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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然後端上桌同父親面對面地進餐;父親總是拘謹地舉起一杯波旁威士忌邀他同飲,兒子依舊不領情,手不沾杯,一口也沒品嚐過。

兒子結婚那天,父親讓出了那幢樓房。他站在門口,手裡拿著開門的鑰匙等候新娘新郎到達。他頭戴草帽,身披大衣,身旁堆放著他的個人物品,背後站著他的兩名黑奴:做飯的廚娘和他的“侍奴”,她的丈夫,一個年紀比他更大、頭上不剩一根頭髮的男僕。他不是一個農場主,而是一名律師,他習法律有些像他兒子後來從醫的經歷,用他的話來說,“靠下工夫、魔鬼的幫助和運氣”。這之前他已在兩英里外的鄉間買好了一幢小房子,此刻輕便馬車和拉車的馬匹等在門前,而他叉開腿站在那兒,帽子往後翹——顯得精神矍鑠,態度瀟灑,紅紅的鼻樑下蓄著一溜土匪頭子愛蓄的八字鬍。這時兒子和他從未見過面的媳婦從大門口走過來了。他躬身向她致意時她聞到威士忌和雪茄的氣味。“我看你行,”他說。他的目光大膽坦率,但又很和善。“偽裝虔誠的逆子就是需要找一個能照著長老會教派的讚美詩集唱歌的女低音,而在那兒甚至連上帝自己也插不進任何音樂。”

他乘上裝飾著流蘇的輕便馬車離去,載著他的個人行李——衣物、零雜什物、黑奴。黑人廚娘甚至沒有留下來為新郎新娘準備第一餐飯。沒有人請她留下,因此也不存在她拒絕留下的問題。從此,父親再沒有進過這幢樓房。他會受到歡迎的,他和他兒子心裡都明白,可誰也不曾表白過。然而他兒子的妻子——一個有教養的人家的眾多子女之一,家境從不富裕,卻似乎從教堂裡找到了餐桌上缺少的東西——喜歡他,敬佩他,以她那大驚小怪卻又沉默寡言的秘密方式喜歡他談笑風生,直率坦蕩,以及他對樸素的信條恪守如一的態度。彼此雖不來往,小兩口卻聽說了老頭兒乾的種種事,就在他搬去鄉間後的第二個夏天,他撞入了在附近樹叢間舉行的一次持久的為復興教會信仰舉行的戶外聚會,把它變成了整整一個星期的業餘賽馬活動;面對日漸減少的會眾,幾位鄉村牧師怒不可遏,氣得臉青面黑,公開在鄉村教堂的講壇上對他大肆詛咒,強烈譴責他昏聵健忘,頑固不化。他不去訪問兒媳的理由相當坦白:“你們會覺得我討厭,我也不會喜歡你們。誰說得準呢?逆子也許會腐蝕我,也許會在我風燭殘年、快進天堂之際把我毀掉。”可這並不是真正的原因。兒子心裡明白,真正的原因是,倘若別人向他說教,他會立即同對方幹起來;而這正是老人的思想言行裡粗中有細之處。

兒子是一位廢奴主義者,早在這種觀點變成一個詞語從北方滲透到南方之前。雖然他聽說共和黨人已經有了一個表達這種觀點的名詞,但他在自己信念的稱謂完全更新的同時,絲毫沒有放棄他的原則或修正他的舉止。儘管他是一個好酒貪杯、聽天由命的人的後代,他不到三十歲卻已年少老成,具有斯巴達式的剛毅剋制的品性。這也許說明了他為什麼在內戰之後才有孩子,他在內戰後回家時為什麼變成了另外一個人,用他已故父親的話來說,他身上多少“除去了”些內戰的神聖意味。雖然在服役的四年裡他從未放過一槍,他的職責卻不全是在星期日上午向部隊佈道和說教。他負傷回家,等他恢復健康之後,他變成了一名醫生,儘管他只搞外科和司藥;這是他在前線幫助醫生的過程中,在敵人和朋友身上進行了大量的實踐而學會的本領。在兒子的一切作為裡,父親也許對此最為滿意:兒子從侵略者和破壞自己家園的人身上學會了一門技術。

“可是對他來說,‘神聖’一詞並不恰當,”兒子的兒子卻這樣想,他坐在晦暗的窗邊,外面的世界懸在一片綠色之中,不受遠處漸漸低沉的號角聲的干擾。“誰要是使用這個詞,祖父多半會率先起來反對。”這得退到不太久以前的生活簡樸而非暗淡的年月,那時這個國家的人沒有東西可浪費,沒有時間可閒散,而他微不足道的所得不僅要防止遭到自然的破壞,還必須加以護衛以免被人竊奪,一生中全靠堅韌不拔的精神在支撐,而艱苦奮鬥一生卻並不一定能得到實際的報償。這便是他父親不贊成奴隸制的地方,不滿意他祖父瀆聖和貪慾的原因。他站在與自己所奉行的理念相違背的一邊卻又積極參加這場主義之爭的戰爭,他卻完全不認為這有什麼自相矛盾的地方,這個事實本身充分證明他身上具有截然不同的兩重人格,一個沉浸在明澈的理念世界,這個世界卻沒有真實可言。

但是他的另一個自我卻生活在現實世界裡,同別人一樣過日子,比大多數人生活得更好些。和平年代他按自己的原則生活,戰爭到來他把那套原則帶進戰爭,並以它們作為他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