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為的什麼,還用說嗎?華夏十三億人口,百分之十的人買雙鞋,這合同就已經賺回來了。
這就是華夏市場的威嚴!
勒布朗就算再是天之驕子,僅從商業角度而言,那也比不了易建聯!
“你願意成為我的裡奇保羅嗎?!”
丹費根正想得出神,易建聯突然冒出了這麼一句,彷彿帶著魔咒,丹費根下意識地點了點頭:“願,意!”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
丹費根同意了下來,這幾天便回公司去整理客戶名單了,這些都需要讓易建聯過目,從名義上來講,易建聯現在就已經算是他的老闆了。
同時他還要幫著易建聯尋找經紀人團隊的搭檔。
總之他忙了起來。
易建聯給了丹費根百分之十的股份。
不用算也知道,就易建聯的商業價值,這百分之十換算下來,雖然前期可能達不到,但只要易建聯正常發展,最多三年,每年到手的分紅就已經超過了丹費根現在每年能賺到的錢。
這也是丹費根最終會同意的原因。
到底不是傻子,三言兩語就能忽悠到手的話,人家還能長這麼大?
“還是得賺錢啊!”
易建聯有點無奈,原本的他只是想做一條鹹魚,根本不想賺錢,就那系統給的獎勵,他還賺錢?賺個屎,好好打球就是賺錢了!
不過丹費根貪財的程度超出了他的預計,與其讓這傢伙這麼禍禍自己,還不如自己當老闆,讓丹費根給他打工。
這樣一來,丹費根也是在幫他賺錢。
而且,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把丹費根和他綁在一條繩子上,後者才能真正地從他的角度來考慮問題。
易建聯不是沒想過更換經紀人,但老美,資本主義國家,能有什麼好人?換一個說不定還要貪,算了吧!就這個吧,湊合能用,而且,這傢伙貪財,這也算是比較好控制的弱點。
況且,只說人脈跟關係,丹費根應該是整個經紀人圈子裡最好的那幾個人之一了。
所以,不換了!
就以他為根本,打造一支專門服務於自己的經紀人團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