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士(包括梁啟超),一但投入,為時不久,就會變成一個黨同伐異,爭吵不休的北京特產的幫閒政客。
更可嫌的是他們人多勢大,而位尊祿厚。他們個體的年薪,平均為六千銀元。以當時購買力來計算足夠購買至少一千擔華南的稻穀,或相同數量的華北大麥。這在當時餓莩遍地的中國之任何一省,都是個特大號地主的收入。另外,國會每次會議時,與會者更享有‘出席費’的高額補貼。至於山珍海味的宴會;花酒、鴉片、賭博的酬酢;就更是家常便飯了。這與當時徹底破產的中國社會中億萬民眾的貧富差距,未免太大了。他們事實上,與當時貪汙腐化底軍閥官僚,是一丘之貉。但卻是統治階層中,最大的一個官僚集團,哪能算是人民的代表呢?再者,民初的議員也沒有多少人,懂得什麼叫做‘議事規則’。在正常集會時,除吵鬧不休之外,往往是會而不議,議而不決。因為會議時法定人數,時有不足故也。當時很多議員個人生活也非常糜爛。吃喝嫖睹,拉關係,走後門,都視為當然。當年北京的紅燈區,住滿高階公娼的‘八大胡同’,便是國會議員,最愛光顧的遊憩之所。社會人士也見怪不怪。君不見,當時清望所鐘的北京大學的文科學長(文學院長)、中國共產黨的創黨人和‘家長’,陳獨秀教授,不也是八大胡同的常客?那是近代中國政治社會文化轉型運動的初期嘛。社會輿論不以為異呢。且用個今日大陸上的口語,八大胡同‘你不逛白不逛’呢。(關於當年國會之不得民心,參見張玉法著,‘民國初年的政黨’,一九八五年臺北版,所引媒體的報導和評論,頁四五○─四五一。)
或問,議會政治,在今日先進的民主國家裡,都是全民景仰的體制,何以行之於中國,就糟亂若此呢?答曰,在先進的民主國家裡,這種議會制度,都是數百年,不斷的實踐,慢慢地一級一級發展起來的結果。我們來個速成班,搞東施效顰,一步登天,那有這麼容易呢?百年回首,時至今日,二十一世紀了,且看臺灣的議會政治,是否還有待改進呢?大陸至今對它還視為毒蛇猛獸,望而生畏,碰也不敢碰一下呢。
總之,咱中國佬,要想掌握這套本領,恐怕至少還要半個世紀的苦苦磨練呢。近百年前,我們的老輩政客,看人家挑擔不重,畫虎不成,就出笑話了。
【筆者附註】我的好友,當代治民初國會和政黨歷史的權威張玉法、張朋園兩教授,都相信書面史料,認為民初國會議員真的是當時具有選民資格(約佔全人口百分之一)的選民選舉出來的。(見張著前書,第四章,第三節。)在下比兩位張教授痴長半代。舍下親友老輩,頗有當年國會中人。根據筆者個人幼年期所聽到的‘口述歷史’,就沒有一個所謂議員真是經過選民票選的。這也就是我個人所深信,‘口述歷史’往往可以彌補著述歷史之不足的緣故。
再者,抗戰後,我自己也具有選民資格了。在一九四七─四八年,所親眼看到的立監國大代,也絕少是真正選民票選出來的。參選的候選人,其主要競選的地區,不在他們參選的省縣,而是在南京四處請託。當時大陸上最現代化的選區,上海南京應該是模範了。可是我在先嶽吳開先先生逝世後,一次和上海區選出的立委馬樹禮博士閒談,馬公就告訴我說,當年在上海參加選舉,‘沒有開公點頭,是不可能當選的。’其所以然者,是當時立監國大代的名額的分配,已由國民黨各派系,和民青兩黨議定了。競選者只能在各該黨派中和自己的同志去競選,與社會上的一般選民,關係不大也。吳開先先生當時是執政黨、CC系駐上海監管選務的要員。沒吳氏點頭,任何競選者,都難得冒進了。上海尚且如此,其他落後地區,尤其是民國初年,那就更不用談了。
筆者本人在離開大陸之前,也曾在我母省安徽當過一陣編輯和記者,個人所見所聞的選舉故事,也是筆難盡述的。此處談點個人的觀察,絕無意低貶前賢老輩,我只是覺得‘形勢比人強’的歷史古訓。我們近現代中國的政治社會文化轉型運動,是分階段前進的。時代未到新體制不但是無法躐等推行,甚至不斷的在回水中倒退,而且愈退愈遠。
且看民初國會議員,在國會內曾享有許多獨立行動的自由,包括拒賄和秘密收賄的自由(像曹錕賄選)。在國民黨時代,雖然許多自由都沒有了,但是競選者如認為選舉不公平,還有抬棺材抗議的自由。到共產黨時代,不但抬棺材抗議的自由沒有了,連開會不舉手的自由也沒有了。這就是歷史三峽中的回水,把躐等引進的政治社會體制,回沖得,愈衝愈遠的例項之一啊。
孫中山也受賄百萬馬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