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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部分

“永久!”我低低地吐出兩個字,彷彿帶著血。

“她是她,我們是我們,為什麼要為了她犧牲我們的感情?”他的語調提高了。

“她不是別人,她是我妹妹,因為我們,她才會死。”

“你錯了,不關你的事,因為我,她才會死,只要有一天我讓她絕望,她就會選擇這條路。可是,這是她自己選的,不是我逼她的,也不是你逼她的。為什麼要讓我們負責任?”這話一定在他心裡藏了很久,說起來格外流利。

我迫不得已,抬眼看他。他的臉只離我僅半尺之遙,我可以清楚地看見他眼中我的身影。我只要稍稍一動,就可以撲入他的懷中,將所有痛苦置之腦後。但我深知,我不能。

“是我們的錯!我們總以為有愛就夠了,我們總想著一切都會隨之改變,我們總騙自己,只要夠堅持,就可以永遠在一起!因為這個理由,我們忽視了我們身邊的人,我們欺騙他們,隱瞞他們,可是,忽視得越久,隱瞞得越久,傷害得也就越深。鄒月不能忍受的,不是你不愛他,而是你愛上了我,而我卻理直氣壯的欺瞞了她。”這番話我也想了很久,說起來同樣流利。

“她已經死了,可我們還要活下去。”他急急地搶白。

“如果我們不停止,也許還會有人跳下去。”

“我會處理好一切,我不會讓悲劇發生。”

我黯然地搖頭:“沒有可能了,沒有可能了,鄒月跳下去之前說,‘我從你身邊跳到他面前去,這樣,你們就永遠都不能在一起了。’她說得沒錯,沒有可能了。”我不想再討論,側身過去開門。

他擋住我的手,想將我攬入懷中。我激靈一下,下意識地彈開很遠。對著他,我哀哀地說:“別碰我,真的別碰我,啟正,天知道我有多愛你,可是,我真的不能和你在一起了,我真的做不到,對不起!對不起!是我害了你,是我害了鄒月,如果當初我不選擇開始,現在每個人都過得很好!對不起……”

林啟正的手頹然地放下,他的眼中,湧出了淚水。第一次,我看見了他的淚水。

他絕望地轉身,走到窗邊,背對著我,說出最後一句話:“鄒雨,你記住,除非世界末日,不然,我的手機號碼永遠都不會變。”

我沒有回答他,徑自開啟門走了出去。眼中,仍是乾澀無比。

計程車將我送到了星巴克的門口,那個咖啡館,依舊窗明几淨,一對男女坐在窗邊,女孩子在翻閱一本雜誌,男孩子在手提電腦上敲敲打打,那扇窗因此而光芒四射,令我無法逼視。我眼神呆滯,挪動著腳步走上了人行天橋,一階,又一階,一階,又一階,樓梯在減少,橋面浮現眼前。

無意中,我發現天橋拐角的下方,鑲嵌著一方小小的銅製銘牌,仔細看去,上面竟寫著這樣一行字:“此橋系林啟正先生捐贈,特此感謝。”

是他修的?是他修的!為了我嗎?真的是為了我嗎?為什麼他從來都沒有說過?我蹲下來,心疼地用手拂去那上面的灰塵,將他的名字輕輕地擦拭乾淨。眼淚終於流下來了,大顆大顆的,浸潤了銅牌前的那一方水泥路面。

那天如果有人經過這座橋,會看見一個女人傻傻地蹲在那裡哭泣。每個人都會想,也許她失戀了,是啊,他們猜得完全正確。

我和林啟正沒有再見面,不久,他就去了香港,沒再回來。

致林的業務還在做,其它的業務也都回來了,我在工作中風風火火,大把收錢,居然也時日如飛。

高展旗離婚了,又戀愛了,女朋友不是我。

左輝戀愛了,又結婚了,老婆也不是我。

不過,我也在積極地配合,參加各種相親活動。不過,要看上一個男人,真的是很難,總有這樣或那樣的缺點,讓我掃興。

2006年10月20號,我去了香港。省律協與香港律師會聯絡,組織了一個訪問團,我們所裡有個名額,鄭主任給了我。“出去散散心吧。”他話中有著深意。

訪問團的行程很緊,有培訓,有參觀,我根本沒有時間在香港閒逛,但是,畢竟在這片天空下,有另一個人,也在生活著,我可以看見他能夠看見的星星和燈光,多少讓人安慰。晚上,我在附近的街道上游走,依舊會不由自主的注意經過我身邊的每一個高大的男人。當然不會有他,這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大的城市,即使與人約好了,都可能遍尋不到,更何況,是街頭的偶遇。

臨走前的那個中午,我走到酒店對面的SASA,幫所裡的小姐妹買護膚品,大大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