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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2部分

《武德律》雖然在《貞觀律》、《永徽律》之前,但大多都是沿襲隋朝的律法,並沒有做多少的改良。也是因為如此,李世民才在繼位之後,讓長孫無忌重新編寫屬於大唐的律法。唐律也是由此而打下基礎的。

不管是此後的《開元律》、《大唐六典》還是《大中刑律統類》都是圍繞《貞觀律》、《永徽律》進行整編。

杜荷不知是因為自己穿越的緣故,還是別的什麼。在他的映像中,長別無忌是在李治朝才開始修正《貞觀律》的,想不到現在太子誰屬都不清楚,全新的《律禮》意外的出現了。

杜荷即是武將,也是文臣,也不得不重視這《律禮》給大唐王朝帶來的影響。

杜荷合上了《律禮》,閉目靜思,想著書豐的一切。

《律禮》一書,並不是天方夜譚,更不是虛無縹緲的制度企劃,而是吸取了唐朝以前所有朝代律法上的優點以及不足,將優點採納,將缺點改良,是一副貼合實際的政治鉅著。

隋朝統治者的暴政和嚴苛的刑罰導致農民起義的歷史給唐朝的建立者留下了深刻的印像。故而長削無忌接受隋朝滅亡的歷史教玉,採取多方面的措施,建立和穩定**統治體系,貫徹“先存百性”,的指導思想及,安人寧國,的治國方針,立法寬平,順乎歷史潮流。

《律禮》共計十二篇:分別為《名例律》、《衛禁律》、《職制律》、《戶婚律》、《廄庫律》、《擅興律》、《鬥訟律》、《詐偽律》、《雜律》、《捕亡律》、《斷獄律》等。

這十二篇幾乎包含了所有的政治體系,關官員的設定、選任、職守以及懲治貪官枉法,又有戶籍、土地、賦役、婚姻、家庭等民事的管制,還有伺養牲畜、庫藏管理,保護官有資財不受侵犯等等,規章制度,萬分全面。

以唐代人的眼光來看,那是無懈可擊,一部千古鉅著。

但去……

杜荷眼中閃過一道奇芒,這僅僅是以唐朝的眼光來說……

杜荷本身的存在就是所謂的BUG有著千年知識的異類。歷史在進步,科學在進步,社會進步,律法規章制度一樣在進步。

可以肯定天朝的法律,不論細節還是大體,都要遠遠的勝於唐朝。

當然就如楚留香說的,官府中人雖然未見得如何高尚,但他們所代表的法律和規矩,卻是無論什麼人都必須尊重的!他們蔑視的,只是少數人立下的規矩,這種規矩自然不值得尊敬,但〖道〗德和正義,無論任何人也不該輕視……

天朝制度沒有錯,錯的是那些身為執法者,相互包庇,濫用職權。

杜荷並不是學法律的,詳細的律法內容並不知道,也不可能如律師一樣,將天朝的規章制度,幾百條的律法記在腦海裡。但畢竟是成年人,會接觸到一些生活上的規章制度。

這些規章制度,恰好是最常見,最實用,也是最利用社會穩定的。

此外他作為歷史老師,也接觸過唐朝以後個個朝代的律法制度。雖然同樣做不到將所有的記載腦海裡,但個別的一些超時代的東西,卻要勝過長孫無忌編寫的《律禮》許多。

杜荷重新翻著《律禮》,心中湧起整改的念頭,囔囔自語:“記得聽媚娘說過,改一字得一金,不知那老狐狸能夠拿得出多少黃金出來……”,!~!

..

第四章 小正太與大胖子

一句要改《律禮》說起來確實簡單.但做起來可就千難萬難。

並不是杜荷腦子裡沒有貨色,而是需要區分不同朝代的詫異。唐朝是標準的封建時代,雖然名義上說什麼,百姓為先,都是屁話。封建社會,皇帝第一,這是誰也不能觸犯的主權。

如果杜荷按部就班,說什麼民主,說什麼自治,那絕對是廁所裡點辦…找死。

杜荷好歹也在大唐混了這麼多年,這點常識還是知道的。根據一千多年的經驗,修改《律禮》不難,真正難得是要避開一些時代的差別,選擇其精髓,添入其中。

杜荷發現有好多非常高明合理的制度,因為社會制度的詫異而不能運用,也只能為之嘆息,並沒有打算強求。

社會進步,需要一步一步的漫長過程。現在是封建社會,封建社會就有封建社會的次序。如果強行更改,生搬硬套的用社會主義社會或者資本主義社會的制度來發展,便如拔苗助長,反而壞事。

杜荷精心挑選,將腦中的那些合理有效的制度中,將那不合封建社會的制度除去,將同樣適合封建社會的制度,在相應的地方,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