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費盡心思才把多枚重合的指紋提取出來並做了鑑定。和女生宿舍提取回來的指紋一對比,鑑定人員發現鉛筆上殘留的指紋,全部在女生的宿舍出現過。
為了排除是其他人在女生宿舍裡留下指紋,鑑定人員和警方特地選取了幾個女生櫃子裡的私人物品進行提取,這些私人物品一般只有主人自己會去觸碰。透過排除,女生宿舍裡一共提取到四十枚不同手指的指紋,鑑定人員將這些指紋認定為四個人十隻手指上的紋路。
鑑定人員給出的結論意味分明,再加上足印的推定,基本可以確認為宿舍的第四名女生也到過現場。溫寧問警校的領導,那個女生聯絡上沒有,領導搖頭,說女生沒有手機,聯絡家裡,親屬也說她沒有回家。
由於怕女生出事,女生的親屬也立刻朝b市趕來了。
大家全部皺著眉頭沉思,見大家都不說話,警校領導問我有什麼看法,溫寧瞥了我一眼,故作笑意,讓我說說看。叉斤畝技。
“現場發現的鉛筆上發現了四名女生的指紋,這說明四名女生很可能在死前玩了扶乩也就是筆仙這種遊戲,你們難道沒有想過,扶乩這種遊戲需要筆,三具屍體上的傷口也是被筆扎出來的,你們不覺得很奇怪嗎?”我問。
溫寧反駁:“一種是鉛筆,一種是鋼筆,李教授,你的說法太牽強了吧?”
我搖頭:“這只是我的推測而已,我認為這兩者之間有聯絡。”溫寧剛又想反駁,我就用一句話堵住了他的嘴。溫寧認為用鋼筆扎傷口,只是犯罪嫌疑人沒有仔細考慮過的舉動,但是,死者的手掌和腳掌都被人截走了,而且傷口比較平整,所以截走肢體的工具,應該是比較鋒利的刀。
既然有刀,為什麼犯罪嫌疑人還要用鋼筆去扎屍體。
被我這麼一問,所有人都閉上了嘴。人的面板和肌肉組織具有韌性,每一具屍體上都有幾十道鋼筆扎出的傷口,想要用一支鋼筆扎出三具屍體上百道傷口,絕對不可能,因為鋼筆會損壞。
這就需要仔細考慮兇手的目的了……
 ;。。。 ; ;
第154章 扶乩(2)
傷口是被鋼筆所扎出來的,只是我和法醫的推斷,並沒有進一步的證據支撐。如果真的是用鋼筆扎出來的,需要鋼筆進行反覆地戳扎。才能透過人體的面板和肌肉,扎出那樣的傷口。
一共上百道傷口,一支鋼筆是絕對不夠用的,鋼筆損壞之後,一定沒有辦法繼續造成那樣的傷口,根據推算。如果傷口是鋼筆造成的,需要好幾根鋼筆,鋼筆質量差的話,甚至需要數十支。
還有一種可能,對方用其他工具製造了這種傷口。之後又在傷口上留下了鋼筆的墨水。但是不管是哪一種可能。兇手的目的絕對不簡單。
明明有截走手掌和腳掌的利器,但是兇手卻要耗費更大的力氣。用其他東西扎,我仔細地考慮了一下,認為兇手絕對不僅僅只是為了毀屍洩憤而已。
我直接反駁得溫寧一句話都說不出來,現場的氣氛有些尷尬。為了緩解氛圍,警校的領導笑了笑,又問我現場除了耿富裕留下的第四個女生的痕跡是怎麼回事。溫寧想都沒有想,直接將那個女生定位為犯罪嫌疑人。
我則搖頭,溫寧有些惱怒,問我是不是在和他作對。現場的人多多少少都知道我和b市警方的那些事。大家都不好插嘴,只好靜靜地坐在一邊。我看向溫寧,他正對我怒目而視,我很隨意地笑了笑。
說實話,我並不喜歡b市警界系統中的人,但是在辦案的時候,我沒有考慮太多。
“溫副隊長,對事不對人。”我對溫寧道。叉斤畝弟。
我沒有頂撞他,溫寧也不好繼續發作,他擰開礦泉水瓶的蓋子,讓我繼續說下去,他則朝嘴裡灌了幾口水。天氣悶熱,好幾個電風扇放在我們四周,雖然電力都開到了最大,但還是沒有辦法驅走酷暑。
我承認溫寧說的有一定道理,還沒有找到蹤跡的那名女生的確有可能是兇手,但是,我認為另外一種可能性比較合理。基本可以確定,那名女生到過現場,但是她現在又不見了,我覺得她是出事了。
反駁溫寧的理由有幾點。首先,那名女生是怎麼同時殺掉另外三名女生的,現場並沒有打鬥的痕跡,三名女生的死因都是因為喉部被扎破,按常識去推斷,三名女生肯定會掙扎,那麼血跡肯定噴灑會在農舍內的多處地方。
但是,血跡只在那張桌子周圍被發現了,基本可以確定,三名死者並沒有作很劇烈的掙扎。而且,同是