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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方大律師自然不能有不同意見,馬上去見張怕。
為了儘快搞定劉樂這件事,張怕晚上請吃飯,把寧長春和方寶玉弄一起,讓兩位專業人士面對面研究怎麼剝奪二叔的監護權。
醫院那面,劉樂還是昏迷不醒,為了找致病原因,差不多能做的檢查全部做了個遍,這就導致了檢查費的一再上漲。
不過張怕不在乎,在他的潛意識當中,劉樂一定會醒來,好像鳳凰涅一樣重生,也好像仙俠小說的主人公那樣在自我療傷。
所以,他會很認真地給劉樂二叔打催債電話,打很多個。
後來,劉樂二叔不接他電話了。
事不宜遲,張怕沒耐心去等,馬上攛掇著方寶玉起訴劉樂二叔。
這是一件特別難的事情,道理大家都懂,可法律要的是證據,而不是道理。劉樂二叔是劉樂唯一的直系親屬,自然是合法監護人。想要去掉這個身份,真的是很難。
劉樂屬於智力不健全人士,需要人照顧,此時又處在昏迷中,想要打這樣一個官司,何止是一個難字能夠說明的?
知道張怕記者起訴,寧長春說早了。
肯定是早了,劉樂剛昏迷兩天。再一個,假如劉樂真的再也醒不過來了呢?
張怕說:“我不管那些,把以前蒐集到的證據都拿出來,那傢伙根本就沒照顧過劉樂……對了,房子!房子已經賣了,劉樂昏迷著根本不知道。”
寧長春說:“別衝我喊,我知道你著急。”
張怕確實著急,為了嚇住劉樂二叔,他故意存了很多很多的住院押金。現在看,是嚇住了,兩萬塊嚇得那傢伙再不出現。
有句話是,事情從來不會因為個人的意志而改變。就在張怕亂張羅的時候,劉樂醒了。就是說,這傢伙深度昏迷三天兩夜,在第三個黑夜即將到來的時候,他自己醒了。
醒了以後先是疑惑,怎麼換了房間,再是喊小蒙姐,再再是說餓了。
知道劉樂醒過來,大晚上的,大家一起往醫院趕。
一見面,劉樂就說要回家。
這肯定不行,剛醒過來,起碼得再住兩天才行。
於是就哄啊勸的,還是張小蒙厲害,買了堆吃的進來,劉樂吃的高興,然後又睡了。
張怕更高興,給寧長春打電話說劉樂醒了。
寧長春說:“他醒了,官司是不是更難打了?”
張怕說不知道。
寧長春就笑:“你啊,你啊,彆著急,沒那麼快過堂。”(未完待續。。)
714 以前有不喜歡老師情節的
劉樂是真能睡啊,前面昏迷了三天兩夜,現在又是大睡十二小時。
把張怕鬧得直嘀咕,問張小蒙:“你說,有沒有可能是沒病,那傢伙就是睡了好幾天?”
張小蒙說很有這個可能。
十二個小時以後,剩張怕自己在陪床,劉樂又一次被餓醒,起床就要吃東西。張怕趕忙停止打字,跑去買回來稀飯、包子什麼的,劉樂定定地看了他一會兒,忽然說聲謝謝,才開始吃飯。
這一聲謝嚇張怕一跳,仔細更仔細的盯著劉樂看,好像有什麼變化?又好像沒有什麼變化?
沒一會兒,劉樂吃飽了,說要出院。
張怕更嚇一跳:“你知道自己住院?”
劉樂呆呆地看張怕好一會兒,說:“你傻啊,連醫院都不認識?”跟著大喊:“我要出院!”
這才是劉樂平時的說話語氣,張怕輕出口氣,讓劉樂稍等,他去喊醫生。
醫生進病房問上一會兒話,也有了跟張怕一樣的懷疑,難道說不是昏迷?就是大睡好幾天?
檢查過脈搏、血壓,再做遍心電圖,什麼什麼都是正常人的指標,想了下說:“麻煩你過來籤個字,如果就是想要出院,今天出院,明天來辦理結款。”
張怕說好,去醫生辦公室簽上好幾個單子。
這類東西需要家屬簽字,可劉樂情況特殊,是沒辦法的事兒。
然後就出院了,坐在計程車上,劉樂又恢復成以前一樣的狀態,瞧著窗外呆呆的看。
張怕想了下問話:“是去你小蒙姐那裡住,還是跟我住?”
劉樂歪頭想想,說回家。
回家?回哪個家?張怕問:“是哪個家?”
“回家。”劉樂想上好一會兒,忽然說:“幸福裡。”
我去,張怕很有點吃驚,這孩子想起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