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他們全都倒下。而你是第277人,也是當中最差勁的一個。”批評如潮,大夥紛紛咆哮“滾下去”。
乞丐頭一抬,長髮被風吹開,露出兩隻野獸一樣的眼睛。他並不出拳,雷斯拳頭正式訪問鼻子,一擊即中,乞丐往後直直倒下。
“一,二,三,四……”
雪花起了,飄飄蕩蕩,像沒有根的靈魂,在天空尋找居所。
時間過去了,人還沒回來,也許是犧牲了。連小天搖頭,雷斯的拳頭,根本不是耍著玩的,乞丐不曉得頭部是命門,正面中了記直拳,暈死是必然。意外的是,乞丐爬了起來,像一隻貓,死了八條命,還有一條命豎了起來,雖然歪歪斜斜不穩,但確實豎了起來。眾人發現了一個吃驚的事實:這乞丐居然是個瘸子。雷斯憤怒了,他實在不願對一個殘廢動手。但這是戰爭,兩個人的戰爭,贏家只有一個,他連勝的紀錄不能被打破。轟,又是一記勾拳,乞丐下巴中招,頭一仰,身子翻了個圈,撲通砸在地上。臺下一面沉默,暗想這下玩完了,心臟掛在嗓門裡,撲撲亂跳。幾秒之後,手在動,十根指頭,撐起了乞丐。
“加油,加油!”出於對弱者的同情,場下一陣紛紛揚揚的叫聲。
乞丐吐了口血,氣定神閒似的說:“雷斯,如果我打贏了你,你就當我手下吧。我會讓你成一個將軍,怎麼樣?”
一個不知死活的東西,雷斯冷哼一聲:“我只會打拳,不會打仗!”
乞丐像一個學者,優雅的點評說:“你出拳重量是平均172公斤,如果用寸拳,最大可以到193公斤。不過,這並不是你的極限,如果你在訓練時將肘部內縮一點,重量應該可以上到200公斤。雷斯,我承認你了!”乞丐豎起一根大拇指,鄭重說:“你會成為我的幫手,重要的幫手。”好氣勢凌人的外交辭令,好硬朗的觀點。連小天傻了眼,他以為自己夠膽,沒想到這世上還有比自己膽更大的人。
拳頭如雨,一陣一陣襲來,乞丐在如同一棵植物,躲不了,跑不動,任對手作主,任他人宰割。一拳,又是一拳,前前後後十三拳,那乞丐像一根橡皮筋,越打越難打倒,每一次,都以為是最後了,可他還是硬生生挺了起來。
雷斯暴跳如雷,狂叫道:“你瘋了是不是?!”
乞丐搖頭嘖嘖說:“你要麼不出手,如果出了手,就放下一切同情,因為同情會讓一個拳手死得很慘!”
話一落音,猛的一拳擊去,僅是一拳,像閃電一樣,激起了大片雪花,敲在雷斯的左腮上。雷斯兩眼一黑,雙腳一晃,蹣跚兩步,悶聲栽倒在地。臺下人驚得跳起來,許久才發出一陣狂呼。雷斯鐵青著臉,雙手支起身子,雙腳卻麻麻不聽使喚。額上冒冷汗,他盯著眼前的人,像看妖怪似的,兩眼散發出恐懼的光芒:“你是……你是阿志郎!”洗銀拳,那道漂亮的白光,就是完美的解釋,銀河就在身邊,將自己吞沒。乞丐不點頭,也不搖頭,不肯定,也不否認,只說:“一年之後,拿著這個來找我。”一枚硬幣,印了個指紋。拿了賞錢,忘記掌場,忘記拳賽,他一瘸一拐地走了。
大把手扶起雷斯,安慰說:“別喪氣,你只是一時失手,這乞丐壓根打不過你。”
連小天扶著臺邊的繩子,問:“雷斯,這小子是誰,剛才那一拳似乎挺不錯。”
雷斯點點頭:“在多羅,最著名的拳擊手是霍恩,他共參加了213場比賽,僅僅敗過一場,人們都叫他‘不倒拳王’。他唯一失敗的一次,也是他拳擊生涯的最後一場比賽,是在去年 ‘拳皇大賽’上。而且,打敗他的是一個瘸子,一個年紀只有23歲的小夥子。那一戰之後,阿志郎的名字在拳擊界成了傳奇。”
連小天“哦”了一聲:“他真的這麼厲害,不過,瞧他似乎根本不懂拳擊。”從拳,從那背景,連小天知道,洗銀拳的主人回來了。
雷斯怒了,罵道:“放你的屁,洗銀拳,你沒看到麼,拳頭帶光,天下有幾個人能做到。他不會拳擊,你難道就會麼。”真是莫名其妙,自己只想打聽訊息,卻惹來一頓臭罵。
大路上,兩個人影被夜晚凝固,燈光很暗,慾望很寬。
“塔林志郎!”連小天大聲喊。
“你認錯人了!”阿志郎被這四個字刺痛了,七年了,他遠離聖朝,在蠻荒中期待。為了不被人認出,他親手將臉劃花,然而,當他跨入聖朝第一步時,竟然被人認出來。“我叫阿志郎。”
風在變,水在變,整個心臟在顫抖。殺氣,連小天感覺到殺氣。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