肅:“你問問小盧,我們能不能去他家看看?”

“他家裡有什麼?”

“有蠱。”

“鼓?”

“蠱,是從古苗疆流傳下來的養蟲之法。在端午那天,收集百種毒蟲放在一個容器中,封上口,再用咒語去壓制,讓毒蟲相互吞食。一年之後開啟,裡面只剩一隻,這就是蠱。”

沈固猛然想起盧緯說過的張琳的金鐲子:“盧緯曾經見過張琳的一隻金鐲子,是一條小蛇的形狀……”

鐘樂岑聽完了沈固的敘述,臉上表情越發凝重:“那不是小蛇,更不是什麼金鐲子,那是金蠶蠱,是各種蠱當中最通靈的。盧緯發現它的時候,是蠱蟲在半夜出來飲水。養了這種蠱,如同有了一個聚寶盆,可以為主人家攝來各種財寶。但這種蠱蟲有一個可怕之處,就是它喜歡吃人,每年至少要殺一個去祭祀它,如果沒有人祭,那它就要吃主人了。所以古代養這種蠱的人家往往開設旅店,每年至少殺一個不知情的外鄉人來祭祀蠱蟲。但即使這樣,還是有被蠱蟲吃盡滿門的慘劇發生。盧緯所說的那種錦產自梁州,金蠶蠱原產地就在梁州,所以飼養它每日要吃一寸梁州錦,就像蠶吃桑葉一樣。”

“這麼說,張琛是養了金蠶蠱,說不定他叔叔一家就是被金蠶蠱吃掉的。張琳手裡也有金蠶蠱,他到底養了多少條?”

鐘樂岑搖搖頭:“不,這種蠱蟲養一條已經很難,而且也已經足夠。張琛一定是隻養了一條,也就是張琳家裡的這一條,蠱蟲是嫁過來的。”

“嫁過來的?”

“金蠶蠱養到最後,飼主覺得害怕了,或者實在沒有人拿來祭祀了,就有一種嫁蠱法。所用的財寶必須要是蠱蟲攝來的一倍,然後把蠱蟲和財寶一起扔在路邊上,如果有人拾回去,蠱蟲就跟著新主人走了,這就叫嫁蠱。如果財寶不足蠱蟲攝來的一倍,那麼蠱蟲不肯走;如果沒有人拾,那麼蠱蟲無處可去,仍然要回去找舊主人。現在張琳帶著足夠的財產嫁給盧緯,就把金蠶蠱也嫁了過來。所以現在這蠱跟張琛已經沒關係,要由盧緯來飼養他了。”

沈固倒抽了一口涼氣,所有的事情突然都連成了一條線:“盧姨不是胃穿孔,而是蠱蟲在腹內食人,但為什麼盧姨沒有死?”

鐘樂岑看著他:“是被你打斷了。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但蠱蟲顯然是害怕你。你記得嗎?當時你扶盧姨起來,她吐了口血,就沒有開始那麼痛苦了。在盧緯家裡也是,你碰到張琳之後,她也吐了血。”

沈固補充:“血裡有發亮的東西,只是兩次我都沒看清楚。”

鐘樂岑肯定地說:“那就是蠱蟲了。張琳讓盧緯把盧姨接來,就是準備用她來祭蠱蟲。但是被你打斷了,她——大約也是不忍心,所以才不讓盧緯把盧姨接回家去。但是蠱蟲一年必須要吃一個人,所以……”

“所以她就用肚子裡的孩子做人祭。”沈固想到醫生說的話,一陣反胃。

鐘樂岑白著臉輕輕點了點頭:“當時你碰到她,她反應那麼激烈,一定是你又打斷了蠱蟲的進食,這個孩子也就白犧牲了。如果她再找不到人給蠱蟲吃,下一個死的,不是她,就是盧緯。”

沈固剛想再說什麼,病房裡突然傳來一陣爭吵聲,兩人連忙推門進去,只見張琳已經醒了,披頭散髮地坐在床上對著盧緯嘶喊:“離婚,我們馬上去離婚!”

盧緯完全愕然了,加上當著沈固和鐘樂岑的面,他簡直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鐘樂岑忽然插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